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本文关键词:管理规定,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本文简介:产品质量管理规范1、目的通过制定产品设计规范、产品标准,组织评审实施外部监督,提升产品开发质量水平。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现有成熟产品、新平台的产品质量管理。3、职责3.1总工办:3.1.1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产品通用标准;3.1.2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产品设计规范;3.1.3负责制定产品立项评审标准;
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本文内容:
产品质量管理规范
1、
目的
通过制定产品设计规范、产品标准,组织评审实施外部监督,提升产品开发质量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现有成熟产品、新平台的产品质量管理。
3、职责
3.1总工办:
3.1.1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产品通用标准;
3.1.2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产品设计规范;
3.1.3负责制定产品立项评审标准;
3.1.4负责组织项目过程各关键节点(含方案、成本、原理图、结构、工艺性)的评审;
3.1.5负责产品技术档案建立与管理;
3.1.6负责产品开发过程质量监督与考核。
3.2
项目部:
3.2.1
负责制定《软件测试规范》,包括:新平台软件、系列化软件、软件更改、计划订
单/返单等;
3.2.2
负责解决试产、量产中的设计性问题;
3.3
质量管理部:
3.3.1
监督产品设计规范、软件测试规范等落实;
3.3.2
负责按照软件测试规范进行可靠性试验验证;
3.4
工程部:
3.4.1
负责项目开发阶段的工艺性(可制造性)评审;
3.4.2
负责出试产、量产阶段问题点设计更改验证和工程性问题解决;
4、
操作流程:
4.1
评审小组组建及管理:
4.1.1评审小组分类:立项评审组(含方案、成本评审)、硬件评审组、软件评审组、结
构评审组、
工艺性评审组、产品标准评审组等各类小组;
4.1.2
评审小组组建:各评审小组固定成员10名,选拔任命由总工办主管领导批准;
各
评审小组成员资质要求及具体职责参见附件《评审小组分类及职责》;
4.1.3
评审基本原则:各类评审总工办根据项目部需求进行组织,涉及产品相关技术性
的,实施以专业性为导向的跨部门交叉评审;涉及产品相关的制度规范类的,实施以实
用性为导向的产品标准评审。各评审小组负责制定各自专业性评审清单。
4.1.4
评审组织及奖惩:根据评审需求类型,总工办组织会议评审或非会议评审,会议性评审时,对应评审小组中必须3名以上成员参与评审;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技术性评审,公司给予评审补贴,评审人员需充分发挥所在领域的专业性,对评审结论负责;
4.2
产品标准、产品规范制定及管理:
4.2.1
总工办参照行业标准和规范,结合公司产品特点,组织制定《产品通用标准》和
《产品设计规范》,并组织产品标准评审,评审通过后作为公司文件发行,
4.2.1项目部制定各自产品的《软件测试规范》,由总工办组织产品标准评审,评审通过
后作为公司文件发行;
4.2.3以上标准和规范需完善或变更时,更改部门提出评审需求,由总工办组织产品标
准评审,评审通过后更新文件版本;
4.3
产品标准、产品规范执行与监督:
4.3.1
质量管理部负责按照《产品设计规范》、《软件测试规范》进行产品试验验证;
4.3.2
质量管理部定期按照《产品通用标准》稽核产品开发过程,督导不符合项改善;
4.4
产品项目过程管理规定:
4.4.1
总工办根据项目需求,及时组织立项评审、设计评审、样机评审、试产评审;
4.4.2
针对评审中的不达标项,项目部需有相应改善对策,经总工办确认有效后方可进
入项目下一阶段;
4.4.3
项目过程各评审节点评审问题点由评审小组汇总,交由总工办归总及关闭;整体
评审合格后由总工办主管领导审批通过方可安排试产;
4.4.4
整体评审存在部分指标不达标,对产品性能、可制造性等影响较小的,评审小组
需对不符合项提出改善意见及风险说明,由总工办主管领导审批通过方可安排试产;
4.4.5对于整体评审不合格但仍需试产的,需经过事业部总经理、总工办主管领导等讨
论并由总裁批准方可安排试产;
4.5试产、量产转换管理规定
4.5.1
试产转量产规定:工程部提交试产总结报告,试产评审通过方可进入量产;
4.5.2对于产品试产、量产中存在工艺性问题,由工程部负责分析及制定有效对策,同
时负责对策执行及问题关闭结案;
4.5.3对于产品试产、量产中存在的设计性问题,项目部工程师分析及制定有效对策,
同时由工程部负责跟进关闭结案;
4.5.4试产涉及到设计更改的,由工程部负责设计更改验证并提交验证记录;
4.5.5质量管理部依据《软件测试规范》进行试产软件的验证,软件问题点由项目部进
行分析改善,质量管理部负责跟进问题关闭结案;
4.6
产品项目质量考核:
4.6.1考核指标:评审通过率、试产期间的设计更改次数等;
4.6.2
考核方式:总工办以实际统计数据为依据,按季度进行考核并公布结果。
5、
其他要求:
5.1
以精品思路选择和确定产品开发项目;
5.2
为提高评审的时效性,公板公模产品、系列化产品只需针对差异点进行评审;
5.3
总工办针对项目特性和产品特点,选择组织不同形式(会议或非会议)、不同类型(专业性评审、规范制度类评审)的评审;
5.4
产品评审流程应体现差异化,符合不同类型产品的项目开发特点。
附:项目开发过程评审规范/项目开发过程评审实施说明/产品评审EKP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