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的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基本程序
1、凡出差报销,需分别填写《核算中心差旅费报销单》,所列项目应填写清楚。其中,大小写金额不得涂改、刮擦。
2、将有关原始票据整齐地粘贴于核算中心凭证粘贴签上,单据较多可另附纸粘贴。
3、报销购物票据背面须有经手人及证明(验收)人签字。
4、报销应按审批权限和程序由科室领导及分管领导复核,校长审批。
二、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及报销要求
原始凭证指购买物品或支付费用等取得的发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
(一)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
1、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
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5、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6、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
7、经济业务事项的数量、单位、金额。
(二)原始凭证的报销要求
1、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素应齐全,内容要真实。
2、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4、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若记载的内容有错误,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后必须由出具单位在更正处加盖公章。如金额出现错误则不得更正,只能重开。
三、一般费用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购买书籍、资料、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等或报销打字、复印、印刷等费用时须附详细清单(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单位加盖公章。报销书籍、资料须由图书馆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2、报销购买教学用实验物品、材料、工具等费用时,需办理材料入库手续之后报销。
四、差旅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报销人须在报销单上填写清楚出差人数、姓名和职称、出差事由、起讫时间及地点。
2、差旅报销按龙湾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开支规定办理。
3、出租车票按规定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需写出情况说明并由单位领导在情况说明书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4、出差参加会议的须将会议通知附于报销单后,电话通知的须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出差期间购买的物品、资料等,需加填费用报销单报销,不得合并在差旅费中报销。
6、车票遗失的须书面说明情况(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点、时间、票价等)并由审批领导签字证实,由会计人员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核定金额。
五、固定资产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一般设备500元以上;专用设备800元以上,或低于以上标准但一次性购置同类大批量的物品等),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等。
2、购置固定资产(不含图书)后,首先应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后办理报销手续。
3、图书馆购置图书资料后,首先办理图书资料入库手续后办理报销手续。
4、固定资产报废时,应按报销的程序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回收的残值应如数上交学校。
六、招待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招待费应严格按区教育局招待费控制指标范围内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