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没有 “ 婚姻登记法 ” 。关于婚姻登记的法规和办法有两个:(1)《婚姻登记条例》;(2)《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一、《婚姻登记条例》:
2003年8月8日,由国务院令(第 387 号)发布:《婚姻登记条例》已经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2015年12月8日由民政部(民发〔2015〕230号)文件发布。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民政部对《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进行了修订,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我国关于结婚登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结婚登记,我国婚姻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则性的规定:1.
自愿原则。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这是实行婚姻自由的必然要求。我国婚姻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
法定婚龄问题。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可以结婚的最低结婚年龄,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
禁止结婚的情形。婚姻法第八条规定了两类禁止结婚的情形,一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4.
结婚登记程序。我国实行严格的结婚登记制度,法律不承认未经登记的任何形式的仪式婚或宗教婚。男女双方必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