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及要求 本文关键词:工作流程,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及要求 本文简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及要求一、鉴定依据和职业工种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鉴定。二、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18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3)本职业学徒期满。——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及要求 本文内容: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鉴定依据和职业工种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鉴定。
二、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18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18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培训要求
培训可采取自学和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材可选用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程及相关教材。
四、鉴定工作流程
主要分为申请、命题、鉴定、取证四个阶段。
(一)申请
1、申报计划:鉴定前需向市鉴定指导中心申报鉴定计划(鉴定申请),简要说明鉴定的时间、地点、人数、鉴定方式和考评员等有关情况,并提供鉴定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由市鉴定指导中心或委托举办单位对鉴定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合格者参加鉴定考核。
3、申请鉴定时间:一般提前30个工作日。
(二)命题工作
1、鉴定使用试卷报鉴定中心备案、从国家题库抽取试卷。
(三)鉴定
1、考核前由专人向市鉴定指导中心提取试卷样卷或试卷。
2、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笔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采用课桌式(单人单桌),鉴定对象之间应留有一定距离。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操或笔试方式进行。
3、鉴定结束后,由考评人员阅卷并将成绩汇总,报举办单位。
4、市鉴定指导中心鉴定中心根据需要派专人监考或派质量督导员进行现场督考。
(四)取证
职业资格证书由市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制作,证书制成后由市鉴定指导中心送交举办单位。
五、报送材料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汇总表;
2、申报人员填写的《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培训结业证明和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二)鉴定完毕,报送材料要求
1、《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
2、制证书用照片(小2寸半照片)。照片按合格人员名册顺序码放整齐,并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和身份证号(用圆珠笔写)。
篇2:会计助理工作流程及绩效考核办法
会计助理工作流程及绩效考核办法 本文关键词:绩效,工作流程,考核办法,会计
会计助理工作流程及绩效考核办法 本文简介:会计助理工作流程及绩效考核办法主考核人序号工作内容考核结果1负责楼梯卫生工作不做-5分/次2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每发生一笔业务就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不完成且没发现错误-5/分次4在财务主管的监督下进行财务核算、计划、控制工作,编制各种财务报表,组织公司日常业
会计助理工作流程及绩效考核办法 本文内容:
会计助理工作流程及绩效考核办法
主考核人
序号
工作内容
考核
结果
1
负责楼梯卫生工作
不做-5分/次
2
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每发生一笔业务就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不完成且没发现错误-5/分次
4
在财务主管的监督下进行财务核算、计划、控制工作,编制各种财务报表,组织公司日常业务核算,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和向有关领导汇报
不完成-5分/次
不上报-5分/次
5
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时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如实全面地反映公司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按期结报
不完成-5分/次
不准确-5分/次
6
负责公司费用、销售成本及利润的核算,计提各类应交税金
不完成-5分/次
7
按照会计制度和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准确及时登记入账,定期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不完成-5分/次
不准确-5分/次
8
月末计提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开办费在第一个月全部转入费用,计提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出来的,月末还要提取税金及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不灵活运用-5/次
不完成-5/次
9
月末编制完科目汇总表之后,编制两个分录,第一个分录:将损益类科目的总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贷本年利润;第二个分录: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转入后如果差额在借方则为亏损不需要交所得税,如果在贷方则说明盈利需交所得税。计提方法:所得税=贷方差额×所得税率
做为记账凭证,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不灵活运用-5/次
不完成-10/次
10
最后根据总账的资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等)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科目的余额编制资产负债表,根据总账或科目汇总表的损益类科目(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主营业务成本等)的发生额编制利润表
不完成-5分/次
11
月末装订装订凭证,写报表附注,分析财务情况,注意问题:a、以上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外,均在月末进行;b、月末结现金、银行帐,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每月月初根据银行对账单调银行帐余额调节表,注意分析未达款项,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每月分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c、严格保守公司机密,公司的客户、经营状况、内部资料等,不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向外人透露,更不得擅自让外人看账、查账、对账等,否则开除出厂
不完成-5分/次
账证、账账、账表不符-5分/次
年终往来账龄未上报-5分/次
泄露公司机密开除出厂,接受查账、对账-5分/次
12
开增值税发票,做到准确无误
开票错误-5分/张
任职人签字
篇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 本文关键词:工作流程,不良,事件,制度,医疗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 本文简介: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实现卫计委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 本文内容:
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实现卫计委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
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内及院前急救过程中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
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
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
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
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有过错事实并且造成后果,如果两者有因果关系,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在不良事件中级别应属最高。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
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无过错事实但造成后果的事件:医疗行为无过错,主要由药物、医疗器械、植入物等造成的医疗意外,或不可避免的医疗并发症和疾病的自然转归,其后果可能比较严重,但一般不构成“医疗事故”或
“医疗差错”。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
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有过错事实但未造成后果的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指错误的行为已实施在患者身上),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
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无过错事实也未造成后果的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医疗行为的过错事实,其级别最低。
四、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
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
(二)
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电话、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和公示,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五、
职责
(一)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
1、识别与报告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并提出初步的质量改进建议。
2、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持续质量改进措施的实施。
(二)质控科:
1、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有关诊疗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对事件进行登记,然后转发至各个相关职能科室。
2、每月对全院不良事件进行汇总,每个季度进行分析,对发生频率较高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相关职能部门或科室讨论,必要时上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责成相关部门或科室落实整改,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评价。
3、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1、每季度讨论质量控制科提交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并制定相关事件的质量持续改进措施或建议。
2、根据事件的性质、是否主动报告、报告的先后顺序以及事件是否得到持续质量改进等方面,给予报告的个人或科室一定的奖惩建议。
六、
报告制度
为了更好的掌握和解决医疗纠纷,特制定了有关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制度,有利于医院医疗安全的管理,及早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避免矛盾扩大,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治疗。全体医务人员有责任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一)、科室内每月设立科主任接待日,收集科室内患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床位医生及护士每日为患者治疗时多与患者沟通,掌握其思想动态,了解患者的需要,有利于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及隐患的苗头。
(三)、各科护理每月召开护理安全会议,总结一个月的护理安全问题及不能处理的纠纷。
(四)、当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应先安抚患者及家属情绪,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同患者沟通,妥善处理,并向医务科、护理部汇报,必要时报医患办,避免矛盾激化。
(五)、当科主任不在或无法联系时,当事医生或护士有责任主动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掌握主动,有利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妥善解决。
(六)、医生和护士在工作中,自行发现在诊疗行为中有违反医疗常规及医疗制度,有责任向医务科、护理部或质控科报告,及时堵住漏洞,排除隐患,避免矛盾
。
(七)、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及隐患缺陷时可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及隐患缺陷报告单,以书面形式报告到质控科,如遇突发事件,可以电话形式向质控科报告。
(八)、对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隐患缺陷的医务人员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性质及结果,按照我院的奖惩条例进行奖励。
七、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
(一)报告形式
不良事件应早发现早报告,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当事科室要求积极、主动进行不良事件报告。
1、书面报告,不良事件须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其中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小时内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2、紧急电话报告,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3、网络报告,用医院OA系统
(二)报告部门
报告部门:发现不良事件,相关科室、人员按照不良事件报告原则、不良事件报告类别及报告形式,及时上报质控科,其中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在报质控科的同时还需要报告相关部门或科室(药剂科、设备科、输血科及院感科)。
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或医患办、质量控制科报告。
(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流程
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
上报质控科
对事件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
重大事件
转发至各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后将处理结果
分管领导
组织相关安全委员会讨论提出重大实施意见
召开院务会(决定实施意见)
院领导
八、奖惩
(一)
以下所有奖惩意见,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建议,并报院务会通过。
(二)
对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根据报告的先后顺序、事件是否能促进质量提高或有重大改进,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每个季度以科室为单位评定并颁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质量贡献奖。评定标准:
1、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达到3例以上,并且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流程再造有显著帮助,实现流程再造达到3项以上的科室;
2、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科室取消评选资格。
(四)当事人或科室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质量控制科从其它途径获知的,虽未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但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的予当事人或科室相应的处理。
(五)已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医疗事故和差错处罚规定》执行。
(六)对于已经进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医疗缺陷,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情况酌情减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