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交通技工学校高一年级考核细则 本文关键词:连云港,技工学校,细则,考核,高一年级
连云港交通技工学校高一年级考核细则 本文简介:连云港交通技工学校高一年级考核细则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一种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保护和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年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细则。一、师德修养(15分)1、政治态度(5分)1.1: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坚持四项
连云港交通技工学校高一年级考核细则 本文内容:
连云港交通技工学校高一年级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一种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保护和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年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师德修养(15分)
1、政治态度(5分)
1.1: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1.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升旗仪式和其他重大集会或外出活动,教师无故缺席的每次扣1分,因私请假每次扣0.2分;
2、师德规范(10分)
2.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根据教育局《师德师风考核条例》,违反考核条例按照《违反师德师风处理条例》进行处理。
二、工作态度(20分)
1、工作量(3分)
服从学校任课任职安排得3分;因不服从学校安排而未满工作量的,该项不得分。
2、劳动纪律(9分)
2.1:每学期迟到、早退三次后每次扣0.2分;每月中途因私外出四次后每次扣0.1分;
2.2:事假每天扣0.3分,病假每天扣0.1分,婚、丧、产、护理假等规定假期不扣分;
2.3:缺岗发现一次扣1分;
2.4:学校各部门和备课组组织的会议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无故缺席每次扣0.5分;
2.5:不遵守会场纪律或不按要求做学习笔记的每次扣0.2分;
3、工作任务(8分)
3.1:认真完成上级和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2分。
3.2: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0.2分,工作中造成重大差错的每次扣1分。
三、业务能力(35分)
1.认真备课(5分)
按教学要求备课,环节完整,节次达到规定要求,期末教案被评为一等奖的得5分,评为二等奖的得4分,评为三等奖的得2分,无教案的不得分。在教务处组织的随堂听课中无教案的一次扣1分,在教务处组织的教案常规检查中不通过的视情况扣1-3分。
2.认真上课(5分)
课堂教学认真,能驾驭课堂,用普通话教学,参考期末学生满意度调查,若结果为满意得分为5分,结果为较满意得分为4分,结果为合格得分为3分,结果为不满意该项不得分。
3.互相听课(5分)
教师要按学校要求完成听课任务,期末被评为一等奖的得5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3分,无听课笔记不得分。若在教务处组织的听课笔记常规检查中不通过的视情况扣1-2分。
4.承担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汇报课)(3分)
按照学校要求每学年(或学期)承担一节校级公开课(或汇报课)得3分,无故不上公开课的该项不得分。
5.作业批改(3分)
作业必须由教师批改,注明批改日期。教务处不定期组织学生作业本检查,对不符要求的视情况扣1-2分。作业由学生代改的一经发现该项为零分。
6.备课组活动(4分)
教师要按学校要求认真参加每一次本组备课活动,备课组成员应团结协作,积极完成本备课组长分配的任务,无故不完成任务扣1分。
7.教科研要求(5分)
教师要按学校要求完成基本的教学案例、论文等的撰写,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基本功比赛,不完成的每次扣2分。
四、教学业绩(10分):
每次考试,年级平均分10分以上的加5分,平均分5分以上的加3分,平均分2分以上的加1分。
五、班主任工作加分(5分)
1.担任班主任的,每学期加2分,根据班主任考核情况,分一、二、三等奖,另分别加3、2、1分;
2.获先进班级、先进个人或先进团支部的班主任省级加3分,地区级加2分,校级加1分;
3.班主任年限在10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加0.5分;在15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加1分。
六、其他项目加分(15分)
1、论文类:
1.1: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
1.2:自治区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1.3:地区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1.4::同一篇论文只取最高值。
2、竞赛类:
2.1: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竞赛,在属同类学校中获团体第一名加3分,团体第二名加2分,团体第三名加1分。
2.2:担任竞赛辅导工作酌情给予0.5-1分加分。
3、课题、教学比武、教学案例类:
3.1: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
3.2:省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3.3:地区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3.4:课题申报立项成功,国家级加2分,省级加1分,地区级加0.5分
3.5:校级优质公开课(汇报课)得0.5分。
4、个人获奖类:
4.1:在各级评优评先活动中,获全国优秀加3分,省级优秀加2.5分,地区优秀加2分,校级优秀加1分。同一人同项目评比取最高分。
5、贡献类:
5.1:学校全面工作或年级组、处室工作中获得地区级及以上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加1分,成员加0.5分;备课组获得地区及以上先进集体,组长加1分,组员加0.5分。
5.2: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经学校审定酌情加0.5-2分。
5.3:教龄满二十周年的教师加0.5分,教龄满二十五周年的教师加1分。
5.5:承担学校各部门(组)工作的,酌情加0.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