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工作计划制定的基本要求
幼儿园教育计划是幼儿园教育工作基本环节,它直接影响幼儿教育的质量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因此,要认真对待。一、教师的教育工作计划是最基本的应包括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这四种计划是递进而相关的有机整体。
二、制订学期计划应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课程标准、上海幼儿园课程管理文件和本年龄段幼儿的一般发展水平、本班幼儿实际,重点提出本学期培养目标。
三、月计划的制订应注意在总结上月工作目标执行情况以及幼儿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本月工作目标。月目标与学期目标之间要体现层次分解性;本月目标与上月目标之间应体现渐迸发展性。围绕月目标选择的教育内容应体现整体性,并注意一月教材量的适当性,并制订与之相应的措施,如环境创设、家长工作、个别工作。
四、周计划的制订应突出安排.一周安排要注意新旧教材量、各活动以及教师发起的活动与幼儿自发活动的协调。
五、日计划制订应由传统的各科教学教案(作业)式计划转变为一日活动的整体设计,即日计划制订应指向一日中的全部活动。但具体的教育活动设计可根据各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有详有略,讲究实用。
具体的活动目标要涉及认知、行为和情感领域,要做到确切、具体、集中。按照活动目标,恰当选编和组织内容,并根据课程类别、教材内容和幼儿实际,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调动幼儿的学习积极性,启发幼儿的思维,培养幼儿的能力,并充分利用电教设备,提高活动效益。
六、教师各类教育计划的制订还要考虑个别幼儿的教育需要以及与家庭、社区的领导和配合,并根据需要作好教案记录和教育笔记,积累教育资料,总结教育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