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价值成长二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6年9月27日成立并开始运作,2006年10月17日开始办理每日认购业务。根据《博时基金》相关规定《价值成长Ⅱ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博时价值成长Ⅱ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说明书》,本基金定于2006年10月30日开始每日赎回业务,基金代码为050201(前置费)、051201(邮寄费)。同时博时价值增长前端,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财富管理需求,自2006年10月30日起,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共同推出基金的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计划投资业务。
重要提示
一、本基金为契约式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登记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基金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购或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拨打公司客服热线95105568(免费)、010-65171155,或登录公司网站。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信息。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
4、本公告仅对博时价值成长II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每日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如欲了解基金详情,请阅读2006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9月1日《证券时报》、9月4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博时价值》。二、证券投资基金募集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公司网站或相关代理机构查阅《博时价值成长Ⅱ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博时价值成长Ⅱ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说明书。材料。
1.每日赎回资金
(一)投资者范围
可以依法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日常赎回及资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每日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开市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日投资者业务办理时间为9:30-15:00博时价值增长前端,具体以销售网点公告安排为准。
(3) 基金赎回率
(四)基金每日赎回限制
1、每个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100股。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不足100股的,剩余基金份额必须一并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和最低账户持有余额。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内完成。指定媒体公告。
2、基金转换业务
(一)适用资金范围
适用于本基金及博时价值成长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置代码:050001,后置代码:051001)、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02)、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02)由公司(代码:050003)、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04)、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06)、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07)募集和管理的)。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次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持有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3) 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由认购费和赎回费两部分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除此之外,不会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四)业务规则
1、资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需要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卖方代表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机构注册的基金。
2. 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零认购费的基金视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资金可以转换为前端或后端充电模式。其他资金。
3、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按新交易计算。资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认购。基金转换后的赎回时间为T+2天。
4、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股份,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股申请。
5、基金折算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计算。投资者采用“转股”原则提交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五)暂停资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异常休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当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与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前一个开放日基金份额总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取消当日申请的部分或全部基金转换业务,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形。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至少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一种媒体上发布停牌公告。基金管理人重新开通基金转换时,应当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重新开通基金转换公告。
(六)重要通知
1、本基金转售业务适用于博时价值成长二期证券投资基金等博时旗下两只以上(含两只)基金的销售机构。具体经办机构见下表。
2、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请参见《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2004年4月7日),可在公司网站查询.
3、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程序及相关限制条件,但应最迟在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调整前。
4、本公司保留对本公司管理的资金兑换业务的解释权。
3.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可以依法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 订阅费
本基金定期固定投资的认购率与普通认购业务相同。
1、前端订阅费:
2.后端订阅费:
(3) 扣除日期及扣除金额
投资者必须遵守各销售机构的相关扣除日期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的扣除金额,但每次最低金额不低于100元人民币(含100元人民币)。
(四)重要通知
1、公司直销机构尚未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请投资者到已开办此项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办理此项业务。如有新的销售机构,公司将及时公告。
2、投资者申请本基金“定期固定投资计划”,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
3、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每月实际扣除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申购单位以当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可在T+2日起通过本计划分公司查询各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拨打博时客服电话,或登录博时网站。认购股份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存入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四、各机构业务情况
(一)经办机构及经办情况
(二)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接受投资者的开户、每日申购、赎回和托管转让。本基金如增加或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因《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变更另行公告。
特别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