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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河工程学院巡察办公室工作职责
纪委(监察处、巡察办公室)是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巡察工作的职能部门。
1、承担与巡察相关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2、按照学校巡察工作计划要求,拟定巡察工作方案,提出每轮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及巡察工作人员组成的建议意见。
3、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巡察委员会做出的决策和部署,并及时报告相关重要工作情况。
4、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调配、培训、监督和管理巡察工作人员;负责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工作期间的工作协调、沟通、服务等。
5、对上级党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及督办。
7、办理省委巡视组、校党委和校巡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