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公务用车改革,中央车改办近日召开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现场会。 会议要求,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地方企事业单位车辆改装工作。 去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使用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遵守本规定。 小布提醒:关于公务用车,以下几个问题一定要搞清楚!
今年6月底前
全面完成地方企事业单位车辆改装
为进一步加快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推广地方车辆改革先进经验,持续巩固基层地方公务用车改革成果,圆满完成中央下达的车辆改革任务,从3月29日至30日,中央车辆整治办召开地方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会议。 汽车制度改革现场会。
会议要求,公交改革已到收尾关键阶段,各地要加大力度,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中央要求,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
二要加快工作进度,加快公务用车平台建设,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地方企事业单位车辆改装工作。
三要认真研究解决车辆改装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中央对公务用车有新要求!
去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使用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遵守本规定。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专用车”; 保密通信车辆应当配备价格12万元以下、排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 应急车辆 按照规定配备的保安车和其他公务用车,应当配备价格在18万元以内、排量在1.8升及以下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 执法执勤用车辆应当配备价格在12万元以内、排量在1.6升以下(含)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 因工作需要,可配备价格18万元以下、排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 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规定党政机关应当配备国产汽车,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并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比例。 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的常用车辆使用。
《党政机关使用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全文约3600字,共六章31条。 该措施旨在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本办法自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家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车辆装备和使用管理办法》理事会自2011年1月6日起同时废止。
对于公务用车,这些问题需要搞清楚!
1.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乘坐公交车?
《党政机关使用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配备超出编制、标准的公务用车的;
(二)违反规定以所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义登记公务车辆的;
(三)公务用车自用、私家车维修公务或者领取公务交通补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
(四)置换、借用、占用所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五)挪用、改装车辆供个人使用用于执法、保密通讯等公务目的;
(六)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七)虚列车辆维修及其他费用或者包含其他费用,报销非本单位所有车辆的运行维护费用的;
(八)违反规定处置公务车辆的;
(九)其他违反公务车辆配备和使用规定的。
2、党政机关使用的哪些车辆属于公务用车?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定向保障公务活动配备的机动车辆,包括保密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用车等。车辆、特种车辆。 按规定配备的专业技术车辆和其他公务用车。
其中,保密通信车辆是指用于传递、运输保密文件和保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车辆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执法车辆是指经中央批准的执法部门(系统)执行一线执法任务使用的机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车辆是指固定配备专业技术装备、用于执行特殊作业任务的机动车辆。
3、党政机关可以配备越野车吗?
《党政机关使用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因工作需要配备超过规定标准的公务车辆的,必须向省级党政机关报备。报一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批。
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 确因工作需要,按程序报批后,可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 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的常用车辆使用。
4、公务用车多少年后可以换新?
《党政机关使用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务用车改革,公务车辆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换新; 达到续展期限后仍能使用的,应继续使用。 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