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根据交通运输部规定,船舶离开境外最后靠泊点并在国内港口停靠超过14天,且船员健康状况正常的,无需进行隔离。 但实践中,不少地方政府要求所有入境人员强制隔离,对于国际航行船舶入境的中国船员也不例外。
例如,《上海海运口岸进一步加强对来沪海外船舶船员健康管理要求》(沪肺炎疫情防控办[2020]114号)明确规定,若海外船舶来沪需要安排船员上海发生变更,变更后的船员必须在上海隔离。 ,应提前联系船员专用检疫点,待检疫点出具接受船员检疫书面确认后,方可向口岸部门申请在上海换班,并填报船员身份信息。值班船员提前到海关、边检、海事等管理部门办理。 经口岸监管部门同意,船舶方可下船检疫。
因此,尽管交通运输部发布了相关通知,但由于各地船员入境检疫制度不一致,各方难以就实施达成一致,导致船员无法返回原籍地。短期内居住地、集中隔离等都产生了相关问题。 费用应该由谁承担的问题。
02
各地方政府对入境人员检疫政策及费用责任规定
武汉
3月17日零时起,对所有境外入境(返汉)人员实行申报管理,统一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14天。 检疫人员费用自理。 境外输入的COVID-19病例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患者个人承担。 对认定的困难人员发生的费用,依法依规给予医疗救助。
广州
2020年3月27日6时起,对所有从广州口岸入境的旅客(含港澳台地区强制隔离14天费用谁承担,含过境旅客),目的地为广州市及广东省以外的旅客,实行就地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全部核酸检测。 检测、集中检疫、食宿费用自理。 目的地为广东省其他城市的,由所在城市接机,并按要求在目的地进行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北京
北京市决定自3月25日零时起实施以下措施:
一、所有从北京口岸入境的人员,无论目的地为何,一律进行就地隔离观察,并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2、14天内从其他口岸进京人员一律集中隔离观察,并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隔离观察费用自行承担,检测费用按照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等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
3月28日零时起,对所有入境上海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 集中隔离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辽宁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自2020年4月14日起,对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口岸入境人员实行“三个统一”。
所有入境人员将接受严格的健康检疫,并在第一入境点所在城市集中隔离14天。 所有旅客将接受两项核酸检测和一项血清抗体检测。 隔离期间,食宿、检测费用自理。
山东
自 2020 年 3 月 17 日起:
1.对各国和地区入境人员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的,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2.集中隔离人员隔离期间发生的住宿、餐费,由实施隔离地按照不高于上年同期收费标准的原则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3、对于确有困难的,各市经确认后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集中隔离人员隔离期间与疫情防控无关的其他费用,由隔离人员自行承担;
四、前往集中隔离点的交通费用由当地政府承担。
黑龙江
《黑龙江省入境人员多语种疫情防控信息手册》规定强制隔离14天费用谁承担,自2020年3月7日起,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发生的食宿和医学观察费用由黑龙江省承担,其他地区由黑龙江省承担。费用由黑龙江省承担。
综上所述,多数地方政府明确集中隔离费用由入境人员自行承担,如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辽宁等地; 山东省政府明确,隔离费用由个人承担。 人员可由各城市确定,酌情给予适当补贴; 黑龙江省等少数政府表示,集中隔离费用由当地和个人共同承担。
但在具体隔离费用方面,各地标准并未公开,不同地区存在一定差异。 据上海市民政局介绍,在沪隔离入境人员住宿费原则上为每人每天200元至400元左右。
03
关于船员下船、换班检疫费用的负担
1. 海员有权被免费遣返
这既是MLC2006的要求,也是航运界的惯例。 船东和/或派遣机构承担船员遣返费用。 这不是约定义务,而是国际公约和中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 MLC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船上工作生活条件管理办法》、《中国船员集体协议》均不规定在任何情况下船东和/或派遣机构均应承担遣返费用的责任(船员严重失职被非正常遣返的除外)。
我们认为,根据MLC2006和法律规定的理解,即使主张疫情防控和强制隔离属于不可抗力,也不能减轻或免除上述责任。
2. 如何确定遣返地点
取决于派遣协议/登机协议等合同的规定,以及公约和法律的规定。
MLC2006规则第2.5条中“遣返”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海员能够返回家园(Purpose:为了确保海员能够返回家园)。 因此,遣返流程的起点应为卸船口岸所在城市——协议约定的派遣目的地(实践中往往约定为船员常住地或居住地)。 在此空间距离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属于遣返费用??范围。
我们注意到,实践中,国外船东与派遣机构通过协议的形式约定了上述费用的分摊:从卸船港到集结点北京的费用由国外船东承担,从北京到遣返的费用由国外船东承担。目的地(船员家属所在城市)由派遣机构承担 假定类似协议不违反MLC和中国法律的规定。
在有上述约定的情况下,如果船员按照合理路线回国但到达居住地点之前遭遇强制隔离(无论在哪个城市隔离),不产生中断/结束遣返旅程。 此时,应认为遣返正在进行中。
3、遣返费用不由船员承担
遣返期间,船员遇到疫情防控所需的强制隔离时,由于此时仍处于船东和/或派遣机构的“责任期内”,因此其食宿、检测等费用. 强制检疫期间发生的费用不予免除。 应由船员承担。
如上所述,海事劳工公约和《船员条例》将承担遣返费用作为船东和派遣机构的法律义务,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情防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为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其所在单位在隔离期间不得停止支付其工作报酬”。隔离期。”
因此,船员在遣返期间被迫隔离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应由船东和派遣机构承担,或由隔离地政府承担或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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