xx汽车制造厂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汽车制造厂,xx
xx汽车制造厂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005年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增置及登记2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分类与编号2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保管与盘点3第五章固定资产的调
xx汽车制造厂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005年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增置及登记2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分类与编号2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保管与盘点3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调拨与送修3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租赁与外借4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闲置及处理5
第八章固定资产的报废及处理6
第九章总部对事业部固定资产的管理7
第十章附则7
附件:固定资产管理表格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汽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北汽资产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以资产经营效益为中心,实行分级管理和监督的资产管理经营体制,根据北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固定资产限定为:
(1)
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
会计科目列账原则:
(1)
属于固定资产,应列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2)
耐用年数在1年以下,不具生产经营性且金额未超过2000元的物品应以费用科目列账,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账。
第四条
管理分工
:
(1)
财务部门: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具体负责项目购置审核、购建指标核定、帐务设置、核算反映、计提折旧、监督控制,参与产权界定、检查评估、系统内调拨等。
(2)
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在财务部门下达的计划内具体负责财产购建、登记建卡、分配使用、维修保养、清查盘点、实物统计、产权界定、检查评估、系统内调拨等工作。
(3)
使用部门:使用部门负责维护保管,防止丢失损坏,配合财产清查。
第五条
增减报告:财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运输设备、机械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减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财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
第六条
本规则适用于北汽总部及各事业部。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增置及登记
第七条
增置手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运输设备、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管理部门签章后,送财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财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财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八条
受赠处理: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七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九条
登记: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管理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分类与编号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
(1)
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
房屋与建筑物:包括办公楼、仓库、锅炉房、车库等;
机器设备:
机械设备:
运输工具:包括运输用汽车;
交通工具:包括小汽车、摩托车等;
工具、器具类:包括计算机、空调等。
(2)
非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
房屋:包括住宅房、食堂等;
设备:包括电冰箱、电视机、空调等;
其它。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编号:
(1)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2)
固定资产的编号采用序号法,即按投产时间、顺序编号;每台设备相应设一个唯一的编号,固定资产变更后出现空号不得进行补编。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保管与盘点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保管由使用单位负责。为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各自管辖的公司固定资产台帐、固定资产卡;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设备员应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台帐、卡并应与物相符。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应经常检查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并每半年进行一次资产小清查,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大清查。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所管辖的固定资产的保管情况应进行检查、指导。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另应于每季根据登记卡册,就固定资产项目中每一类别至少抽点10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另两份呈报执行总裁核决后一份送财务部门,一份送总裁、执行总裁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说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调拨与送修
第十六条
各事业部内部固定资产的调拨由各事业部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程序:
(1)
固定资产的调拨,先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管理部门在全公司内平衡,提出调拨报告,按权责划分逐级报请执行总裁审批。
(2)
管理部门开具“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入、调出单位签字后,按调拨单所列内容进行现场交接,调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或借故拖延。
(3)
“固定资产调拨单”一式四份,一份由调出单位保存,一份由调入单位保存,一份交财务部门做账务处理,一份留管理部门备查。
(4)
调拨设备由管理部门组织安装、调试后调入单位使用,其费用报财务部门做账务处理。
第十八条
资产送修处理:固定资产须送厂商修复时,由管理部门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第三、第四、第五联交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第三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供作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于验收后转交财务部门核销,第四联供申请运费,第五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门。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租赁与外借
第十九条
承租资产的程序:
(1)
管理部门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提出的需求申请,经综合分析平衡后,提出承租报告,报送主管领导审核,执行总裁批准。
(2)
经报批同意的承租项目,由管理部门根据承租资产的原值、新旧程度和折旧费用等综合因素,会同财务部门与租赁方协商租赁费用和其他条款,(必要时请中介评估机构参加),然后签署有关租赁合同。
(3)
承租后的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4)
有关租赁费用和管理费用报财务部门做帐务处理。租赁后固定资产列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程。
(5)
租赁期满后,如需继续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按上述程序进行租赁,不需要者,则报财务部门做帐务处理。
第二十条
出租或外借处理:
(1)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财务部门协商出租费用和条款,(必要时请中介评估机构参加),拟定出出租或外借报告,按序呈执行总裁核准后签署有关合同,副本送财务部门以备核对,合同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财务部门做账务处理。
(2)
管理部门对租赁期满返回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验收。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闲置及处理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闲置的条件:指在用固定资产已连续停用一年以上或购进二年以上不能投产、变更计划后不使用,但仍有使用价值、工程项目竣工投产后一年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闲置的申报、审批程序:
(1)
各单位有符合固定资产闲置条件的固定资产,到管理部门领取“闲置固定资产申报表”,必须逐项填报表中内容,报管理部门。
(2)
管理部门根据上报的“闲置固定资产申报表”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审定,结合全公司设备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平衡。
(3)
管理部门根据审定平衡情况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
闲置固定资产的保管
(1)
经申报批准后的闲置固定资产,小型设备应集中保管,由申报单位按通知送到闲置库,送库前必须进行保养、完好配套并办理入库手续。
(2)
对于大型设备,一般存放在各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作好维修保养工作,不得随意拆卸设备附件,保证设备完好,并加盖防尘防湿罩,以确保随时能够调出使用。
(3)
闲置固定资产需要重新启用或调出时,必须提出申请报告,经确认后,凭管理部门签发的调拨单进行办理。
第二十四条
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理
(1)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3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主管领导、总裁。
(2)
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管理部门应即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经批示让售部分开具“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一式三联,由执行总裁指派专人或由采购部门负责招商比价,并将比价结果转记于“标售比价单”后,第三联自存,第一、第二联呈执行总裁核决后,由经办人将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以凭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门以便发货。
第二十五条
闲置固定资产变价处理收入应上缴财务部门做帐务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报废及处理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条件:使用时间已满效用年限,折旧已提完且丧失社会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属于技术性淘汰机型,性能已达不到使用要求,且无法恢复性能或论证后改造价值不高的固定资产。
(1)
淘汰机型以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目录为依据。
(2)
有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或生产厂家的证明、文件等。
(3)
因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使用价值者,或因事故造成报废,必须附有灾情和事故处理报告。
(4)
因规划变更或改造、扩建要拆除的建筑物或系统工程。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
(1)
凡是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组织有经验人员参加的技术鉴定小组对其进行技术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和《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上报管理部门。
(2)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所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复查和条件评定,签署意见后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核。
(3)
审核后的资料经财务部门签署后报主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4)
审批后的报废固定资产材料报财务部做帐务处理,并存档。
第二十八条
报废固定资产的保管:
(1)
生产装置或成套设备拆除报废时,其中可利用部分不作报废,将价值扣除另列帐、卡,继续使用。
(2)
固定资产报废后,各单位一般不得留用,确因本单位经营需继续使用的,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业务主管单位进行鉴定,业务主管单位领导签字,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执行总裁审批后,方能使用,并建帐管理。留用单位不能自行处理。
(3)
报废资产中的设备原则上送交设备库,由管理部门建帐保管。
(4)
入库报废设备必须保证设施完整、齐全。对于报废资产中的大型设备可先存放在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必须保证整机和附件的完整性,视实际情况做处理。
第二十九条
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理程序:
(1)
对于报废固定资产中确实不能再使用的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提出,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后,按废旧物资处理。
(2)
对于部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用在低精度地方;通用性大的报废固定资产,应积极向外联系处理事宜,以便以高于废旧物资处理。处理价格报主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第三十条
报废固定资产处理的收入应上缴财务部门做帐务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第九章
总部对事业部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
总部资产管理部门(即计划财务中心)除了按照上述规定负责总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外,还需建立各事业部固定资产台账,对各事业部固定资产的增置、保管、调拨等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定期与各事业部对账,并检查其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
第三十二条
各事业部资产管理部门每月向总部计财中心书面汇报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
第三十三条
各事业部之间的固定资产调拨由计划财务中心负责管理,具体程序参照第五章。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经呈经营委员会通过颁布实施,修改时由财务总监提出,总裁审核,经营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由总部财务部负责解释说明
第十一章
附件:固定资产管理表格
固定资产增减表
管理部门
使用部门*年*月*日
会计科目
财产编号
资产名称
规格
增减原因
单位
本
月
增
加
本
月
减
少
备
注
数量
金额
耐用年限
月折旧额
数量
金额
耐用年限
已提折旧
月折旧额
管理部门:
主管
经办
财务部门:主管
经办
一式三联:(1)管理部门
(2)财务部门
(3)使用部门
填表注意事项:(1)会计科目栏:资本支出时以一级科目表示,以费用支出时除填一级科目外应加注标明二级科目。
(2)资产名称栏:以中文书写,如有附属设备(如发电机仪表等)应于次行顺序列出,但金额可以免填。
(3)以费用支出的资产,耐用年数年折旧额免填。
(4)本表应于次月十五日前由财务部门编妥送管理部门核对。
固定资产增加单
管理部门:
财产编号:
使用部门:*年*月*日
会计科目
中文名称
取得日期
资
产
成
本
记
录
外文名称
数量
设备内容
数量
取得成本
规格型号
取得金额
厂
牌
耐用年限
存放地点
月折旧额
附属设备
备注
会计
管理部门
执行总裁
科长
经办
一式三联:(1)管理部门
(2)财务部门
(3)使用部门
填单注意事项:(1)以费用支出的固定资产其会计科目除一级科目外,应加填二级科目。(2)附属设备栏;应详细逐件填列。(3)资产成本记录簿:填写成本科目(如基础工程等项)。
固定资产登记卡
总帐科目:
本卡编号:
明细科目:
财产编号:
中文名称
抵押行库
英文名称
设定日期
规格型号
解除日期
厂牌号码
险
别
购置日期
承保公司
购置金额
保单号码
存放地点
投保日期
耐用年限
费
率
附属设备
保
险
费
备
注
日
期
凭
单号
码
摘
要
单位
数量
资产价值
每
月
折旧
额
借方
贷方
余额
土
地
登
记
卡
财产
统一
设卡日期:*年*月*日
清查表编号:
字第
号
分类
编号
土地标示
座
落
省
市(县)
新地名
街(路)
号
所有权记录
原所有权人
地
号
街(路)
号
购
置
日
期*年*月*日
地
目
面积
公顷
所有权状字号
等
则
坪
土地使用现状
土
地
成
本
地
价税
租赁(编号:
)
付款日期
摘
要
金额
年
期
评价总额
税率
本税
总税额
所有人核准文号:
土
地
款
期
限
每月租金
本
期
租
金
增
值
税
起
讫
每坪
小计
印
花
登
记
费
土地改良费
地上物补费
合计
地项权利设定登记
权利人姓名
住址
登记原因
日期
字号
日期
字号
存续期间
证明书字号
设定日期
申请注销登记
日期
字
号
房屋登记卡
财
产
统一
设
卡
日
期:*年*月*日
清查表编号:
字第
号
分类
编号
房
屋
名
称:
建筑
物
标
示
基
地
座
落
省
市
县
街
号
用
途
使
用
单
位
门
牌
保
存
登
记
建物附表:*年*月*日
来
源*年*月*日
(接收)(购置)(自建)
屋
顶
屋
架
墙
壁
地
面
建筑日期执照字号*年*月*日
字
号
(1)水泥瓦
(2)石棉瓦
(3)铁
皮
(4)水泥平
顶
(5)水泥圆
顶
(1)木
架
(2)钢
架
(3)
(1)木
造
(2)砖
造
(3)加强砖石
(4)钢骨砖石
(5)钢筋混造
(1)水泥地
(2)木地板
(3)磨石子
(4)原地面
耐
用
年
数
原
始
总
值
式
样
建
积
层次
平方米
户型
附属建物
平方米
户型
备
注
基
层
二
层
三层
四
层
合计*年*月*日
摘
要
增
值
减
损
已提折旧额
净
值
房屋税
年度
期份
等级
评价
总额
税率
本税
税款总额
年度
期份
等级
评价总额
税率
本税
税款总额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权利人姓名
住址
登记原因
收
件
登
记
存续期间
证明书字号
设定日期
申请注销登记
日期
字号
日期
字号
日期
字
号
保险记录
投保日期
有效期间
承保公司
投保目的
保单字号
保险金额
费
率
保
险
费
备
注
起
讫
财
产
保
管
卡
编
号
所属部门
姓
名
项次
日
期
凭单号码
品名
规格
厂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签认
日
期
处
理
情
况
凭
单
号
码*年*月*日*年*月*日
盘
存
单
使用部门:*年*月*日
共
页
第
页
财产编号
固
定
资
产
单位
登记卡
盘点
盘盈
盘亏
备注
名称
规格
厂牌
数量
数量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主管
核对
制表
一式三份:(1)管理部门自存
(2)财务部门
(3)执行总裁、总裁
固定资产调拨单
管理部门(调出)
(调入)
使用部门(调出)
(调入)*年*月*日
财产编号:
中文名称
数量
购置日期
英文名称
附
属
设
备
耐用年限
规
格
已使用年数
调前用途
(调出单位)
已折旧金额
残余价值
月折旧额
调后用途
(调入单位)
存入地点
调
出
调
入
备
注
经
理
会
计
管理部门
调入
调入部门
调出部门
调出
一式四份:(1)管理部门
(2)财务部门
(3)调入部门
(4)调出部门
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管理部门:
制表日期:*年*月*日
共
页第
页
财产编号
名
称
规格
厂牌
数量
单位
帐
面
价值
使用情况(年限)
闲置原因
拟处理意见
总价
已提折旧
净值
取得
耐用
已使用
固定资产报废单
管理部门:
使用部门:*年*月*日
财产编号:
名称
中文
规格
耐用年限
英文
厂牌
已使用年数
购置日期
数量
取得价值
已提折旧
帐
面
残
值
报废原因
估计废品价值
处理费用
实际损失额
拟处理办法
资材仓库
抵押行库
保险单号码
月折旧额
总裁
执行总裁
管理部门
会计
主任
主办
一式四联:(1)管理部门
(2)财务部门
(3)使用部门
(4)资材仓库
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
管理部门:
名
称
厂牌规格
使用部门
附属设备
购置日期
单位
数量
耐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比价记录
厂商
原
价
单价
已提折旧
总价
净
值
备
注
总裁
执行总裁
管理部门
经办人
一式三联:(1)管理部门
(2)财务部门
(3)自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