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实施.
12月1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行政区域暂行调整社会保险法实施试点。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相结合的城市。将规定的决定(草案)提交审议。
根据决定草案,12个试点城市为河北邯郸、山西晋中、辽宁沉阳、江苏泰州、安徽合肥、山东威海、河南郑州、湖南岳阳、广东珠海、重庆、内江四川、云南昆明。
草案提出,落实社会保险法关于生育保险基金单独建账、核算和预算的规定,将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管理。
草案拟规定本决定实施期限为2年,国务院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按照保种保种、保待遇保、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实践证明可行的,应当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相关法律规定。
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部长尹伟民对决定草案进行了解释,称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在医疗服务项目上有相似之处,特别是在医疗待遇支付方面。一致,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药品范围、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使用同一信息平台。他表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符合社会保险一体化经营的要求,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基金互助能力,更好地增强生育保险的保障功能,有利于提高行政和办事服务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