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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社会评价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地税局社会评价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本文关键词:自检,自查,地税局,评价,报告

地税局社会评价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本文简介:2013年地税局社会评价工作自检自查报告县地方税务局牢固树立地税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地税干部为纳税人服务、地税机关为基层服务的服务宗旨,坚持“内提素质,外树形象,打造阳光地税”的工作目标和“依法治税,阳光办说、征管强税、科技管税、人才兴税、服务促税、着力培税”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

地税局社会评价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本文内容:

2013年地税局社会评价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县地方税务局牢固树立地税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地税干部为纳税人服务、地税机关为基层服务的服务宗旨,坚持“内提素质,外树形象,打造阳光地税”的工作目标和“依法治税,阳光办说、征管强税、科技管税、人才兴税、服务促税、着力培税”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地税事业科学、和谐和跨越发展。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xx县2013年度社会评价工作的通知》(罗机发〔2013〕90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积极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力度,精心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成效,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服务质量

(一)突出“窗口”建设,开展优质服务。

在办税服务厅建立了纳税人休息区和工作台,设立首问咨询台,积极为广大纳税人提供首问首办和税收咨询服务,设立税收宣传资料及纳税表格存取柜,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并实现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并建立完善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电子公告及查询系统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仪表、行为、用语和服务的文明规范。

(二)深化税务公开工作。

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八公开”工作规定,在办税大厅、xx地税网站、xx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税收政策、办税流程、核税标准、处罚依据等关系纳税人切身利益的涉税事宜,做到依法阳光办税,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利。

(三)做好96128服务热线工作及省政府12366纳税咨询热线的解答工作。

二、工作效能

(一)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公开推行行政首问任服务、承诺服务、首问责任服务、限时服务等一系列优质服务措施,为纳税人提供周到、细致、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二)规范审批、收费行为,精简审批、收费项目,简化办事程序方面的新举措、新进展。

税务部门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和备案类审批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和文件要求的时限完成,按月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所涉及的工本费收免费项目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行文规定执行,并将祥细规定在办税场所予以公开。

三、廉政建设

(一)抓班子带队伍,重视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

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广大地税干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风,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加强惩防网络建设,发挥多方监督作用。

一直以来,我们坚持以“防”为切入点,以“严”为着眼点,以“治”为着力点,狠抓内外监督的统一,教育每个干部一定要树立监督意识,在任何时候都要自觉地接受并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将工作重点放在围绕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中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在充分发挥纳税人利用投诉箱、投诉电话等进行监督的同时,聘请了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纪委干部及纳税人代表等为主的廉政监督员,加强了对干部的监督力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作风转变

(一)

从上下班方面着手,严明工作纪律。

县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与上级要求,修订了《xx县地方税务局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等制度。按周组织由县局领导带队,相关股室组成的人员进行工作纪律检查。

(二)

严格车辆使用修订了《xx县地方税务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一是加强节假日公务用车辆管理。全局公务用车节假日除值班车辆以外,其余车辆一律进行封存,并将封存车辆及值班车辆情况报县纪委作风办备案。二是合理调配车辆,确保公务用车辆需要。三是杜绝公车私用。公务用车一律停放到指定位置,方便车辆管理和群众监督,一律不准用公车办理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事项。

(三)扎实开展“四群教育”和蹲企服务工作。

县局在“四群教育”活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中,每年直接资助资金3万元以上,今年准备出资6万元帮助解决1个村的饮水问题和资助1个学校建设运动场。2013年县局领导和机关团队共蹲企44户,蹲企天数46天,召开座谈会44场,举办辅导29次,收集意见建议10条,

调研报告工作建议41篇,解决政策问题4个,征管3个,纳税服务1个。

五、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12年度有7户企业经市局审核批复符合西部大开发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83.02万元。2012年有三户企业经审核符合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税收优惠843.67万元。2012年度享受残疾人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135人,减征个人所得税6.29万元;享受残疾人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税个人所得税1户,减征个人所得税0.18万元。2012年度享受个人转让住房税收优惠纳税人140户,减免营业税等地方税收126.83万元。2013年1至6月享受个人转让住房税收优惠纳税人187户,减免营业税等地方税收176.91万元。2012年县局审核减免困难企业房产税6户,减免房产税151.10万元,市局审核减免困难企业土地使用税10户,减免土地使用税183.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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