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网4月3日电(葛金鑫 郝树星记者)日前,杭州市公安局派出所发现摩的司机追骂交警,有改装摩托车行驶在道路上,或出现在居民休闲场所等广场。 “炸街”、违章加装、证照、追车等行为,存在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扰乱居民正常生活。 对此,公安部门继续集中管理行动。
4月2日晚,公安部门组织警力快速出击,集中打击在哈西商圈和谐西路、万达超市周边“炸街”摩托车、改装车等违法行为。 昨晚,黑A8943*、冀AEP06*、黑L5402*、黑B4755*、黑L5791*等“炸街”摩托车及其司机被抓获归案。 驾驶该类汽车的司机涉嫌无证驾驶、非法加装拼装、驶入禁区等多项违法行为。 目前,警方已将肇事车辆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链接:相关法律法规
1、违反限行标志指示驾驶机动车的摩的司机追骂交警,扣1分,并处100元罚款。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摩托车驾驶人:处1500元罚款,可以并处行政拘留。
3、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扣1分,罚款100元。
4、摩托车驾驶人驾驶不符合核定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扣9分,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
5、擅自改变机动车登记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处2000元罚款。
6、驾驶擅自拆装、毁坏消声器、加装食道等安装的机动车:罚款200元。
7、未按规定安装火车牌照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证扣3分,罚款200元。
8、驾驶无火车牌照的机动车上路:驾驶证扣9分,罚款200元。
9.驾驶机动车相互追逐、相互竞争、频繁变道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西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