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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专业评价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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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专业评价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南昌大学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三稿)南昌大学教务处二O一五年三月南昌大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及江西省

南昌大学专业评价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南昌大学专业综合评价工作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三稿)

南昌大学教务处

二O一五年三月

南昌大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及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构建校院两级管理新体制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专业是高等学校办学的基础,专业建设水平是衡量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和体现。开展专业评估,有助于全面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合理规划专业设置,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有助于强化质量意识,完善内部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形成长效的质量保障机制;有助于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形成办学特色与优势,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和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宏观管理,按照“控制规模、调整结构、确保基础、突出优势、发展特色”的思路,引导专业强化内涵、培育特色,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五位一体”本科教学评估制度,坚持科学性、客观性、简易性、导向、内外相结合的原则,具体是:

1、科学性。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评价方式的选择、评价工作的开展都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充分考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自身所固有的特点,切实推动专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客观性。通过开展专业综合评价,在若干个反映专业办学状态的指标中,选取具有代表性且可重复验证的指标,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将定量与定性、过程性与终结性方法相结合,客观反映专业改革和建设的真实状态。

3、简易性。开展专业综合评价,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主要通过网络采集、汇总、分析数据,简化评价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4、导向性。发挥评价的指导作用,进一步促进全体师生员工把本科教学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使各学院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等都体现以教学为中心,不断加强专业建设和改革,努力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提升专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5、内外相结合。为更好与省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对接,校内专业评价采取“江西省通用指标体系评价+专业日常教学管理指标体系评价”

内外相结合的模式,首先,各专业按照省专业综合评价系统平台要求填报信息,并分为文、理、工、医、体育艺术等五大类,通过评价系统计算其得分;其次,教务处负责制定专业日常教学管理指标体系,按照各专业2013年和2014年日常教学管理累计的数据进行评价,计算得分;最后,两部分分值分别按照0.8和0.2的权重加权计算,得出专业最后得分,并分大类将各专业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结果公示。

这种评价方式的优点很明显,一是与江西省通用指标体系一致,便于系统平台的建设,便于各专业收集和填报相关信息,便于相关专业今后参加全省的专业评价工作;二是结合专业日常教学管理情况,全面真实反映专业的综合实力;三是简便易行,没有额外增加各专业的工作量。填报省专业综合评价信息系统是各专业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而专业日常教学管理基础状态数据,由于前几年学院本科教学状态评估工作做得扎实,相关数据都是现成的,只需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统计分析即可算出得分。日常教学管理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二。

四、范围内容及要求

专业综合评价是对专业办学情况的全面检阅。本校部所有完成了至少一个培养周期(即有毕业学生)的本科专业均参加专业综合评价;已招生但未完成一个培养周期的专业只需提供相关状态数据表等材料,可不参与评价;未招生或停办专业不参与评价。

基础状态信息应以专业为单位填报,即相应的人、财、物、成果等应有明确且唯一的归属,不可重复、交叉使用。各学院(部)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信息填报工作,确保信息客观、真实、有效。

五、方法与步骤

在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和各学院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专业综合评价采取定量与定性、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以形成性和终结性数据的定量分析为主,以专家的定性判断为辅。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工作动员、制定方案、准备平台(2015年4月)

召开专业综合评价动员及启动会,学院(部)一把手、教学副院长、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专业负责人参加,布置综合评价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完善南昌大学补充指标体系;

完成“评价系统”平台建设工作。

2、参加全省专业综合评价宣讲、培训会,明确填报系统操作标准和要求(4月底)

3、数据填报(2015年5月)

各学院(部)组织所属专业进行资源配置分割,按专业将信息准确录入信息平台。教务处组织专家完成各专业日常教学管理数据收集分析评价工作。

4、数据补充与完善(6月)

各学院(部)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相关数据等资料,学校组织专家工作组对相关数据资料等进行审核,反馈修正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5、数据审核(2015年7月)

学校组织专家工作组开展专业综合试评价工作,形成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

6、总结经验(2015年8月)

总结经验,全力以赴参加省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展示我校应有的水平。

六、结果与应用

形成南昌大学专业综合评价总结报告,积极应用评价结果,发挥评价的指导作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

1、通过专业评价建立和完善学校的专业准入和退出机制,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进行专业结构调整(包括新增和淘汰)的重要依据,作为学校制定年度专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

2、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对各专业进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作为学院(部)内部进行投入分配、资源调整的重要依据;

3、评价过程和结果用于指导学院(部)找准专业的发展和努力方向,自觉优化和调整相关专业,形成一批优势和特色专业,为创建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打下坚实的基础;

4、将专业综合评价作为“学院本科教学状态评估工作”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改进、完善此项工作,使之更为科学、客观。

附件:

1、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2、南昌大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日常教学管理指标体系

南昌大学本科教学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

11

附件一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

通用指标体系框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指标说明

1.生源情况(权重:0.10)

1.1招生录取情况(100%)

1.1.1近四年国家统一高考录取的本专业学生入学平均(标准)分数(60%)

本专业每名学生高考总分(不包括加分)除以该生所在省高考满分值(文、理分科)后的标准分的平均值

1.1.2近四年国家统一高考录取的本专业江西省学生第一志愿录取率(40%)

该专业第一志愿录取的江西省学生数除以该专业录取江西省学生总数。

2.培养模式(权重:0.15)

2.1培养方案(60%)

专业标准,培养方案及各要素匹配程度

专业标准、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培养要求、专业定位、课程设置等要素之间的匹配程度。具体评价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2.2培养模式改革创新(40%)

改革创新措施与效果

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效果。

3.教学资源(权重:0.30)

3.1专业师资基本情况(35%)

3.1.1专业生师比(25%)

专业教师指从事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3.1.2博士学位教师比例(10%)

专业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所占比例。

3.1.3高层次教师情况(15%)

高层次教师指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支持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务院及省级学科评议组成员、973首席科学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国家及省级教学名师、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人选、“赣鄱英才555工程”

人才、“井冈学者”、国家教指委成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西省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

3.教学资源(权重:0.30)

3.1专业师资基本情况(35%)

3.1.4专业主干课教师学科背景符合度(10%)

从事本专业主干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其学历中毕业于本专业的比例。

3.1.5近四年本专业高级职称教师为本专业本科生单独授课情况(15%)

专业课主要是指理论课,而实践教学环节不计算在内,高级职称教师指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3.1.6具有行业经历专任教师比例(15%)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具有行业经历:?曾在相关行业工作;?曾与相关行业合作开展过科研项目。

3.1.7中青年教师参加实践教学能力培训比例(10%)

中青年教师指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教师;参加实践教学能力培训指接受一周以上相关培训。

3.2专业教师科研情况(25%)

3.2.1近四年教师发表学术论文情况(20篇代表论文他引次数总和)(40%)

学术论文指以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本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国内学术论文“他引次数”以CNKI(中国知网学术期刊网络总库)、CSSCI与CSCD源期刊并集库(含扩展库)中的“他引次数”为准,自引不能计算在内;国外学术论文以“Web

of

Science库(含扩展库)”中的“他引次数”为准。

3.2.2近四年教师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情况(30%)

科研奖励指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奖(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省政府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社科优秀成果奖。

3.2.3近四年教师主持科研项目情况(30%)

以第一立项单位主持国家级项目(科技部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防/军队重要科研项目、境外合作科研项目、部委级项目、省级项目(省教育厅科研立项、省科技厅立项、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社科基金)。

3.3专业教师教研情况(25%)

3.3.1近四年教师发表教研论文数量(30%)

教研论文是指以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与本专业教学研究相关的论文,不包括学术研究有关的论文。

3.3.2近十年教师主持编写本专业教材情况(30%)

本专业教师主编的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教材。

3.教学资源(权重:0.30)

3.3专业教师教研情况(25%)

3.3.3近十年教师主持省级以上教研项目情况(40%)

省级以上教研项目包括:国家及省教育行政部门教改立项、国家及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国高教学会立项课题。

3.4实验实践教学(10%)

3.4.1现有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生均值(25%)

单价800元以上的设备。

3.4.2近四年新增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生均值(25%)

近四年新增的单价800元以上设备。

3.4.3近四年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数量及各基地实习学生人次数与专业在校生总数的比值(30%)

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指近四年有学生实习且签有协议的实习实践基地。

3.4.4现有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利用情况、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质量(20%)

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利用情况主要依据实验室台账,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质量主要依据基地层次和合作水平。

3.5图书资料(5%)

3.5.1现有生均专业纸质图书资料册数(60%)

本专业的图书资料(含学校与院、系)是指供本专业教学、科研使用的图书资料。

3.5.2现有专业电子图书资料源的个数(40%)

本专业的电子图书资料源(含学校与院、系)是指供本专业教学科研使用的、由资源提供方完成更新的、可全文下载的电子资源,不包括随书的资料光盘。

4.本科教学工程与教学成果奖(权重:0.15)

4.1本科教学工程项目(50%)

4.1.1历年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00%)

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双语示范课程、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规划教材等。

4.2教学成果奖(50%)

4.2.1历年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00%)

该专业教师参与完成的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5.教学质量保障(权重:0.10)

5.1质量保障体系(100%)

5.1.1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教学质量标准、监测、评价、分析、反馈体系及运行效果

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教学质量标准、监测、评价、分析、反馈、改进体系及运行效果。具体评价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6.

培养效果(权重:0.20)

6.1就业情况与培养质量(50%)

6.1.1近四年就业率情况(50%)

近四年本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6.1.2十名优秀校友简介(50%)

校友指77级以后的本科生。每人简介500字以内。

6.2在校学生综合素质(50%)

6.2.1近四年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及参与科研项目学生人次数与专业在校生总数的比值(30%)

创新创业活动指:国家、省、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科研项目指:学生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的各类国家、省部和市级纵向项目,以及学校科技管理部门科研考核统计的横向项目。

6.2.2近四年学生获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奖励情况(30%)

该专业学生为获奖人之一。

6.2.3近四年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及专利受理等情况(15%)

该专业学生为发表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该专业学生为专利受理限额内成员。

6.2.4五名优秀在校生简介(25%)

本专业在校生,每人简介300字以内。

7.专业特色(满分10分)

7.1专业特色、实施过程和效果(100%)

在实践中培育和凝练出的专业特色及其效果说明(1000字以内)。

附件二

南昌大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日常教学管理指标体系

(数据为2013年和2014年)

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评分标准

专业主干课、专业选修课按培养方案开出情况

按实际开出率计算

10

实际开出率100%为满分10分,依据数据情况按梯度给分

专业教师参加教研室活动情况

按教研室每月至少一次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评分

10

每月未达一次扣一分,扣完为止

专业教师在学校授课质量评价中的排名情况

获授课质量优秀奖、提名奖和网络辅助教学优秀奖数占专业教师数比例、授课质量结果排名后10%数量占专业教师比例。

10

十大教学标兵及提名奖两倍计,可重复计

本专业申报、通过专业认证(或评估)情况

指本专业正在申请、申请获批、通过专业认证(或评估)等情况。

10

申请获批10分,申请8分。其他0分。

第二课堂育人成效

在校生参加学校第二课堂取得的成效

10

按成效情况梯度给分

专业课学生到课率情况

以各类课程和各种渠道随机统计的专业课学生到课率计算

10

按到课率情况梯度给分

受通报批评、教学差错(事故)人次和等级情况

以教务处相关文件为准

10

按等级情况和人次依次扣分,扣完为止

试卷内容有误情况,成绩登陆晚登、漏登、错登成绩情况等

以教务处记录为准

10

按记录情况依次扣分,扣完为止

其他专业对本专业的支持情况

本专业对实验室开放、创新学分等资源的利用情况,其他专业教师为本专业开设专业类课程情况

10

按实际数值梯度给分

本专业对其它专业的贡献情况

本专业教师跨专业开课(II类通识课、个性课程等)情况

10

按实际数值梯度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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