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徐州联益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差旅费的概念:差旅费是指本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并经批准后,离开公司所在地到外埠进行临时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以及公司给予出差员工个人出差期间各项补贴的总称。第二条差旅费报销的原则:一、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贴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徐州联益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差旅费的概念:
差旅费是指本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并经批准后,离开公司所在地到外埠进行临时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以及公司给予出差员工个人出差期间各项补贴的总称。
第二条
差旅费报销的原则:
一、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贴,实行分项计算。除给予个人的补贴外,差旅费一律凭有效费用发票报销。以定额发票报销时,实际付费额小于票面额时,应按实际付费额报销。
二、员工出差回公司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当次出差的所有费用必须一次性报销,各种费用不得分离。报销差旅费时,一律以经批准的《出差申请单》作为差旅费报销单的必需附件。
三、本制度所称差旅费,包括出差期间所发生的往返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以及与车船费、住宿费相关的治安费、保险费、空调费、手续费等,还包括发给个人的相关补贴。
四、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事先经领导批准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邮电费、办公费等可以同时报销。
五、不论出差离开还是返回工作地,出差天数的计算均以中午12:00为分界线。
离开工作地时,12:00以前离开的,按一天计算;12:00以后离开的,按半天计算。
返回工作地时,12:00以前到达的,按半天计算;12:00以后到达的,按一天计算。
六、员工到外地参加会议和各种培训,住宿和伙食补贴不执行本规定,按公司统一安排执行。
七、员工出差期间,食宿非自费的,不执行出差标准,只发给途中补贴。
八、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费用均由个人自行承担,不予报销,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出差期间因私经批准临时返回工作或生活所在地的,不得报销该临时往返期间的所有差旅费。
九、夜餐补贴和伙食补贴可重复享受。
十、员工出差如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与对应出差标准不同,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可据实报销。
第三条
出差申请单的审批权限:
一、所有出差人员均需填写《出差申请单》一式两份,经由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批准。
二、《出差申请单》各栏目必须填写清楚,经批准后一份作为差旅费报销附件,一份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依据。
第四条
人员类别的划分:
一类人员: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二类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公司一般工作人员。
第五条
地区类别的划分:
A类地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直辖市;厦门、珠海、深圳、汕头等国家级经济特区;广东省和海南省。
B类地区:其他省份的省会城市。
C类地区:上述省、市以外的其他城市。
第二章
交通费的报销
第六条
交通费的报销原则:
一、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席和轮船的一、二等舱位。若路程较远或任务紧急等特殊情况,须报经总经理批准。
二、夜间出差(20:00~次日7:00,下同)在列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在8小时以上的,称为长途乘车。长途乘车可以购买硬席卧铺票。
三、符合乘坐卧铺条件而购买座票的,按座票票价的50%予以补贴。
四、往返车船费,在乘坐标准或批准范围内的,实报实销;超出规定标准或未经批准的,超出部分一律不予报销。
五、出差途经地车站、码头到达工作目的地公共交通确实不便的,可以乘坐出租车,但需在报销单据上注明起讫地。
六、市内公交车费据实报销。
七、员工乘坐公司自备交通工具或搭乘便车出差的,不再重复报销相应的途中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企业自备交通工具的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据实报销。
八、出差购买车、船、机票时附加的一份保险费、空调费、订票费等可以报销。
第七条
车船费的报销标准:
类
别
火
车
轮船
长途
汽车
飞机
短途
长途
一类人员
据实报销
二类人员
硬
座
硬
卧
三等舱
实
报
经批准
三类人员
硬
座
硬
卧
四等舱
实
报
经批准
第三章
住宿费的报销
第八条
住宿费的报销原则:
一、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超出标准部分,一律由个人自行承担。
二、员工出差期间在县或县级市范围内住宿费的,其住宿标准按相应上级城市标准的80%执行。
三、员工被长期派驻业务单位,若业务单位未提供免费住宿的,只报销非星级的普通旅馆费。
四、在出差地投宿亲友处或发票遗失的,按标准的50%报销。
五、同性员工多人共同出差,至少两人同住。两人以上住同一房间的,住宿费标准从人员类别高者执行。
第九条
住宿费的报销标准:
地区类别
报销标准
人员类别
A类
B类
C类
一
类
400
300
200
二
类
250
200
150
三
类
150
120
100
第四章
伙食补贴的报销
第十条
伙食补贴的原则:
一、伙食补贴不分途中和住勤,一律按日计发。
二、夜间出差连续乘车、坐船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次计发夜餐补贴每人20元。
三、出差期间有业务招待费支出的,不论人均消费额是否达到规定的伙食补贴标准,均按每一单计算,扣除当日伙食补贴的50%。
第十一条
伙食补贴的标准:
一、正常出差补贴:
地区类别
报销标准
人员类别
A类
B类
C类
一、二、三类
80
60
50
二、员工因工作需要,临时外出办事确实不能回公司或家中用餐导致误餐的,每次给予补贴5元。
第五章
报销办法
第十二条
差旅费报销单的栏目定义和填制要求:
一、年月日:指填制报销单的日期。
二、附件张数:指用于报销各项费用的原始单据数量之和。
三、部门:指出差人员所属部门的名称。当多个出差人员从属于一个以上部门时,应按部门分别填制报销单。
四、报销人:指出差并报销的人的姓名。
五、出差事由:指出差的主要目的和任务。
六、出差天数:指根据本制度第二条第五款、第八款计算得出的出差天数。
七、起讫日期:指出差人员离开出发地和到达目的地,或从目的地返回出发地,或从目的地到达第三地的日期和时间。
八、起讫地:指出差人员的出发地和目的地。出现多个目的地时应分行填写。
九、车船费:仅指由出发地至目的地之间和多个目的地之间往返的车费、船费及机票的票面金额。
十、市内交通费:指离开出发地当天和目的地当天,以及在目的地工作期间所发生的市内公交车费和可以报销的出租车费。
十一、住宿费:指在出差目的地期间发生的住宿费用总和(住宿时发生的保险费、治安费等附加费填列于“其他费用”中)。其中:
“标准”:是指本制度第三章第八条、第九条所确定的出差人员按标准可以报销的住宿费用之上限。
“实报”:是指住宿发票上注明的住宿金额,若大于标准的则按标准填写。
十二、伙食补贴:指出差人员按本制度第四章规定的每日补贴标准,计算出的出差期间可享受的伙食补贴之和。
十三、其他费用:指发生交通费、住宿费时的各种附加费用,如空调费、保险费、治安费等。
十四、实报金额:指按规定审批后可以报销的费用总额。计算公式为:实报金额=符合标准的车船费+市内交通费+实报的住宿费+伙食补贴+经审批的其他费用
十五、合计:指各栏目金额的合计数。
实报金额(大写):指与合计实报金额对应一致的大写。
十六、原借款:指出差人员在本次报销前尚欠的借款。
十七、部门主管:指报销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出差人有关出差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后的签字。
十八、部门分管:指该部门的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的签字。
十九、财务主管:指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审核人)按本制度规定对报销单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数据准确性等进行审核确认后的签字。
二十、财务分管:指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确认后的签字。
二十一、领导审批:指总经理(或授权审批人)审核确认后的签字。
二十二、领款人:指报销人报销单经审核、审批后与出纳结清款项时签字,一般领款人即报销人。
二十三、核报金额:指经财务或领导审核实际应该报销的金额。
第十三条
差旅费报销单的流转程序:
出差人员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认真粘贴原始票据及出差申请单,分别送经本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领导审批后,与出纳办理结算手续。
第六章
违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的责任
第十四条
凡属下列情况的差旅得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一、未经批准,擅自出差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并粘贴原始票据或以其他票据替代的。
三、未经批准,超出费用报销标准部分的。
四、未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的。
五、无特殊情况,回公司后超出规定报销期限5个工作日的。
六、弄虚作假,虚报、错报的。
七、未经审核审批的。
八、未按规定粘贴完整的《出差申请单》的。
九、其他不符合差旅费报销规定的。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相应的人事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弄虚作假,有虚报、贪污行为的。
二、审核审批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的。
三、未经审核审批,出纳人员给予报销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出差申请单》、《差旅费报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