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贷网上介绍(FORMS) 本文关键词:介绍,网上,FORMS
个贷网上介绍(FORMS) 本文简介:个人金融网页设计需求——个人信贷部分一、个人信贷产品的展示界面系统设计要求:1、展示我行所有个人信贷产品名称,并建立超级链接,供客户点击进入浏览相应内容;2、点击进入浏览的内容,参见本文附件。个人信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助学贷款留学贷款理
个贷网上介绍(FORMS) 本文内容:
个人金融网页设计需求——个人信贷部分
一、
个人信贷产品的展示界面
系统设计要求:
1、
展示我行所有个人信贷产品名称,并建立超级链接,供客户点击进入浏览相应内容;
2、
点击进入浏览的内容,参见本文附件。
个人信贷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
助学贷款
留学贷款
理财房贷
个人存单/国债质押贷款
个人综合授信
二、
公共信息部分——个人贷款利率表
系统设计要求:
在个人贷款网页的公共部位列示以下利率表。(注:本利率表从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起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表
年利率(%)
贷款期限
住房商业性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
(含)
4.77
3.6
五-三十年
(含)
5.04
4.05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利率表
贷款期限
年利率(%)
六个月以下(含)
5.04
六个月至一年(含)
5.31
一至三年(含)
5.49
三至五年(含)
5.58
五年以上
5.76
三、
公共信息部分——个人贷款计算器
系统设计要求:
在个人贷款网页的公共部位列示“个贷计算器”超级链接,点击进入使用。
1、
本计算器应具备以下功能:
(1)
计算每期还款额
通过输入贷款本金与贷款年限计算出每期还款额。计算每期还款额时,通过下拉菜单选择贷款种类、还款方式、贷款年限、贷款本金。贷款方式为等本还款时,必须输入第几期还款。
每期还本付息额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本付息额
l
等额本息还款法
贷款总额×期利率+贷款总额×期利率÷[(1+期利率)还款总期数-1]
l
等额本金还款法
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
注:具体贷款种类、还款方式、贷款年限已设定于“下拉菜单”(如下所示)。其中,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最长10年;个人消费贷款最长10年;个人留学贷款最长6年(每半年为1期)。
(2)
绘制柱状图(以EXCEL为基础)
主要用于展示贷款期限内每期还款金额(本金、利息)的变化
(3)
倒推出最高可贷额度
通过每期还款额与贷款年限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可贷额度时,贷款种类、还款方式、贷款年限、期还款额为必填或必选数据。
2、
正确输入数据后根据需求点击“计算期还款额”或“计算可贷额度”按钮。
3、
请按照实际情况输入数据,错误的数据或逻辑关系可能引起计算异常。
个人贷款计算器(界面模拟示意图)
贷款种类
年利率(%)
还款方式
期利率(‰)
贷款年限
期还款额
贷款本金
累计利息
第几期还款
还款总额
关闭窗口
计算可贷额度
计算每期还款额‘
四、
公共信息部分——我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
系统设计要求:
展示总行、分行(直属支行)名称,并建立超级链接,供客户点击进入浏览相应内容。
示例如下:
总行:
机构名称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总行
中山东一路12号
63296188
200002
分行(直属支行):
上海地区总部
杭州分行
宁波分行
南京分行
北京分行
温州支行
苏州分行
重庆分行
广州分行
深圳分行
昆明分行
芜湖支行
天津分行
郑州分行
大连分行
济南分行
成都分行
西安分行
沈阳分行
武汉分行
青岛分行
附件:
一、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二、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三、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四、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五、
个人消费贷款
六、
个人助学贷款
七、
个人留学贷款
八、
个人存单/国债质押贷款
九、
理财房贷
十、
个人综合授信
一、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居住用房的贷款;所购房产应具有个人产权,包括一手房、二手房、存量房、经济适用房等。
1、
当您具备了以下基本条件时,即可向您身边的我行营业网点申请贷款:
l
您是中国公民和中国境内居民
l
您具有固定工作且收入稳定
l
您具备明确购房意向或已签署了正式购房合同并支付了不低于房价20%的首期房款
l
您购买的房产具有个人产权
l
您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
2、
您需要向银行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l
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
l
婚姻状况证明
l
个人收入证明
l
确认消费行为的相应资料或文件(如销售合同)
l
借款申请表(您可从身边的我行营业网点获取)
l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
借款金额
您的最高借款金额将可达房价的80%
4、
借款期限
您的最长借款期限可达30年
5、
贷款担保
根据银行要求,您可选择的贷款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
l
抵押(即提供产权房作抵押)
l
质押(即提供我行定期存单、我行代销的国债作质押)
l
保证(即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保证人作第三方保证)
6、
还款方式
对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您应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对于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您可选择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本付息额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本付息额
l
等额本息还款法
贷款总额×月利率+贷款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
l
等额本金还款法
贷款本金÷还款总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7、
利率及利率调整
贷款利率表(表内数字为年利率)
年利率
5年以下(含)
4.77
%
5年以上至30年(含)
5.04
%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次年第一期还款日起,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第一期还款日为利率调整日,从每年的第一期还款日起,按当年1月1日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分段计息。
审核通过
银行审核
8、
流程图结清注销
还款
放款
申请
咨询
签署借款合同及办妥相关手续
“贷款利率”及“个人还款计划”请参见“个人贷款计算器”
二、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发放的个人贷款产品。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银行代理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居住用房的贷款;所购房产应具有个人产权,包括一手房、二手房、存量房、经济适用房等。
您可点击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了解我行相关规定。
(以下规定适用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
当您具备了以下基本条件时,即可向您身边的我行营业网点申请贷款:
l
您在当地正常缴交公积金,并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其他贷款要求
l
您具有固定工作且收入稳定
l
您具备明确购房意向或已签署了正式购房合同并支付了不低于房价20%的首期房款
l
您购买的房产具有个人产权
l
您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
2、
您需要向银行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l
个人公积金账号
l
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
l
婚姻状况证明
l
个人收入证明
l
确认消费行为的相应资料或文件(如销售合同)
l
借款申请表(您可从身边的我行营业网点获取)
l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
借款金额
您的最高借款金额将可达房价的80%(具体情况应根据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4、
借款期限
您的最长借款期限可达30年
5、
还款方式
对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您应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对于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您可选择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本付息额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本付息额
l
等额本息还款法
贷款总额×月利率+贷款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
l
等额本金还款法
贷款本金÷还款总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6、
贷款担保
根据银行要求,您可选择的贷款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
l
抵押(即提供产权房作抵押)
l
质押(即提供我行定期存单、我行代销的国债作质押)
l
保证(即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保证人作第三方保证)
7、
利率及利率调整
贷款利率表(表内数字为年利率)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年以下(含)
4.77
%
3.6%
5年以上至30年(含)
5.04
%
4.05%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次年第一期还款日起,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第一期还款日为利率调整日,从每年的第一期还款日起,按当年1月1日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分段计息。
签署借款合同及办妥相关手续
审核通过
银行审核
8、
流程图审核通过
银行审核
结清注销
还款
放款
申请
咨询
“贷款利率”及“个人还款计划”请参见“个人贷款计算器”
三、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商业用房(如商铺)的贷款;所购房产应具有个人产权,包括一手、二手商业用房。
1、
当您具备了以下基本条件时,即可向您身边的我行营业网点申请贷款:
l
您是中国公民和中国境内居民
l
您具有固定工作且收入稳定
l
您具备明确购房意向或已签署了正式购房合同并支付了不低于房价40%的首期房款
l
您购买的房产具有个人产权
l
您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
2、
您需要向银行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l
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
l
婚姻状况证明
l
个人收入证明
l
确认消费行为的相应资料或文件(如销售合同)
l
借款申请表(您可从身边的我行营业网点获取)
l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
借款金额
您的最高借款金额将可达房价的60%
4、
借款期限
您的最长借款期限可达10年
5、
还款方式
对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您应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对于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您可选择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本付息额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本付息额
l
等额本息还款法
贷款总额×月利率+贷款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
l
等额本金还款法
贷款本金÷还款总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6、
贷款担保
根据银行要求,您可选择的贷款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
l
抵押(即提供产权房作抵押)
l
质押(即提供我行定期存单、我行代销的国债作质押)
l
保证(即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保证人作第三方保证)
7、
利率及利率调整
贷款利率表(表内数字为年利率)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6个月(含)
5.04%
6个月至1年(含)
5.31%
1年以上至3年(含)
5.49%
3年以上至5年(含)
5.58%
5年以上
5.76%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次年第一期还款日起,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第一期还款日为利率调整日,从每年的第一期还款日起,按当年1月1日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分段计息。
签署借款合同及办妥相关手续
审核通过
银行审核
8、
流程图审核通过
银行审核
结清注销
还款
放款
申请
咨询
“贷款利率”及“个人还款计划”请参见“个人贷款计算器”
四、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国产(包括中外合资生产)汽车的个人贷款。所购车辆可用于借款人自用或租赁经营。
1、
当您具备了以下基本条件时,即可向您身边的我行营业网点申请贷款:
l
您在当地具有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
l
您具有固定工作且收入稳定
l
您具备明确购车意向或已签署了正式购车合同并支付了不低于车价20%的首期车款
l
您购买的汽车具有个人产权
2、
您需要向银行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l
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
l
婚姻状况证明
l
个人收入证明
l
确认消费行为的相应资料或文件(如销售合同)
l
借款申请表(您可从身边的我行营业网点获取)
l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
借款金额
根据贷款担保方式不同,您的最高借款金额也将有所不同:
l
以银行认可的质押物申请贷款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借款金额最高可达车价的80%;
l
以所购车辆或其他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借款金额可达车价的70%;
l
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借款金额可达车价的60%。
4、
借款期限
您的最长借款期限可达5年
5、
还款方式
对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您应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对于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您可选择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本付息额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本付息额
l
等额本息还款法
贷款总额×月利率+贷款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
l
等额本金还款法
贷款本金÷还款总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6、
贷款担保
根据银行要求,您可选择的贷款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
l
抵押(即提供产权房作抵押)
l
质押(即提供我行定期存单、我行代销的国债作质押)
l
保证(即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保证人作第三方保证)
7、
利率及利率调整
贷款利率表(表内数字为年利率)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6个月(含)
5.04%
6个月至1年(含)
5.31%
1年以上至3年(含)
5.49%
3年以上至5年(含)
5.58%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次年第一期还款日起,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第一期还款日为利率调整日,从每年的第一期还款日起,按当年1月1日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分段计息。
签署借款合同及办妥相关手续
审核通过
银行审核
8、
流程图审核通过
银行审核
结清注销
还款
放款
申请
咨询
“贷款利率”及“个人还款计划”请参见“个人贷款计算器”
五、
个人消费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是指银行向申请购买“合理用途的消费品或服务”的借款人发放的个人贷款。
1、
当您具备了以下基本条件时,即可向您身边的我行营业网点申请贷款:
l
您在当地具有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
l
您具有固定工作且收入稳定
l
您具备明确消费意向或已签署了相关消费合同
2、
您需要向银行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l
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
l
婚姻状况证明
l
个人收入证明
l
确认消费行为的相应资料或文件(如销售合同)
l
借款申请表(您可从身边的我行营业网点获取)
l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
借款金额
您的最高借款金额以所购消费品或服务的价格为上限,并提供相应贷款担保。
4、
借款期限
您的最长借款期限可达5年;对于用于住房装修用途的贷款,最长借款期限可放宽至10年。
5、
还款方式
对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您应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对于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您可选择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本付息额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本付息额
l
等额本息还款法
贷款总额×月利率+贷款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
l
等额本金还款法
贷款本金÷还款总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6、
贷款担保
根据银行要求,您可选择的贷款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
l
抵押(即提供产权房作抵押)
l
质押(即提供我行定期存单、我行代销的国债作质押)
l
保证(即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保证人作第三方保证)
7、
利率及利率调整
贷款利率表(表内数字为年利率)
个人消费贷款
6个月(含)
5.04%
6个月至1年(含)
5.31%
1年以上至3年(含)
5.49%
3年以上至5年(含)
5.58%
5年以上
5.76%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次年第一期还款日起,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第一期还款日为利率调整日,从每年的第一期还款日起,按当年1月1日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分段计息。
签署借款合同及办妥相关手续
审核通过
银行审核
8、
流程图审核通过
银行审核
结清注销
还款
放款
申请
咨询
“贷款利率”及“个人还款计划”请参见“个人贷款计算器”
六、
个人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指银行对正在国内接受非义务制教育的学生及其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发放的用于学生的学杂费、生活费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的商业贷款。根据贷款用途,分为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
1、
您向我行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l
年满18周岁
l
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
l
具有有效学籍证明及相关收费证明
l
银行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应能提供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
2、
您需要向银行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l
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
l
婚姻状况证明(若有)
l
个人收入证明(若有)
l
有效学籍证明及相关收费证明(如录取、入学通知书,学费清单等)
l
借款申请表(您可从所在学校及我行营业网点获取)
l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
借款金额
学费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学生所在学校的收费标准(以学费清单/收据为准);生活费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学生所在学校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4、
借款期限
若您是在校大学生本人,您的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毕业以后四年;
若您是学生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您的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5、
还款方式
借款学生在就学期间,可按先借先还的顺序,随时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利息按照实际归还贷款额的占用天数计算;
若借款学员在毕业或结业时仍有贷款余额尚未清偿的,应自毕业或结业一年后的次月起,使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继续归还贷款本息(以当时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和尚未付清的贷款利息之和为贷款总额),公式如下:
每月还本付息额
l
等额本息还款法
贷款总额×月利率+贷款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
6、
利率及利率调整
贷款利率表(表内数字为年利率)
助学贷款
6个月(含)
5.04%
6个月至1年(含)
5.31%
1年以上至3年(含)
5.49%
3年以上至5年(含)
5.58%
5年以上
5.76%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利率计息,每满一年后,再按当时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
7、
贷款担保
我行对年满18周岁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一般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必须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
我行对学生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发放担保助学贷款。您可选择的贷款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
l
抵押(即提供产权房作抵押)
l
质押(即提供我行定期存单、我行代销的国债作质押)
l
保证(即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保证人作第三方保证)
学校/银行
审核通过
银行审核
8、
流程图审核通过
银行审核
签署借款合同及办妥相关手续
结清注销
还款
放款
咨询
“贷款利率”及“个人还款计划”请参见“个人贷款计算器”
七、
留学贷款
留学贷款是指银行向出国留学人员或其直系亲属或其配偶发放的,用于支付出国留学人员学费、基本生活费等必须费用的个人贷款。
1、
当您具备了以下基本条件时,即可向您身边的我行营业网点申请贷款:
l
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本人的,在出国留学前应具有贷款人所在地的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
l
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的直系亲属或配偶的,应具有贷款人可控制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住所,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l
借款人应持有拟留学人员的国外留学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
2、
您需要向银行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l
有效身份证件和当地户籍证明
l
婚姻状况证明
l
个人收入证明
l
有效学籍证明及相关收费证明(如国外入学通知书,学费清单等)
l
借款申请表(您可从所在学校及我行营业网点获取)
l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不超过国外留学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上载明的报名费、各年学费、生活费及其他必需费用的等值人民币总和。
4、
借款期限
您的借款期限可根据留学期限、借款人收入状况和提供贷款担保的具体情况而定,最长不超过六年。
5、
还款方式
对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您应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对于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您可选择按期(半年)“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年的3月15日与9月15日为还本付息日。每期还本付息额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本付息额
l
等额本息还款法
贷款总额×期利率+贷款总额×期利率÷[(1+期利率)还款总期数-1]
l
等额本金还款法
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
6、
贷款担保
根据银行要求,您可选择的贷款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
l
抵押(即提供产权房作抵押)
l
质押(即提供我行定期存单、我行代销的国债作质押)
l
保证(即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保证人作第三方保证)
7、
利率及利率调整
贷款利率表(表内数字为年利率)
留学贷款
6个月(含)
5.04%
6个月至1年(含)
5.31%
1年以上至3年(含)
5.49%
3年以上至5年(含)
5.58%
5年以上
5.76%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执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次年第一期还款日起,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第一期还款日为利率调整日,从每年的第一期还款日起,按当年1月1日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分段计息。
签署借款合同及办妥相关手续
审核通过
银行审核
8、
流程图审核通过
银行审核
结清注销
还款
放款
申请
咨询
“贷款利率”及“个人还款计划”请参见“个人贷款计算器”
八、
个人存单/国债质押贷款
个人存单/国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向银行申请以我行未到期定期存单(折)或由我行代销的1999年以后发行的未到期凭证式国债作质押,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的一种短期个人贷款。
1、
您应向银行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l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l
我行未到期定期存单(折)/我行代销的1999年以后发行的未到期凭证式国债
2、
借款金额
若您使用人民币存单质押,借款金额将不超过存单面额的90%;
若您使用外币存单质押,借款金额将不超过存单面额的80%
3、
借款期限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最长不超过1年;
个人国债质押贷款:最长不超过国债到期日。
4、
还款方式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5、
贷款担保
l
质押(即提供相应存单、国债作质押)
6、
利率及利率调整
贷款利率表(表内数字为年利率)
个人存单/国债贷款
6个月(含)
5.04%
6个月至1年(含)
5.31%
1年以上至3年(含)
5.49%
3年以上至5年(含)
5.58%
5年以上
5.76%
在合同期限内,若遇法定利率调整,仍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
签署借款合同及办妥相关手续
审核通过
银行审核
7、
流程图审核通过
银行审核
结清注销
还款
放款
申请
咨询
“贷款利率”及“个人还款计划”请参见“个人贷款计算器”
九、
理财房贷
“理财房贷”是指银行在借款人以所购房产作抵押担保,使用购房贷款的同时,向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房产抵押授信额度,供其循环使用,是一种以购房贷款为主,个人授信为辅的产品。
您可以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获得“理财房贷”授信:
l
在申请个人购房贷款时,如果借款人未用足购房贷款额度,未用足部分即可作为对借款人的授信;
l
在借款人开始偿还购房贷款后,其贷款余额小于银行可给予的贷款额度,其小于部分即可作为对借款人的授信。
1、
当您具备了以下基本条件时,即可向您身边的我行营业网点申请贷款:
l
您是中国公民和中国境内居民
l
您具有固定工作且收入稳定
l
您在我行办理个人购房贷款,并以所购房产抵押于我行
(对于受信人的其他规定从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借款人条件。)
2、
您需要向银行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l
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
l
婚姻状况证明
l
个人收入证明
l
与我行签订的个人购房贷款合同(包括抵押合同)
l
理财房贷个人授信申请表(您可从身边的我行营业网点获取)
l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
借款/授信金额
若您以所购住房抵押的,最高借款金额将可达房价的80%;
若您以所购商业用房抵押的,最高借款金额将可达房价的60%。
4、
借款/授信期限
您的授信有效期限不超过3年,且不得超过购房贷款的到期日。
5、
授信额度担保
借款人的授信额度须与相应的个人购房贷款共同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
6、
还款方式
授信项下每笔贷款的偿还将按照我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即对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您应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对于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您可选择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本付息额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本付息额
l
等额本息还款法
贷款总额×月利率+贷款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
l
等额本金还款法
贷款本金÷还款总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7、
利率及利率调整
授信/贷款利率表(表内数字为年利率)
理财房贷授信
6个月(含)
5.04%
6个月至1年(含)
5.31%
1年以上至3年(含)
5.49%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次年第一期还款日起,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第一期还款日为利率调整日,从每年的第一期还款日起,按当年1月1日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分段计息。
审核通过
银行审核
8、
流程图结清注销
还款
放款
申请理财授信
办理购房贷款
签署授信合同及办妥相关手续
“贷款利率”及“个人还款计划”请参见“个人贷款计算器”
十、
个人综合授信
“个人综合授信”是指银行以提供授信额度的方式向受信人/借款人提供资金融通的操作方式。
受信人可以在总额度下循环获得贷款,也可以在总额度下为他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对象仅限于同一授信人处申请的贷款)。
1、
当您具备了以下基本条件时,即可向您身边的我行营业网点申请贷款:
l
您是中国公民和中国境内居民
l
您具有固定工作且收入稳定
(对于受信人的其他规定从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借款人条件。)
2、
您需要向银行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l
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
l
婚姻状况证明
l
个人收入证明
l
个人综合授信申请表(您可从身边的我行营业网点获取)
l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
借款/授信金额
个人综合授信额度包括质押额度、抵押额度和信用额度。其中信用额度的上限为30万元。
质押、抵押和信用额度按以下情况分别掌握:
l
若您以银行认可的质押物(我行定期存单、我行代理发行的国债)进行质押的,质押额度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90%(其中外币定期存单质押率不超过80%);
l
若您以本人名下的房产进行抵押的,抵押额度不超过我行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70%。
l
若您选择信用方式,您的信用额度由银行根据您提供的资料和银行调查结果,按我行信用评定标准予以评定。
4、
借款/授信期限
您的授信有效期限不超过5年;银行将在每年重新设定/调整您的授信额度。
5、
授信额度担保
您可选择质押、抵押及信用方式获得银行授信。(参见本篇“3、借款/授信金额”)
6、
还款方式
授信项下每笔贷款的偿还将按照我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即对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您应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对于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您可选择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本付息额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本付息额
l
等额本息还款法
贷款总额×月利率+贷款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
l
等额本金还款法
贷款本金÷还款总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7、
利率及利率调整
授信/贷款利率表(表内数字为年利率)
个人综合授信
6个月(含)
5.04%
6个月至1年(含)
5.31%
1年以上至3年(含)
5.49%
3年以上至5年(含)
5.58%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次年第一期还款日起,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第一期还款日为利率调整日,从每年的第一期还款日起,按当年1月1日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分段计息。
审核通过
银行审核
8、
流程图结清注销
还款
放款
申请综合授信
咨询
签署授信合同及办妥相关手续
“贷款利率”及“个人还款计划”请参见“个人贷款计算器”
25
篇2:个贷上海地区个人信贷特色需求
个贷上海地区个人信贷特色需求 本文关键词:信贷,上海地区,需求,特色
个贷上海地区个人信贷特色需求 本文简介:上海地区个人信贷特色需求一、公积金贷款1.组合贷款a)在贷款受理品种中能够将“住房组合贷款”品种(其中包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两个类型)进行关联受理b)进入“住房组合贷款”申请界面→显示“公积金贷款”受理界面,逐项输入贷款信息、附属信息、担保信息等,输入完毕保存→系统自动进入“商业性住
个贷上海地区个人信贷特色需求 本文内容:
上海地区个人信贷特色需求
一、
公积金贷款
1.
组合贷款
a)
在贷款受理品种中能够将“住房组合贷款”品种(其中包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两个类型)进行关联受理
b)
进入“住房组合贷款”申请界面→显示“公积金贷款”受理界面,逐项输入贷款信息、附属信息、担保信息等,输入完毕保存→系统自动进入“商业性住房贷款”受理界面(重复信息可省略输入),申请信息输入完毕保存→系统提示“是否将此笔组合贷款关联”,选择“确定”后,系统将此两笔贷款内部关联(必须同步发放)
c)
住房贷款附属信息
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附属信息做到同步共享,并且能够和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查询系统、公积金冲还贷系统对接,能够将基本数据倒人。
2.
帐号(公积金贷款特有标识号)
a)
21位(由上海市公积金中心设定,前6位不可变动,后15位由各家银行设定)
×××
×××
××××
××
×××××××××
公积金支行识别号
支行号
科目号
贷款年限
9位序列号
b)
要求提供给公积金中心的所有文件、上海市资信有限公司的所有文件、客户的还款通知单、年度还款计划、查询界面中关于公积金贷款均由此帐号识别
3.资金划拨
a)
支行端申请公积金贷款(包括纯公积金贷款和住房组合贷款)审批结束后,系统可自动列示当日受理审批通过的公积金贷款列表,由支行端选出当次需发放公积金贷款申请资金的笔数
b)
分行端查询界面按支行将支行确认可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列示,由分行操作员对可划拨资金的贷款加注标志,同时按分行打印划款凭证
c)
支行端操作员查询界面中显示分行同意资金划拨的贷款,对分行同意发放的贷款进行放款操作(组合贷款同时发放)、打印放款借据
d)
由系统自动将还款金额分别对应相应的本金、利息、罚息专户,并且做到自动上划
4.公积金有关报表
a)
商业银行公积金担保组合贷款月报表
b)
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分类统计月报表
5.流水文件
公积金文件产生的时间为每日(日流水)每月(月流水),所产生文件的内容是指一个工作日、一个月度的公积金贷款有关业务、客户、账户信息。
流水文件包括:流水信息文件、逾期信息文件、流水汇总信息文件、客户信息文件、参贷信息、月对帐信息文件、月对帐汇总信息文件。
按性质分为三大类:业务信息、客户信息、账户信息。其中业务信息包括流水信息文件、逾期信息文件、流水汇总信息文件;客户信息包括客户信息文件、参贷信息文件;账户信息包括月对帐信息文件、月对帐汇总信息文件。
按生成时间分为两大类:日生成文件、月生成文件。其中按日产生文件包括流水信息文件、流水汇总信息文件、客户信息文件、参贷信息;按月文件包括逾期信息文件、月对帐信息文件、月对帐汇总信息文件。
按信息内容分为两大类:贷款信息和客户信息。其中贷款信息包括流水文件、流水汇总文件、逾期文件、月末对帐文件、月末对帐汇总文件;客户信息包括客户文件、参贷文件。流水文件和对帐文件是公积金流水的主体部分,其余文件建立在其上。流水文件直接反映当月的业务情况,包括四种内容:开户、冲正、还款、销户。月末对帐文件反映当月业务操作完毕后的帐户信息,主要内容包括:贷款余额、累计收回利息、末次还款本息额等。
6.
提取公积金冲还贷业务
在纯公积金贷款、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公积金和商业性)三个贷款品种的业务受理界面中,增加输入有关提取公积金冲还贷信息的功能。
1)对于纯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冲还贷方式分为按月冲还贷和按年冲还贷方式。
2)冲还贷业务处理做到公积金贷款资金空转,商业性贷款资金实转操作。
3)将生成的提取公积金冲还贷信息文件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后,会有一回复文件,该文件的内容为本行提交的提取公积金申请中的获准名单和已提取的公积金金额。
4)对提取冲还贷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帐户进行批量还贷处理的,要求打印相应还款凭证和还款通知单;并由系统提示此笔涉及冲还贷贷款业务是否结清还款
。
5)对于一次性提取冲还贷的借款人,在提取冲还贷后,由于按照部分提前还贷方式进行处理,因此自次月起,应按照剩余贷款本金和剩余还款期次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打印相应的还款计划通知书寄送借款人。
6)原贷款为逾期贷款的,应先清偿逾期贷款本息及罚息后再冲还贷。
7)系统应提供提取冲还贷业务的相关报表打印。
8)上述信息输入或选择内容应提供修改功能界面。
7.统计信息
对于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是“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应与其他担保方式予以区分统计。
二、
助学贷款
1.助学贷款申请时应录入学费贷款和生活费的首期发放时间和约定的以后发放计划日期,学费贷款应在每年的固定发放日发放,生活费贷款应在除了2月和8月之外的每月10日发放。(生活费贷款每年的2月和8月不放款)
2.
在助学贷款申请界面增加“放款期次、每期放款日”输入项,
3.
贷款申请时,应为每笔贷款(每一借款人)建立助学贷款放款计划表(分别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生活费申请时按“贷款金额、放款期次、每期放款日”自动生成放款计划;学费申请时由经办人手工输入放款计划,系统按“贷款金额、放款期次、每期放款日”校验
4.提供对放款计划的调整操作功能和界面,可以实现对放款计划中尚未执行的放款计划进行调整,调整的方式包括:终止尚未放款的所有放款计划、取消某一期放款计划、更改尚未放款的计划放款日期。
5.
以合同号作为标识号将分次发放的助学贷款串联
6.
每日按合同号作为标识号串联生成助学贷款转等额文件传输给核心
7.
核心增加“预展期”操作,待分次发放的贷款到期后将贷款合并成一笔进行展期操作(系统自动操作,手工确认)
8.生活费贷款在每月10日的前一个工作日由分行服务器系统管理员进行批量放款操作。在生活费放款界面列示需要发放的生活费贷款清单,由操作员确认操作后,生成学费贷款的批量发放文件递交核心实时发放,不论10日是否为工作日,贷款的实际起息日应为10日,贷款资金应在10日零点入帐。
学费贷款的批量发放由分行端每日查询并生成贷款发放文件,发放时应以学生就读学校作为索引进行汇总。贷款发放后信息应回传各支行,并提示由支行系统管理员打印划款凭证、借款凭证、成功清单、不成功清单
9.
贷款的还款。在贷款申请受理的信息输入时应输入转等额日期,转等额还款日期一般为学生毕业后一年。在贷款首期发放后至学生毕业后一年(转等额还款日)期间,贷款按照先进先出、利随本清的原则,可以随时接受部分提前还款。在转等额还款日将贷款剩余本金加上应计利息作为贷款本金,按照剩余的贷款期限作为贷款还款期,按照按月等额还款方式的计算方法,计算月还款额,将贷款还款方式结转为按月等额还款。
(贷款申请时应控制转等额日期不能在贷款到期日之后)
10.助学贷款中有二种贷款利率,一种是在贷款期内全部按照一年期的贷款利率执行,一种是根据贷款期限执行同期限、同档次利率。
11.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二种,一种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一种是在毕业后一年内可以随时部分提前还款,毕业后一年(转等额日)将剩余贷款本金和未清偿利息转为按月等额还款。判断标志为贷款到期日和转等额还款日之间有无差异,若是同一天,则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若贷款到期日在转等额还款日之后,则转等额还款日至贷款到期日之间的时间即为按月等额的时间。
12.助学贷款分为担保助学贷款、信用助学贷款和商业性助学贷款。
13.贷款展期。贷款在处于到期一次性还贷的状态,可以受理贷款展期,展期时可以设定贷款展期后的转等额日期;贷款已处于按月等额还款状态,不可以办理贷款展期。
14.助学贷款涉及院校。
15.将数据迁移至信雅达系统拆分成若干笔的助学贷款,按借款人、借款性质合并。
三、帐单资料
1.
包括每月寄发的“还款通知单”和每年寄发的“年度还款计划”,其中“年度还款计划”每年三次,一次为每年初,两次为每年公积金冲还贷后
2.
“还款通知单”和“年度还款计划”若为移植数据应显示原贷款账号
3.
可提供批量文件生成和单笔打印功能
4.
批量还款和单笔还款均可打印账单信息
四、
贷款变更
1.
增加“抵质押物变更”,可在贷款发放后变更贷款抵质押物信息,包括增加、删除、修改(应与贷款有对应控制,如果由于更改造成抵押不足,应不予更改)
2.
增加“账单地址变更”,可修改贷款账单文件寄送地址
3.
增加“主贷人变更、参贷人、财产共有人”,包括增加、删除、修改
4.
增加“期限变更”后适用利率的类型
五、
流水文件
1.公积金流水可按月、按日生成
2.征信流水可按年、按月、按日生成
2
资信数据文件类型
a)
需提供文件类型为:
贷款发放:lnpon
贷款还款、贷款结清:lnrtn
个人身份信息:pdtl
b)
资信数据文件产生的要求分为月度更新和及时更新,月度更新是指产生上一月度的贷款还款、结清信息数据,及时更新是指产生指定时间或时间段的贷款放款、个人身份信息数据。
由此要求系统可提供按年、按月、按日产生数据信息的功能。
六、数据迁移
1.数据迁移后能够提供新老系统帐号标识号对照表,便于上海地区和相关业务单位的数据传递
2.要求提供给上海市资信有限公司的所以文件、客户的还款通知单、年度还款计划、查询界面均由旧帐号识别功能
上海地区总部
2005-2-2
篇3:浦发个贷理财房贷抵押合同
浦发个贷理财房贷抵押合同 本文关键词:房贷,抵押,发个,合同,理财
浦发个贷理财房贷抵押合同 本文简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抵押人:法定地址:通讯地址:抵押权人:地址: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下略为“借款人”)与抵押权人(即贷款人)以及(或)将按本合同第2.1条规定的期限和债权额度签署的一系列贷款合同(下略为“贷款合同”),为保障抵押权人债权的实现,抵押人愿
浦发个贷理财房贷抵押合同 本文内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
编号:
抵
押
人: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抵押权人:
地
址: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下略为“借款人”)与抵押权人(即贷款人)以及(或)将按本合同第2.1条规定的期限和债权额度签署的一系列贷款合同(下略为“贷款合同”),为保障抵押权人债权的实现,抵押人愿以下述抵押物作抵押,并赋予抵押权人第一受偿抵押权。据此,双方当事人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
抵押物
1.1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
名
称:
座
落:
类
型:
结
构:
面
积:
状
况:
评估价值:
所有权属:
使用权属:
权证编号:
1.2
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除及于上款所述抵押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附合物及孳息。
1.3
如抵押人进入破产程序,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不列入企业破产财产的范围。
第二条
担保债权
2.1
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由贷款人根据其与借款人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期限内签署的纳入本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范围的一系列贷款合同之规定向借款人连续提供的最高余额不超过____(币种)___________元整(大写金额)的贷款本金,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证据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
2.2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所担保的范围除了上款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一切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2.3
担保性质
(1)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享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时无须首先或同时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追索,而可按法律规定从处置抵押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抵押人就此放弃抗辩权;
(2)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和无条件的。本抵押合同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抵押人的担保责任不因贷款人同意贷款展期、重组,或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贷款合同而改变,也不因借款人或抵押人任何变更经营或管理体制的行为而有所改变。
第三条
公证和抵押登记
3.1
本合同的签署一般应向抵押权人指定的公证部门办理公证,若抵押权人需要,则应进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3.2
抵押当事人应于公证后(如果抵押权人明确表示不必办理公证的,则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十天内,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有管辖权的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获得抵押证明后抵押人应立即将抵押证明正本及/或抵押物权证正本交付给抵押权人保管。
3.3抵押人以期房作抵押,房屋在抵押期间竣工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三十天内,重新办理抵押登记。
3.4根据第八条规定本合同终止的,或者经抵押权人另行同意的,抵押权人应根据抵押人的要求,将上述文件及其他有关权利凭证交还给抵押人,并会同抵押人至原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3.5因本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第四条
保险
4.1抵押人如对抵押物已办保险的,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5日内办理以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险权益转让手续;如尚未办理保险的或原保险不符合抵押权人要求的,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5日内至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就指定的保险险种、期限和金额办理以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险手续。上述保险的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如主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抵押人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手续。
4.2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及时将所有保险单据、凭证正本送交抵押权人保管。
4.3
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修改或变更保险单的任何条款或对保险单作任何改变,不得终止或取消该等保险,或任凭及允许该等保险被取消、终止、过期失效或撤销。
4.4若抵押人未及时对抵押物办理保险或未积极维持该等保险的,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进行投保和¤或维持该等保险,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抵押人负担。虽有本规定,抵押权人并无代抵押人投保及维持保险的任何义务。
4.5已保险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抵押权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优先提前收回抵押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五条
约定事项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进一步约定如下:
5.1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占管期间抵押人应当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其与抵押物有关的维修、保养等各项义务,及时支付与抵押物和抵押有关的一切税金和费用。
5.2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人的经营状况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5.3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出售、交换、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也不得将抵押物改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变抵押物使用性质。
5.4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担保。
5.5如非因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或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列入拆迁范围,抵押人应当立即通知抵押权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抵押权人对因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及其他收益享有物上代位权。
5.6如抵押权人认为有必要,可以指定依法成立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5.7如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抵押人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证在得知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六条
抵押权的实现
6.1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及抵押人违反陈述与保证、约定事项等而导致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房地产的情况时,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处分后价款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清偿。本合同已由抵押权人指定的公证部门进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的,按本合同8.3规定处理。
6.2抵押权人在处分过程中,有权指定受托人、拍卖行、估价师、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权利,抵押人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6.3因本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抵押权人有权从其处分抵押物所获的款项中直接划收。
第七条
有效期
7.1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加盖公章及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按第三条规定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被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后及抵押登记注销后终止。但如借款人提前还款,则本合同应于该提前还款日起六个月后终止,除非经本合同当事人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本合同是贷款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充分有效的执行是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提款的先决条件之一。
8.2
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的,抵押人应对已登记的内容作变更登记,未作变更登记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8.3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均受抵押权人主营业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本合同已由抵押权人指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抵押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8.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由双方当事人、公证部门及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署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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