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耕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
农地管理法修正案坚持耕地公有制不动摇,坚持农民利益不受损害房地产管理法,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在“征用农村耕地、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试点”等方面作出多项创新规定:
1.首次明确划分农地征收公共利益;
2.首次明确耕地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是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提高,长远生计得到保障;
3.不仅要打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还要取消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入市的二元制度。
据悉,此次农地管理法的修改也突出要求将保护农民利益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和重要目标。
针对《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重大变化,为了让律师更好地了解变化内容,我们邀请广州市才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点评主要变化。
王彩亮律师,上海彩亮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民航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兼职院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兼职院士,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会长。
王才良律师被《中国律师》杂志社、中国律师网评选为“2010年律师新闻人物”房地产管理法,被《时代周刊》评为“2010年影响中国时代进步的十大律师”。
多年来,王才良孜孜不倦地从事法学研究,多次出席国家立法,参与并配合中央电视台等新闻机构对广东嘉禾搬迁等重大风波的调查报道,发表了《案例》。 《产品质量法》解读与实务》、《最新公司法律实务大全》、《防范购房诈骗法律实务》、《拆迁实务》、《拆迁纠纷焦点解读》、《处理《房屋拆迁纠纷难点分析》、《拆迁管理与纠纷解决操作手册》等法律专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