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为保护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校园环境,为了将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自护自救能力,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在市教育局关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精神的指导下,以争创市“平安校园”为创建目标,我校积极开展了以“我自护,我平安,我自爱,我健康”为主题的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具体措施是:落实八项制度,创建“平安校园”。
一是落实学习制度。及时学习上级有关的指示精神,把握好内涵,领会好实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落实领导责任制。成立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岗双责”,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既要做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学校与教师个人签订了《创建“平安校园”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和完善了学校制度,各项工作职责到人、责任上墙、责任到位;
四是落实监督检查制度。成立由校长书记为组长的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召开例会,汇总情况,研究解决办法,提出具体要求。检查工作中坚持“三结合”: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突击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抽查和自查相结合,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无疏漏、无死角。
五是落实信息反馈制度。学校确定完小校长、办公室主任为信息联络员。学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信息反馈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全校师生通报情况。
六是落实宣传制度。学校利用主题班(队)会、校会、升旗仪式、校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电视等途径,做好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通过宣传,营造一种全员参与,齐心协力,共建安全有序校园的良好氛围。
七是落实家长联络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对学生实行在校时间的监控和应上学时间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学校利用公开信或电话等形式,将采取的措施和要求及时向家长通报,争取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八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疏于职守,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对缺乏大局观念、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推诿扯皮的;对缓报、瞒报和漏报工作实情的;对造谣传谣,迷惑人心,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都要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