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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临三十五中办事纪律
一、强化服务意识。家长、师生来电来访做到热情接待、文明礼貌。行政人事必须坚定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认识,在处理学校公务、公务接待等方面做到态度诚恳、热情服务。
二、讲究办事效率。行政全体同志对分管的工作要做到计划明确,措施落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今天能办的事今天办,可以快办的事赶紧办”。
三、规范办事程序。学校行政事务,特别是关系师生切实利益的事情,必须严格按办事程序规范办事,任何人不得越级办事、擅自表态。
四、严守办事纪律。在处理学校公务等方面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三公”原则,做到廉洁奉公。
五、实行首问负责。遇到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人和事,必须负责地指引或引导当事人到相关的部门,不得敷衍塞责,推诿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