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常工学院图书馆研究小间管理办法的相关参考范文,州常工学院图书馆研究小间管理办法ldquo;研究小间rdquo;是图书馆为小众读者设置的研究和学习空间单元,是研究团队课题讨论与研究的场所。供教师使用的研究小间分布在四、五层阅览区......
州常工学院图书馆研究小间管理办法
“研究小间”是图书馆为小众读者设置的研究和学习空间单元,是研究团队课题讨论与研究的场所。供教师使用的研究小间分布在四、五层阅览区,共8间,每间可供最多6人进行小型团队研讨。
一、概况
类型
座位数
房间号 使用人数
小组讨论室 6 402、403、407、408、502、503、507、508 不超过6人
二、借用对象
教师团队
三、使用与管理
1.预约
(1)团队成员数不少于3人。
(2)申请研究小间的团队负责人应填写《研究小间使用申请表(教师用).xlsx》,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附项目立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办理预约手续。
(3)若研究小间预约已满,则按预约获批时间先后排序,等候通知办理借用手续。
2.使用
(1)使用期限为成功预约并办理借用手续之日起一个月。
(2)使用期间,团队成员当天凭校园一卡通到服务台押证,领取研究小间钥匙,21:30前及时将钥匙归还,并领回本人的校园一卡通。
(3)使用期满如仍有需求,则需按规定重新办理预约登记手续。
3.管理
(1)钥匙超时不还将作为失信行为予以记录,超过3次,工作人员有权停止该团队所有成员借用研究小间。
(2)如果整个团队连续7天未使用所借用的研究小间,将终止该团队的使用权。
(3)每个团队成员必须遵守研究小间文明使用守则和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凡违反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停止该团队借用研究小间,并通报相关部门。
4.其他
(1)保持安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2)保持环境整洁,不得在研究小间内饮食(茶、水除外)、乱扔垃圾。
(3)使用完毕,必须清理房间,锁好门窗。
(4)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遗失图书馆不承担赔偿责任。
(5)爱护公物,保持室内设备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保持室内桌椅摆放位置,不随意搬动研究小间内外桌椅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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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苏江大学图书馆借阅规则
苏江大学图书馆借阅规则
1、读者进入各借阅处请主动出示证件,自觉遵守各阅览室的有关规定,在阅览室不得有抢占座位的不文明行为。
2、进入图书馆后,请保持图书馆内安静、整洁,将手机调到振动,接听手机不影响别人。
3、请爱护环境、不乱扔纸屑等垃圾,不任意搬动桌椅、不在阅览桌上刻划、保持环境的整洁。
4、开架借阅区提供借阅合一的服务方式,在借阅区内可任意取阅图书,外借图书一律在开架出纳台办理外借手续,未经办理规定手续,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室内书刊出阅览室,违者将按图书馆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5、阅览室期刊资料只供读者阅览、登记复印,不予外借。
6、读者凭借书证借书,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对外借人和借证人将暂停借书。因特殊情况,需要办理代借时,请与读者服务部负责人联系,经同意后再办理借阅手续。冒用他人丢失的借书证借书者,按盗窃图书处理。
7、读者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教师、研究生到期可按规定办理续借。图书逾期归还请按规定交纳逾期款
8、请爱护图书,如有涂抺、损坏、遗失,须按规定赔偿。
9、借书证如有遗失,须来本馆办证处办理挂失。补办者按《苏江大学图书馆借书证、阅览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办"条款办理。
10、因调离、毕业等各种原因办理离校手续以及工作人员办理离、退休手续时,须还请欠书,交回借书证。离、退休人员可凭离、退休证重新领证。
11、苏江大学图书馆读者借书证权限、期限一览表。
读者类型
图书
(自科图书借阅区、社科图书借阅区、
密集书库、密集书库二、外文图书)
短期借阅图书
(教师研究生阅览室、工科特色阅览室、工具书阅览室)
期刊
(学术期刊阅览室、密集刊库)
光盘
(多媒体阅览室)
工具书阅览室
总借阅册数
篇3:苏江大学图书馆遗失、损坏书刊资料赔偿办法
苏江大学图书馆遗失、损坏书刊资料赔偿办法
为保证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图书馆特作如下规定:
1.凡属本馆书刊资料,读者未经办理借阅手续而带出馆外,按书刊资料原价的十倍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建议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对剪裁、撕页等损坏书刊者,分别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1)一般图书,按原书价五倍罚款,孤本、珍贵本以原价十倍罚款。
(2)不保存期刊按全年价五倍罚款,保存本期刊,按全年价的十倍罚款。
3.遗失书刊,应按赔偿同样版本图书的原则办理,否则按下列办法赔偿:
(1)一般中文书刊,1991年以前的按原价3-5倍赔偿,1991年以后(含1991年)的按原价2-5倍赔偿。
(2)一般外文图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
(3)整部计价图书的一部分,按整部折价计算,计算方法:全套书价/全套册数,并依照第三款1、2、7条办理。
(4)中外文期刊一期按全年整套价赔偿,半年以上者,按全年整套价再加1倍赔偿,不保存馆藏的文艺刊,按单册价的3倍赔偿。
(5)中外文期刊合订本一册,按全年价加1倍赔偿,另加制订费.国外进口期刊按全年价3倍赔偿。
(6)综合性报纸一期,按一个月价赔偿,整月按全年价赔偿,一年以内按全年价2倍赔偿,须保存的专业性报纸,一期按半年价赔偿,整月的按全年价2倍价赔偿,一年内按全年价3倍赔偿。
(7)珍贵图书按原价10倍赔偿,珍贵期刊按全年价的10倍赔偿。
4.损坏书刊资料,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
(1)用铅笔勾画、涂改的请借书者当场擦净,酌情暂停借书权限,并予以批评教育。
(2)用钢笔、圆珠笔、毛笔勾画、涂改的,按被损坏页数计算罚款数,中文书刊每页0.10元,外文书刊每页0.20元,情节严重者酌情给予赔偿或停借。
(3)损失封皮者,要赔偿补修费每本2元。
(4)拆散书刊要赔偿装订费每本10元。
(5)书刊严重损坏者参照第三款1、2、7条办理。
5.读者办理遗失赔偿手续后,在一月内如找到原书刊资料,可持赔款收据和原书刊来本馆退款。
6.逾期罚款一览表
逾期罚款
各借书处
逾期后每天罚款 0.10 元,前 10 天免罚,罚款额大于或等于 1.10 开始罚款。
各阅览室(短期借阅书刊地)
逾期后前 2 天逾期款 5.00 元 / 天, 2 天后 1.00 元 / 天,,罚款额大于或等于 1.10 开始罚款。
预约续借
1. 本科生最大预约数为 1 册,最大预约保留天数为 3 天,本科生没有续借权限。 2. 教工、研究生、外教等,最大预约数为 3 册(计算机书不可续借),预约最大保留天数为 5 天;在书到期前 30 天开始续借,每本书只可续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