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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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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 本文简介: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集团公司“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发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特制

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 本文内容:

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集团公司“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发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3.1.1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黄河水电公司安全制度规定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3.1.2负责对所属部门各类事故进行审核认定、上报。

3.1.3监督检查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中安全生产条款的履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所属部门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

3.2安全监督与生产部

3.2.1安全监督与生产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公司各单位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

3.2.2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上级部门的安全工作规定,并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3.2.3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集团公司“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制定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2.4负责组织上级和公司安排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总结,对不符合项制定纠偏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3.2.5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安全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障碍、轻伤、异常、交通事故的调查,按公司安全事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进行上报并制定整改措施。

3.2.6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对交接班、巡回检查、监盘巡盘、操作票和工作票办理、调度规程执行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3运行项目部

3.3.1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3.2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活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3.3.3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措施,劳动保护措施,反事故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和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及文明生产要求,制定和健全事故防范措施。

3.3.4负责组织现场安全器具,防护用具的定期检查和校验工作。

3.3.5负责组织本部门事故应急预案(专项处置方案)的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4.内容要求与程序

4.1安全目标

4.1.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为:

4.1.1.1不发生有公司责任的人身死亡和群伤事故;

4.1.1.2不发生有公司责任的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4.1.1.3不发生有公司责任的全厂停电事故;

4.1.1.4不发生有公司责任的水电厂垮坝和水淹厂房事故;

4.1.1.5不发生有公司责任的重大火灾事故;

4.1.1.6不发生有公司责任的因计算机网络及系统瘫痪而造成的事故;

4.1.1.7不发生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等三种电气恶性误操作事故及误(漏)拉(合)断路器(开关)、误入带电间隔等两种一般电气误操作事故;

4.1.1.8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重大交通事故;

4.1.1.9不发生有公司责任的环境污染事故。

4.1.2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

4.1.2.1公司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第4.1.1条规定的9种事故;

4.1.2.2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

4.1.2.3值(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

4.2安全保证

4.2.1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职责。

4.2.2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下级对上级负责。

4.2.3坚持精细化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执行力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使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4.2.4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黄河水电公司安全制度规定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3安全生产责任

4.3.1公司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4.3.2公司属各部门及各岗位人员应做到各负其责,实行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副职协助正职对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监督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

4.3.3公司属各部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有效运作实行责任分担。

4.4安全监督

4.4.1公司执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公司对各部门、上级对下级进行安全监督。

4.4.2安全监督机构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机构的资质及人员的资格接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

4.4.3运行项目部应设专(兼)职安全员;班值设兼职安全员。公司安全监督人员、运行项目部安全员、班值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

4.5规程制度

4.5.1对国家和上级颁发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在贯彻中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或补充规定,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

4.5.2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设备厂商的说明书,编制公司各类设备的现场运行规程、制度、经批准后执行。

4.5.3运行项目部应及时修订、复查现场规程、制度:

4.5.3.1当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系统变动、本单位事故防范措施需要时,应及时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

4.5.3.2每年应对现场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不需修订的,也应出具复查人、批准人签名的可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通知有关人员;

4.5.3.3现场规程宜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现场规程的补充或修订,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4.5.4

运行项目部必须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和设备缺陷管理等制度。

4.6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4.6.1每年应编制年度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4.6.2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安全监督与生产部为主,各部门参加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组织,人事劳动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加制定。

4.6.3反事故措施计划应根据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单位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

4.6.4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及相关的标准,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等方面进行编制。

4.6.5公司应优先安排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

4.6.6安全监督部门、人事劳动部门分别负责监督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6.7运行项目部制定本部门安全措施,劳动保护措施,反事故措施,并报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人事劳动部。

4.6.8运行项目部应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4.7教育培训

4.7.1新进公司的生产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公司、运行项目部和班值三级安全教育,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4.7.2新上岗运行人员,必须经过现场规程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跟班实习,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4.7.3在岗运行人员培训由所在运行项目部负责进行。

4.7.3.1在岗运行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4.7.3.2离开运行岗位3个月及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

4.7.3.3运行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7.3.4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所有员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7.4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由所在部门负责。

4.7.4.1新任命的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过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由上级管理部门安排或组织考试;

4.7.4.2各级管理人员参加的生产培训,应有安全方面的课程内容。

4.7.5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定期考试

4.7.5.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考试;

4.7.5.2公司其他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和规程制度的考试。

4.7.6公司每年应对工作票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许可人的人员名单,通知有关单位。

4.7.7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教育培训档案,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4.7.8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技术知识,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4.8安全例行工作

4.8.1班前会与班后会

4.8.1.1班前会、班后会每日由值(班)长主持召开,严格执行公司交接班管理规定,做到按时召开、切合实际、突出重点。

4.8.1.2班前会应认真了解系统与设备运行方式,根据系统、设备运行状况及气候变化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安排操作(工作)任务时做好危险因素分析,布置好安全措施。要针对系统、设备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设备缺陷,提出巡视要求和巡视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4.8.1.3班后会应认真总结、评价当班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与完成情况,对工作成绩给予表扬,对出现的不安全问题或违章现象给予批评、纠正,制定整改措施。

4.8.1.4总经理工作部在安排出车任务时,提出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与准备工作,重点做好雨、雪及沙尘等特殊气候下的行车安全。做好驾驶人员和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交通安全。

4.8.2安全日活动

4.8.2.1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持之以恒、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并做好记录。部室安全日活动每月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一次,各值(班)安全日活动每倒班(周)由值(班)长或安全员主持召开一次。

4.8.2.2安全日活动的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与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事件通报(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

(2)总结分析当月、本倒班(周)安全生产情况,重点分析本部室、本值(班)发生的安全事件和不安全现象,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

(3)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讨论分析,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8.2.3各部门、运行项目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部门安全日活动。运行项目部领导与专责人员应定期参加值(班、组)的安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与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程、规定与工作要求的情况,检查、掌握部门、值(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并监督落实整改。

4.8.3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与安全生产分析会。

4.8.3.1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与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一并组织进行,每月由总经理(或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主持召开一次。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全体人员参加。通报公司安全生产指标与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分析发生的安全事件,分析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综合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含交通安全),研究采取预防安全事件发生的对策,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监督落实整改。

4.8.3.2部门月度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每月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本部门全体人员参加。运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分析会由运行项目部领导组织召开,运行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上要认真分析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

4.8.3.3发生安全事件后应根据事故调查规程、上级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召开安全事件分析会,从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设备缺陷、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等方面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分析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预防控制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杜绝类似安全事件的再度发生。

4.8.4安全生产例行检查

4.8.4.1安全生产例行检查作为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必须予以高度的重视。检查的内容要具有针对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防止重特大事故、人身伤害事故、误操作事故和交通事故为重点,结合季节、气候特点和生产现场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组织做好迎峰度夏、防汛抗震、防寒防冻、防火防盗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做到各类专业检查与其它日常性安全检查相结合,提高安全检查的实效性。

(1)春季安全检查

3月-5月

(2)迎峰度夏安全检查

5月-6月

(3)防汛检查

3月-6月

(4)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

(5)秋季安全检查

9月-10月

(6)防寒防冻安全检查

10月-11月

4.8.4.2公司组织进行的安全生产例行检查情况及时在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和安全生产分析会上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认真监督落实整改。

4.8.5安全监督与安全网例会

4.8.5.1公司定期召开安全监督与安全网例会(可与年中、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一并组织进行),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监督网成员参加。

4.8.5.2安全监督与安全网例会会议内容。

(1)研究制定安全监督与安全网工作计划,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制定开展反违章活动工作计划与安排;

(2)总结、交流安全监督与安全网工作经验,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经验;

(3)分析执行标准、规程、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等。

4.8.6年度(中)安全生产工作会

4.8.6.1每年年初、年中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持召开年度(年中)安全生产工作会,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运行项目部值长和安全员、分工会主席及有关人员参加。

4.8.6.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的主要内容

(1)总结公司上年度(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布置本年度(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或重点工作任务;

(2)表彰在年度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员工。

4.8.7公司安生部每月编写一期《安全生产技术简报》。

4.9安全事件

4.9.1安全事件的分类:

4.9.1.1人身伤害;

4.9.1.2设备损坏;

4.9.1.3火灾;

4.9.1.4交通。

4.9.2发生安全事件的部门,严格执行公司安全事件管理制度,按程序汇报。

4.10公司各部门应按应急管理规定,组织制定应急预案(专项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制定的预案至少包括:

4.10.1重大安全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4.10.2水电站对外停电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10.3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0.4水电站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10.5水电站垮坝应急救援预案;

4.10.6水电站水淹厂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0.7水电站黑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4.10.8水电站防止误操作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10.9水电站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10.10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瘫痪应急处置预案。

4.11安全文化

4.11.1企业安全文化是指企业在长期安全生产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占据主导地位并为全体员工认可和恪守的共同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4.11.2公司按照建立和谐企业的基本要求,培育安全理念,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技能、规范安全员工行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

4.11.3公司按坚持安全文化建设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原则;坚持继承、吸收和创新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重在建设的原则;坚持领导亲自倡导的原则,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4.12考核与奖惩

4.12.1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以责论处的原则并设立奖励基金。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予以奖励;对安全工作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调度造成后果的部门和个人,应予以处罚。

4.12.2安全工作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4.12.3

考核与奖惩遵照《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执行。

5.支持性文件

5.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

5.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5.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5.4《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5.5《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5.6《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事件管理办法》;

5.7《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5.8《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

6.相关文件、表格

《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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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团委书记

工会办公室

党群工作部

财务

经营管理部

人事劳动部

总经理工作部

集控运行组

副总经理

薛城运行项目部

安全监督与生产部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大通河运行项目部

青铜峡运行项目部

八盘峡运行项目部

盐锅峡运行项目部

公伯峡运行项目部

李家峡运行项目部

拉西瓦生产准备组

龙羊峡运行项目部

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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