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口乡禁止大操大办工作汇报 本文关键词:大操大办,工作汇报,禁止
西交口乡禁止大操大办工作汇报 本文简介:西交口乡禁止大操大办工作汇报今年以来,西交口乡在禁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整束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晋纪发[2010]27号)、市纪委(临纪发[2010])19号、乡纪发([2010]30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省委“五个不准”
西交口乡禁止大操大办工作汇报 本文内容:
西交口乡禁止大操大办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西交口乡在禁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整束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晋纪发[2010]27号)、市纪委(临纪发[2010])19号、乡纪发([2010]30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省委“五个不准”和县纪委“十个不准”,从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思想教育、社会监督、专项检查、违规处理六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力地推动了全乡党风廉政建设。
一、基本情况
全乡党员干部共358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11人,基层站所19人,基层党员318人,公职人员102人。截止目前,全乡未发现违规大操大办的现象。
二、主要做法
1、切实加强领导
乡党委成立了禁止大操大办工作领导机构,乡党委书记为全第一责任人,乡纪委负责禁止大操大办相关事宜的日常处理协调;各村委也成立了监督小组,村纪检小组为第一责任人;乡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
2、做好思想教育
乡党委先后召开5次会议安排禁止大操大办事宜,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多次重申把禁止大操大办作为改进机关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管好下属、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3、健全防范制度
主要内容有提倡移风易俗,禁止大操大办,严格控制请客规模,全乡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含省州属驻南涧单位)的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除办本人初婚(儿女结婚)、丧事、一律不准请客或变相请客;操办婚事、建房请客,办客规模不准超过10桌;农村办客也要大力提倡移风易俗,从俭办事,反对大操大办,各地要以村规民约等形式加以规范;实行请客办事申报审批制度。除丧事外,办客事者必须在一周前办理报批事宜,乡副科、正科级领导干部由县纪委审批;一般干部及其他干部职工由乡纪委审批(包括离退休人员);各审批单位一个季度向乡纪委汇报一次执行情况。未经批准就擅自办理者,按违纪论处。
4、依靠社会监督
大操大办群众深恶痛绝,人民群众是扼制大操大办的主要力量。我们主动发挥群众在社会监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调动群众监督作用禁止大操大办。全乡以及各村委都公示了举报电话,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来监督禁止大操大办的执行情况。
5、开展专项检查
以座谈、电话访查等形式了解动态把握全乡大操大办工作开展情况。乡党委政府、乡纪委组织纪检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执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违规大操大办的现象。
6、违规处理前置
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的查处工作进行了提前警告,实行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党支部党员不按规定大操大办的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不合格,干部职工违反本规定的,年内不得参加评奖和评选各种“先进”或“优秀”称号,年终履职考核当年定为不称职(不合格),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全乡在职领导干部及党员违反规定的,扣发年终第十三个月奖金;县管单位人员违反规定的由乡党委向其上级如实报告违纪情况,并建议予以处理。同时,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大操大办不批评教育、不采取制止措施,本单位干部职工出现违反本规定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并扣发该单位主要领导年终奖金。
西交口乡公车牌号及使用情况
现在桑塔纳公车一辆,车号:晋L
JK299,由乡党委办公室统一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