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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汉蓉铁路联调联试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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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汉蓉铁路联调联试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新建铁路南京枢纽相关工程NJ-3标

HDK1210+365.39~HDK1213+262.84段

沪汉蓉通道铁路

联调联试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四局南京铁路枢纽土建工程NJ-3标段项目五工区

2010年10月

沪汉蓉通道铁路联调联试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1.1.1

铁路交通事故,由于现场施工影响铁路正常联调联试计划,引起行车中断,从而造成铁路交通事故。

1.1.2

非铁路交通事故,未影响铁路正常联调联试的其他安全事故。

1.2

危害程度分析

新建铁路南京枢纽NJ-3标五工区在沪汉蓉通道铁路联调联试期间施工分两种类型,沪汉蓉铁路左侧京沪高速铁路施工、沪汉蓉铁路右侧宁安线施工。

沪汉蓉通道铁路HDK1210+365.39~HDK1214+262.84段全长共3897.45m,包括HDK1210+365.39~HDK1213+135.76段沪汉蓉石干特大桥,长2770.37m;HDK1213+135.76~HDK1214+262.84段区间路基,长1127.08m。铁路左侧为京沪高速铁路石干特大桥及并行段路基,右侧为宁安城际铁路马家店特大桥及并行段路基。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最大限度的降低潜在事故和已发事故给施工人员带来的生命、财产危害以及联调联试试运营线行车损失。

2.2发生事故,最大限度的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能够迅速、有序的采取应急措施,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最大目的。

2.3发生事故,抢险现场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最大限度、最快时间进行现场抢救、抢险。

2.4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3

组织结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本区段实行二级应急组织体系,即NJ-3标项目经理部和五工区。各级均设立应急领导小组。

3.2指挥结构及职责

3.2.1

NJ-3标项目经理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NJ-3标全管段内的既有线施工安全的预防和联调联试期间应急处理工作,项目经理部副指挥长李军宝任组长,安质部部长胡兰初任副组长,×××、×××、×××为组员。应急响应中心设在安质部,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设置,下设应急组织,在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分工明确,各司其责。

3.2.1.1

消防保卫组(小组长:

);

3.2.1.2

抢救疏散组(小组长:

);

3.2.1.3

后勤保障组(小组长:

);

3.2.1.4

医疗救护组(小组长:

);

3.2.1.5

技术管理组(小组长:

);

3.2.2五工区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工区管段内试运营线线施工安全的预防、联调联试期间铁路防护和联调联试期间应急处理工作。工区长赵前军任组长,工区书记查富春任副组长,安全总监李丽文、总工程师余昌火、副经理冉军、财务总会计师陈茂槐、办公室主任洪广顺为组员。应急响应小组设在工区经理部,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设置,下设应急组织,在工区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分工明确,各司其责。

3.2.2各级组织的职责如下:

3.2.2.1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监督实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负责组建应急小分队及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建立应急通信与警报、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质;负责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负责与建设指挥部及路局联调联试指挥部的联络;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和路局有关单位通报事故的情况,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路局联调联试指挥部发出紧急救援请求;负责事故调查和组织工作,并对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进行总结

发生事故应急响应期间,由组长负责全面指挥、调度各成员进行救援,副组长负责集中人力、物力,调配救灾物质协助救援活动。

3.2.2.2消防保卫组:事故引发火灾,执行防火方案中应急预案程序。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保护受害人财产,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3.2.2.3

抢救疏散组: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及可以转移的路内物资,抢险救灾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带,在人员集中的场所,要有计划、有组织的疏散人员,对现场抢救出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和疏散,预防破坏、哄抢、盗窃等案件的发生。抢救过程中及抢救工作结束后对事故现场加以保护。抢险人员自身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2.2.4

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器材装备、供水排水、供电照明、运输工具、食品衣物等抢险工作所需的各种物资供以保障工作。

3.2.2.5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上各种受伤人员的抢救、医治、转移工作,并协助做好预防二次灾害的工作。

3.2.2.6技术管理组: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控制

并行段施工人员在上岗前进行既有线安全知识的培训,明白既有线施工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既有线施工无小事”的观念,现场施工人员应对施工现场所有危险源进行定期排查,对相关工种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教育,使他们了解到本岗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在施工作业期间能够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执行,不出现违章作业。

4.1.1

按规定对既有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

4.1.2

分部所有参加既有线施工人员需认真学习和贯彻《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相关管理办法,根据既有线施工的特点,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和保证行车、人身安全的安全技术方案,安全审批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经监理单位审核,成渝公司批准后,由营业线设备管理部门审核会签,方可组织实施。

4.1.3

联调联试试运营线上进行施工必须执行劳动安全的规定:

(1)作业人员在试运营线上进行作业,必须由工(班)长或由作业队队批准,经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带班。

(2)新职工和劳务工上道前,必须先进行岗位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有专人带领方准上道作业,严禁指派民工和未定职路工单独上道作业。

(3)上道作业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服装和防护用品,发现来车必须在离列车不少于800米下道避车,邻线来车如有防护员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并要注意本线来车;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4)车站没有登记、施工(调度)命令没有下达、施工负责人没有下达开工命令,不准开工;

4.1.4临近联调联试试运营线施工严格执行“五不准”:

(1)施工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含铁路相关单位指派的监督人员)没有到位不准开工;

(2)开工准备(施工领导人、施工及防护人员、机具设备、安全协议、施工计划)没有到位不准开工;

(3)参加施工人员没有经过铁路局相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不准开工;

(4)防护没有设置好不准开工;

4.1.5在试运营线邻近、并行地段进行机械施工作业时,不论是作业或停留,施工机械均不得侵入铁路限界。机械施工作业时,必须设置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工地两端必须按规定距离设置安全防护员。火车通过施工地段时,必须停止机械施工作业。

4.1.6为防止机械侵限,在新线与试运营线接近等高地段,在靠既有线一侧距离钢轨外侧2米处应设置明显的限界和防护绳,限界桩高出地面不得少于1m,每10m设置一根,并选择地形较宽阔的地点作会车和转头地点,以防止机械转头或交会时侵限

4.1.7施工机械在试运营线路堑边上推土作业时,在靠既有线一侧应留出不少于2m厚的隔墙,以防止施工机械向既有线滑落。

4.1.8自卸车不准将翻斗殴升起在试运营线旁运行

4.1.9严禁在电缆、管线径路2m之内使用挖掘机、推土机、履带式拖拉机作业。

4.1.10施工中维护试运营线通信信号电力设备的安全规定。

(1)应根据设计图、设备管理单位的现场交底,详细了解核实地下管线埋设情况,并在地面作出明确的标记。

(2)如设计文件对地下管线没有明确标注或地下管线埋设复杂时,应采用管线探测仪或人力挖探,查明径路,设立标志,并向施工人员交底,在确认不妨碍既有地下管线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方准施工。

4.1.11严格禁止挖掘机、推土机、履带式拖拉机等机械在地下管线径路2米以内动土及运行。人工作业时应做到逐层轻插浅挖,并请维修单位派人协助处置暴露的管线。

4.1.12架空电线路电杆3米范围内不得挖坑、挖沟、取土。当在架空电线路附近弃土、推土时必须保证导线与建筑物距离不少于2米,电杆、拉线的根部留土墩半径不少于2米。

4.1.13

不准在既有电杆、电线、横担、拉线、信号机、握柄、导管、导线等设备上搭挂各种临时线,如确需在既有架空电线路上附挂施工电力线、广播线、施工电话时,事先应取得有关单位的同意。

4.1.14

因施工造成通信、信号、电力设备损坏或地下设施外露,以及设备处于不正常状态时,施工人员应采取措施,并立即通知车站和电务段、供电段、铁通等有关单位派员抢修,防止扩大损失,保证行车安全。

4.1.15严格按有关规定,根据营业线施工类型按规定程序和步骤,进行登记要点,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申请施工,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进行登记,在取得行车调度命令或车站的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严禁未经调度和车站同意擅自上线作业和占用行车线路及设备。

4.1.16

试运营线各类施工,不论范围大小和时间长短,都必须遵循“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

4.2预警行动

当应急小组接收到现场值班人员、安全员、其他作业人员或相关渠道传递来的预警信息时,立即予以核实并判断该预警信息的准确程度和严重程度,

4.2.1如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则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或应急方案。

a、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

b、虽未发生铁路交通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铁路交通事故;

c、应急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

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根据6.1《响应分级》中规定的应急响应级别,由相应级别的应急小组组长发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4.2.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小组组长立即向本单位最高负责人报告,申请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请求支援。

a、当铁路交通事故后果或事态极为严重,超过了本单位事故处理和救援能力的;

b、铁路交通事故发生范围超过了本单位管辖范围的;

c、应急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请求支援的。

5

信息报告程序

5.1信息报告与通知

试运营线施工现场发生铁路交通事故以后,现场人员必须在2分钟内报告工区经理部,工区经理分部10分钟内将情况报项目经理部(同时立即向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在30分钟以内利用电话、传真等一切快速手段,将简要情况报本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必须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方报告的,为确保报告的全面规范性,报告内容应经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由事故发生地项目经理分部向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报,由项目经理部向监理项目部、建设指挥部、质监站及路局上报。

按以上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应当在十二小时内写出简要书面报告上报,书面报告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重大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项目经理部和分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归口管理。

5.2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5.2.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间(线名、公里、米)、线路条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

5.2.2发生事故的列车种类、车次、机车型号、部位、牵引辆数、吨数、计长及运行速度(或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5.2.3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2.4

对铁路行车的影响情况。

5.2.5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2.6

需要项目所属公司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5.3信息传递

事故单位

项目经理部

所属公司总部

南京建设指挥部

质监站、路局

集团公司

地方相关部门

监理项目部

信息传递流程图

汇报程序:应当立即向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单位负责人报告。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向企业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办安全监察值班人员报告,安全监管办安全监察值班人员按规定向安全监管办负责人报告。

既有线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采用电话向上级领导报告,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联络方式如下:

NJ-3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有关联系方式如下:

部门

部门领导

移动电话

备注

项目部经理

项目书记

常务副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

项目总会计师

项目总经济师

项目办公室

安质部

工程部

物资设备部

计划合同

财务会计部

试验室

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其它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见下表:

部门

部门领导

电话

备注

项目经理

项目党工委书记

项目副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副经理

综合部

安全质量部

工程技术部

物资设备部

计划合同部

财务会计部

征迁办公室

公安指挥中心

中心试验室

南京建设指挥部

建指安质部

监理项目部

监理办公室

集团公司

南京市安监局

雨花台区安监局

火警

急救电话

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

南京市明基医院

南京市第二人民医院

南京军区总医院

南京市中医院

雨花台区公安消防支队

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特警支队

五工区区长

五工区书记

五工区安全总监

五工区副经理

五工区安全主管

五工区总工程师

五工区工程部长

五工区办公室

五工区技术主管

五工区防护员

6

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按照铁路交通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二级。

6.1.1

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发生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或一次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安全事故的)。

6.1.2

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未影响铁路行车,未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造成一次造成死亡0人以下,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安全事故的。

6.2响应程序

6.2.1Ⅰ级响应程序

由项目经理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项目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和分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参加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在1小时内到事故现场。项目经理分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计财部门为事故现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物资部门紧急调拨所需物资;项目经理分部负责伤员营救和物资营救组及时救助受伤人员和物资,临时医疗组紧急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经理分部其他应急救援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2.2Ⅱ级响应程序

由发生事故的项目经理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项目经理分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和分部应急组长参加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1小时内到事故现场。项目经理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项目经理部计财部门为事故现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抢险物资供应组紧急调拨所需物资;伤员营救和物资营救组及时救助受伤人员和物资,临时医疗组紧急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经理部及分部其他应急救援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同时报请上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请求协助应急工作。

6.3处置措施

6.3.1人员的安全疏散,所有抢险人员应坚持“救人重于救物”的原则。

6.3.2施工地点两端按规定设置防护员及防护信号标志,施工地点防护员及两端防护员保持通信联系,随时预报过往车辆通过施工地点的时间,施工地点一旦出现险情,防护员须立即通知驻站联络员及两端防护员,并立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将列车拦停在故障地点之外,待险情消除后方可放行。

6.3.3在毗邻试运营线施工地段一旦出现线路险情,立即上报既有线施工安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及时通知驻站联络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置停车信号标,确保行车安全。

6.3.4组织年轻力壮、热爱工作,有经验有责任心的职工和劳务工组成救援抢险队。要求做到听从命令,收到命令后人员和机械等在15分钟之内即赶到险情现场。到场后,依照指挥抢险命令,按分工积极投入抢险工作,减少人力财力损失,用最短的时间抢险抢修,及时开通线路。

6.3.5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6.3.6

进行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找出事故第一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再教育,事故处理过后积极投入施工生产。

7

应急物资与装备

在本工程项目施工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单位的应急抢险人员和施工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工区应根据各自承担的施工项目,以及队伍的布置情况成立若干抢险救援队,并进行训练演练。

项目经理部均配置救援用机械设备:工程指挥车1台,装载机2台,挖掘机1台,自卸车4台,抽水泵5台(配有水管),发电机1台,空压机1台,冲击钻2台,指派人员对设备及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状态良好,随时可以投入应急抢险工作中去。

应急与抢救备用物资

警戒线

10卷

反光服

50套

相机

1部

反光标识

10块

面包车

1辆

扫把

10把

担架

2副

雨衣

50套

急救箱

2个

指挥车

1辆

手电筒

10把

装载机

2台

对讲机

10把

挖掘机

1台

铁锹

10把

自卸车

4辆

4Kg干粉灭火器

10个

抽水泵

5台

空压机

1台

发电机

1台

冲击钻

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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