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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溪中学教师听课制度含评课制度

甘溪中学教师听课制度含评课制度 本文关键词:制度,听课,中学教师,评课

甘溪中学教师听课制度含评课制度 本文简介:甘溪中学教师听课制度(2017年3月9日校委会修订)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学校常规教学工作落在实处,增强教师之间的教学沟通能力,促进教师之间互相听课,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特制订随堂听课、评课制度如下:1、听课随堂,不提前通知授课人,听课者根据学校课程安排表随意抽取班级听课。

甘溪中学教师听课制度含评课制度 本文内容:

甘溪中学教师听课制度

(2017年3月9日校委会修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学校常规教学工作落在实处,增强教师之间的教学沟通能力,促进教师之间互相听课,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特制订随堂听课、评课制度如下:

1、听课随堂,不提前通知授课人,听课者根据学校课程安排表随意抽取班级听课。任何教师无论在任何时刻都不得拒绝校内任何人听课。

2、听课教师应把自己当做课堂的一员,参与当节课的学习交流,并成为当节课的助理教师,配合授课教师监督指导好学生的学习。

3、听课节数以听课记录为依据,听课结束时,授课教师须在听课教师的听课记录上签字,并由张月清、文忠华、陈文、何伟之其中一人审核签字,由行政值周领导监督记录。各方不得作假,否则每次在作假各方年终教科绩效分中扣掉1分。

4、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每月听课不少于4节,上课教师每月听课不少于3节(50岁以上教师每期不少于8节即可),少一节扣1分。凡听课总节数(教师皆按12节标准计,学校中层干部皆按16节标准计)超过应听节数的,每节加0.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专职科室人员、专职后勤人员和均衡专干可以不听课,不计分,但若要加分的,校委成员须得超过16节,其他人员须得超过12节。

5、听课者每期听本专业课不得少于6节,但鼓励跨学科听课,一学期班主任必须听本班其他学科6节以上(含6节)。

6、听课者应有详细听、评课记录,包括日期、班级、学科

、授课人、课题、上课过程和评价等。

7、及时评课。听课者听课后应本着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原则及时与当节执教者交换意见。听课者应指出课的成功与不足及改进建议,授课人应虚心听取意见,加强反思

8、评课视角。关注学生学习状态,包括参与状态、交往状态、思维状态、情绪状态、生成状态。关注教师教学行为,包括组织能力、注意中心、教学机智、教学态度、教学思想(境界)。

9、每月月末,各教研组分组检查、登记听课情况,并做出相应评价,未完成听课任务的,视作未完成教学任务。

10、凡是学校组织的公开课活动,没有课务的教师必须参加听课、评课。

11、以上积分期末直接计入教师绩效考核分数。

甘溪中学教科室

2017年3月4日

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为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鼓励教师多听课,博彩众家之长,形成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的良好氛围,进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数量:

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20节,校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二、听课类型:

1、随堂听课:学校行政、中层、教研组长等事先不打招呼随时进课堂听课。

2、预约听课: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老师同伴与有关教师及学生家长预约,确定听课时间、教学内容及形式等,进行听课、评课。

3、教师自报听课:由教师个人提出申报,邀请学校领导、同伴和自己一起切磋教学方法。

4、教研活动听课:根据期初制订的教研组活动安排,由教研组长召集组员围绕主题有准备地进教室听课。

5、公开课听课:镇、校统一组织的研讨课、展示课、评比课等。

三、听课要求:

1、听课前应了解执教老师的教学内容,带着问题做好听课前的准备。

2、听课教师按时进入教室,坐在后排听课,听课过程不评论,听课中途不离场。

3、听课过程要有记录:标明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有重点地记录下教学过程;撰写教学建议和总体评价意见。

4、班主任尽可能多听本班课,以全面了解班级学生学习情况;任课老师以本学科为主,鼓励跨学科听课,借鉴其他学科教师的长处。

5、听课后要及时与执教老师交换意见。

四、评课要求:

1、评教学理念:依据课堂教学过程与二期课改理念,评议教学理念在课堂教学中的体现。

2、评教材处理:评议教材体系及知识体系是否把握准确、教学重点是否突出、难点是否突破、容量是否妥当等。

3、评教法运用:评议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的教法是否符合学生年龄特点、是否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是否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4、评学法指导:评议老师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情况。

5、评教学过程:评议教师在教学活动组织中,教学环节的安排是否合理、教学组织形式是否科学、教学整体结构是否严谨、教学节奏是否得当等。

6、评教学效果:评议教学内容的完成程度、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能力的形成程度、思维的发展程度等。

五、检查与考核:

1、学期结束前一周,每位教师听课记录本交教导处,由教导处安排专人检查教师校内外听课数量、听课记录情况、评课建议、总体评价意见

2、听课、评课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项目之一,列入学期教师绩效考核中。

甘溪中学教科室

2017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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