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纠正四风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统计局,纠正,工作实施方案
统计局纠正四风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统计局纠正四风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为履行政风行风建设承诺,切实搞好纠风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机关,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
统计局纠正四风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统计局纠正四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为履行政风行风建设承诺,切实搞好纠风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机关,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干部职工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公开、公平、公正为主要内容,以强化社会监督为重点,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主要载体,以建立健全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为目的,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切实提高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塑造统计部门的新形象,为加速经济隆起,构建和谐鞍山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主要工作
----1、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巩固2007年清理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进一步清理、审核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切实减轻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负担,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2、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搞好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发挥统计信息网的“窗口”作用,各处(室)、各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及时传递和公布有关动态信息,增强办事透明度,不断探索政务公开的新办法、新途径,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
----3、以民心网为工作载体,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进一步畅通民心网信息报送渠道,继续保持信息工作在全市的先进地位。配合民心网改版升级工作,充分发挥民心网的功能,建立起群众与统计部门交流的通道,形成党和统计部门与人民群众的层级互动格局,建立百姓、统计部门和基层单位多方互动交流机制。
----4、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及时、周到、热情服务。每名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直接影响党和政府以及统计部门的形象,无论是来局办理相关业务,还是咨询、来访的人民群众或基层单位的同志,都要热情接待、文明服务、工作到位、提高效率,树立统计部门的新形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生冷硬顶”的衙门作风,对服务态度不好、群众反映较大的个人、处(室)和单位,评选先进时一票否决。
----5、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鞍山市统计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抓好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建设,理顺统计上报渠道,切实改善统计社会环境。
----6、严格控制举办各类统计培训班。各处(室)、各单位不允许强制企业参加统计收费培训。统计从业资格证培训要严格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并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7、开展自检自查活动。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自检自查:(1)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生冷硬顶、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不正之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等方面是否达到群众和基层单位满意。(2)是否有乱收费问题,特别是在培训、考试等方面的变相收费问题。有没有收费不入帐、帐外帐的问题。(3)是否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及时传递和公布有关动态信息及新制定的政策、法规等信息,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4)是否勤政为民,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方便群众、方便基层工作中,有没有工作程序不规范、不按工作程序操作的问题。(5)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做到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对查处的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是否给予相应处罚,是否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完善统计工作机制,建立符合统计工作特点的行政行为规范。
----8、开展打造“七型机关”活动。要以“构建和谐统计”为新的发展目标,按照“建设一流队伍、树立一流作风、提供一流服务和创造一流业绩”的要求,全面加强全市统计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把统计部门打造成为学习型机关、实干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创新型机关、和谐型机关、节约型机关和廉洁型机关。
----三、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要把纠风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各处(室)、单位要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总体工作中,结合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长对全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既要对分管处(室)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分管处(室)的政风行风建设负责;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负责,哪个单位出了问题,除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以外,还要问责直接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形成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2、加强教育,提高对政风行风建设的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风行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抓好正反两方面的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增强政风行风建设的自觉性。把政风行风建设与“树统计干部形象”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紧密联系统计部门实际,通过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提高全员整体素质,达到建设一流的干部队伍、树立一流的工作作风、提供一流的统计服务、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的目的。
----3、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力度,加强统计队伍责任感、使命感教育;求真务实、反映实情、报实数,克服官僚主义,真实反映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4、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源头预防治理。按照《鞍山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鞍山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鞍山市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实施意见》等制度要求,抓好落实,纪检组、机关党委、办公室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制定新的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人的行为,提高全局同志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5、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政风行风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凡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生、冷、硬、顶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处理;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纠正率100%,出现问题一票否决;以提高数据质量为重点,切实保证数据及时、准确,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纪检组要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完不成目标的处(室)、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发生问题且影响较大的,还要追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