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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教育局职称评审方案 本文简介:献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18年度中小学职称推荐申报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申报工作,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和进取精神,以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各项工作健康、和谐发展。根据新的《河北省中小学一级、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出本实
2018教育局职称评审方案 本文内容:
献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2018年度中小学职称推荐申报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申报工作,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和进取精神,以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各项工作健康、和谐发展。根据新的《河北省中小学一级、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原则,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评价,使我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走向制度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轨道,以调动我县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教师以人为本、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二、适用范围及基本条件
1、适用范围
2、高级、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基本条件按新的《河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河北省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执行。(文件见附件)
3、截止到申报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任职以来师德考核不合格人员;
(2)申报一级教师近四年中年度考核达不到合格的;申报高级教师近五年中年度考核达不到合格的;
(3)任现职以来,因工作失职,造成教育教学质量严重下降,以及因渎职导致学校发生重大事故、案件,并造成重大损失,时间不足二年的人员;
(4)受司法、党政纪律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检查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4、城区学校骨干教师由组织批准到农村学校支教,圆满完成支教工作,在具备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上报。
5、关于学历问题
(1)一级教师学历条件:
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高级中学教师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获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小学(幼儿园)教师获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6年以上。
(2)高级教师学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6、关于申报评审的任职资历、退休年龄问题
2018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截止时间按2018年12月31日计算,中小学教师实行评聘结合政策,其退休年龄截止时间按2018年12月31日算。
7、申报高级教师学科原则上应与所教课程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8、具有教师资格证。
三、职称申报推荐的指标数
根据市人事局审批的岗位设置和各单位现有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来确定各单位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的申报推荐指标数,指标数不突破空岗数的三分之一。
四、评审办法与程序
1、以乡镇中心总校、县直学校为单位,成立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以学校领导班子、教研组长、教师代表组成
职责:负责学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2、公布本乡、校中、高级职称指标数及领导小组组成情况,组织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评审政策,公开评审条件和要求。
3、拟申报职称评审的教师向申报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有关证件。领导小组把每名申报教师的所有证书,公示、公开,仔细查看单位原始档案记录,并严格审查有关原件(凭证)的真实性。
4、领导小组把每名申报教师的所有证书记录备案(每人一个档案袋,把所有证书放在里面,在封面注明证书名称、发证机关、发证时间,个数)。
5、合理量化每名申报教师分数。把申报教师组织在一起,公开、公正的对符合加分条件的项目按加分标准逐项核算记分,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参评教师的加分情况进行核定,打出总分。并当场通知每一名申报教师证书的得分情况,申报教师对得分情况无异议,在证书情况备案表上签字,一待核查。以上过程全程视频记录,上报人事股。
6、根据得分高低(得分相同者,依次按参评教师年龄大小、教龄长短、任职时间长短进行核准的原则)确定本校推荐参评教师。并张榜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本校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及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7、组档
(1)、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组档办法和程序。
(2)、按要求帮助申报教师进行组档,并认真审核每一个环节,并在每个证书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
(3)、组档完成后,申报人对本人上报材料无异议后签字,职称负责人负责把组档材料和所有证书原件上交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申报教师不再参与),组档材料如无原则性错误(如组档顺序不对、填写错误等),不再返回,教体局审核后上报人社局。
四、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量化排名办法。
根据自身条件、教育教学、业绩成果情况和《河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河北省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文件要求,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综合量化排名。
1、师德考核情况:任现职以来全部合格3分,每一次优秀另加0.1分;县级师德先进个人另加0.1分,市级师德先进个人另加0.3分。
2、年度考核情况:任现职以来全部合格3分,每一次优秀加0.1分。
3、学历:博士5分、硕士4分、本科3分、专科2分、中专1分。
4、任职年限:每满一年1分。任职年限15年(不包括15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另加0.2分。
5、教龄:每满一年0.5分。教龄年限30年(不包括30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另加0.2分。
6、业绩成果
(1)教育能力(5分):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教育理念先进,具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经验,关心爱护学生,擅长学生思想工作,言传身教,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满一学年及以上加1分,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未满一学年减半加分。未担任过班主任或担任班主任工作不足半学期的不加分。班主任所带班级获表彰,乡校、县、市、省、国家级分别加1、1.5、2、2.5、3分。取一项最高分,不累加。单位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的教学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按班主任分值的70%加分。(在一线任教任班主任,同时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的,按班主任加分,同时按其他教育管理工作者加分。)
(2)工作量(15分):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按照相关要求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时、教案、作业、考勤、包班等),并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完成情况分优、良、可、差四个等级,优为15分,良为13分,可为10分,差为6分。校长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3)教学业绩(15分):课堂教学已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并得到同行的认可;教学效果好,任教班级学生成绩在县乡组织的质量测试中成绩名列前茅;转化后进生效果明显。幼教人员所教班级团结协作,所教幼儿情况稳定,心情愉快,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活泼的个性,较强的求知欲望,身体素质明显增强。按近几年以来业绩核算(中职按近四年、高职按近五年),分别按15分、13分、10分、8分。
(4)教师专业奖励(5分)
专业奖励必须是乡(校)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如:幼儿教育保教能手比赛、教师基本功比赛、教师素养大赛、教学设计比赛、教案比赛、课件比赛等,分值分别为:国家、省、市、县、乡,5、4、3、2、1分。取其中一项最高奖计分,各级之间不累加。每增一个国家级加0.5分、省级0.4分、市级0.3分、县级0.2分、乡级0.1分。
(5)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5分):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教学中积极承担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等)公开教学任务。任现职以来,参加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比赛获国家级一等奖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乡校级1分。取其中一项最高奖计分,各级之间不累加。每增一个国家级0.5分、省级0.4分、市级0.3分、县级0.2分、乡级0.1分。
(6)辅导学生、指导年轻教师情况(5分):任现职以来,所辅导的学生或指导的教师在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数、理、化、生物、信息技术等国家承认的竞赛,获国家级奖励计5分,省级计4分,市级计3分,县级计2分,县级以下计1分。其他学科竞赛按同等级成绩的二分之一计分。计一项最高分,不累加。
(7)骨干引领(5分):现任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任职以来,积极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及各种素质提高培训,并能圆满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充分发挥骨干引领作用,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国家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继续教育优秀学员加1分、汉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1分)。计一项最高分,不累加。
(8)课题研究(3分):注重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和方法,追踪教育科研和教学前沿,积极参加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在教育科研方面发挥引领作用。任现职以来参加过课题研究,且本人为课题负责人,国家级课题:已结题计3分,已立项或正在研究中计2.5分;省级课题:已结题计2分,已立项或正在研究中计1.5分;市级课题:已结题计1分,已立项或正在研究中计0.5分。多课题取其中一项最高分,不累加。课题参与者按对应档次的1/2分值计算。
7、荣誉称号(5分):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被授予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年度考核嘉奖、和师德考核已在考核内加分,不再重复加分)。其中国家级荣誉计5分;省级荣誉计4分;市级荣誉计3分;县级计2分(只取一个最高分,荣誉称号指由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人事主管部门评定的综合性称号,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教双馨”、优秀乡村教师等。每增加一个国家级0.5分、省级0.4分、市级0.3分、县级0.2分)。
8、为鼓励一线教师长期在一线任教的积极性,在农村学校及教学点任教10年及以上的专任教师加1分;任教20年及以上的专任教师加2分;任教30年及以上的专任教师加3分。(不含城区学校和乡镇所在地学校)
9,经组织批准城区学校骨干教师下乡支教人员,支教每满一年加
分。
以上各项以证书原件为准。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稳定
各单位要把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教师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大事来抓。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明确专人负责职称工作。严格审查所有证件,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分析和解决各种矛盾,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2、公开条件,严格程序
各单位要严格按评审程序操作,要扎扎实实的搞好政策培训、档案审核、评议推荐、张榜公示等工作;要把好材料关,确保报送的材料齐全规范,真实可靠;要加大工作透明度,实行三个公开,即评审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和办法公开、推荐名额和结果公开;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公开、透明、阳光作业的原则,严禁暗箱操作,对每位教师一定要做到不偏不倚,一视同仁,同一标准,真正把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置于广大教师的监督之下进行。对不按评审程序操作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坚持标准,择优推荐
各单位在评议推荐工作中要确保优先推荐那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师德高尚、勇挑重担满工作量甚至超工作量的一线骨干教师;在班主任工作、学科德育和学科教学中勇于创新,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教师以及工作在边远农村的优秀教师。在推荐和评审工作中要注重考查参评人员的师德表现,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在推荐和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人员,要坚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情节严重的给于必要的党政处分。
4、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人员的主要业绩材料以及举报电话在本单位公开栏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评审材料未经公示的,教体局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和推荐指标数上报教体局人事股
5、各股室、各学校开展的涉及评职加分的工作,要将表彰通知,报人事股、审计股备案,以防止证书弄虚作假。
献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201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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