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登记编号宁科技合字[ 本文关键词:登记,编号,合同,技术,科技
技术合同登记编号宁科技合字[ 本文简介:技术合同登记编号:宁科技合字[200]号类别:(本单位技术合同编号:)技术合同书(技术转让)项目名称:甲方:乙方: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签约日期:200*年*月*日签约地点:南京登记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项目名称:二、项目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形式和要求:三、履行的计划、进
技术合同登记编号宁科技合字[ 本文内容:
技术合同登记编号:宁科技合字[200
]
号
类别:
(本单位技术合同编号:
)
技
术
合
同
书
(
技术转让
)
项
目
名
称:
甲
方:
乙
方: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签
约
日
期:200*年*月*日
签
约
地
点:南
京
登
记
机
关: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制定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形式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计划与进度:
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
履行方式:
四、价款、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五、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事项,及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规定:
六、风险责任的承担:
七、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及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财产权属:
八、各方当事人的义务或协作事项及承担的责任:
九、中介、担保方的义务、报酬和支付方式及承担的责任:
无
十、验收标准和方法:
十一、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二、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三、名辞和术语的解释:
无
十四、其他:
无
甲
方
单位名称:
(公章)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
2005年
月
日
乙
方
单位名称: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公章)
汇款单位:江苏省农科院(非营利性研究所)
地
址:南京市钟灵街50号
电
话:
开户银行:南京市农行城东支行紫金山分理处
帐
号:033509110304008135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
2005年
月
日
中
介
方
单位名称:
(公章)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
2004年
月
日
合
同
登
记
机
关
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公章)
地
址:
电
话:
经
办
人:
登记日期:*年*月*日
合
同
鉴
定
记
机
关
鉴定编号:宁技合字(
)第
号
鉴定机关:
经
办
人:
(盖章)
鉴定日期:*年*月*日
篇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持证单位考核换证登记表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持证单位考核换证登记表 本文关键词:水土保持,登记表,资格证书,编制,持证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持证单位考核换证登记表 本文简介: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持证单位考核换证登记表(乙、丙级)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联系人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一、单位基本情况单位信息单位全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上级主管部门办公场所(m2)固定资产注册资金或开办费方案编制资格证书编号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认证单位具有上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持证单位考核换证登记表 本文内容:
附件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持证单位考核换证登记表
(乙、丙级)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填表日期*年*月*日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信息
单位全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上级主管部门
办公场所(m2)
固定资产
注册资金或开办费
方案编制资格证书编号
质量管理
认证体系
认证单位
具有上岗证书人数(人)
其中
高工以上人员(人)
其中任职5年以上人数(人)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所学专业
上岗证
书编号
技术负责人信息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所学专业
上岗证
书编号
注:1、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方案编制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
2、法定代表人信息、技术负责人信息需附相关任命文件、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5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称
所学专业
学历
从事方案编制工作年限
上岗证书编号
证书发放
部门或单位
证书发放
时间
注册水保工程师证书编号
水保方案编制岗证(
)级第(
)号
水保方案编制岗证(
)级第(
)号
水保方案编制岗证(
)级第(
)号
水保方案编制岗证(
)级第(
)号
水保方案编制岗证(
)级第(
)号
水保方案编制岗证(
)级第(
)号
水保方案编制岗证(
)级第(
)号
水保方案编制岗证(
)级第(
)号
水保方案编制岗证(
)级第(
)号
水保方案编制岗证(
)级第(
)号
水保方案编制岗证(
)级第(
)号
水保方案编制岗证(
)级第(
)号
水保方案编制岗证(
)级第(
)号
水保方案编制岗证(
)级第(
)号
水保方案编制岗证(
)级第(
)号
水保方案编制岗证(
)级第(
)号
注:1、所学专业按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填写,并填写相应的学历。
2、需附编制技术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书、注册水保工程师证书的复印件。
3、本页行数不足时可自行增加页面。
三、主要仪器设备情况
分类
仪器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完好程度
一、水土流失试验设备
二、常规勘查测量设备
三、摄像摄影设备
四、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五、其他仪器设备
注:1、需附仪器设备采购发票或相关资产评估报告。
2、本页行数不足时可自行增加页面。
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级别
项目所在地
项目总投资
水土保持总投资
承担方式
方案编制时间
审批部门
审批时间
注:1、只填写近两年来开展和完成的项目(须附带公章的封面、责任页和审批文件的复印件)。
2、项目级别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
3、项目总投资、水土保持总投资的单位为万元。
4、承担方式分为主持、合作两类。
5、项目所在地应具体到省、市、县。
6、本页行数不足时可自行增加页面。
五、审
核
审
核
结
果
省级水土保持学会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填报内容真实性
固定资产
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
法定代表人信息
技术负责人信息
编制技术人员情况
仪器设备情况
完成编制项目情况
签名:
(盖章)*年*月*日
考核意见
(盖章)*年*月*日
注:1、固定资产需审核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2、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需审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有关文件原件;3、法定代表人信息、技术负责人信息需审核相关任命文件、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4、编制技术人员情况需审核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书、注册水保工程师证书原件;6、仪器设备需审核仪器设备采购发票或相关资产评估报告;7、完成编制项目情况需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8
篇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问答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问答 本文关键词:认定,问答,登记,合同,技术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问答 本文简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问答1.什么是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是指为贯彻国家扶植技术市场的政策和规定,保障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惠政策的正确实施,而建立的认定、登记和统计技术合同的管理制度。这项制度实行按地域一次认定登记的管理。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与落实优惠政策的关系是什么?国家为促进科技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问答 本文内容: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问答
1.什么是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是指为贯彻国家扶植技术市场的政策和规定,保障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惠政策的正确实施,而建立的认定、登记和统计技术合同的管理制度。
这项制度实行按地域一次认定登记的管理。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与落实优惠政策的关系是什么?
国家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保障政策的正确实施,从1987年起,北京市实行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享受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未申请认定登记或申请而未予登记的合同不得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3.实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还有哪些作用?
还包括以下三方面的作用:
(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技术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市场管理部门可以加强对技术市场工作的管理、监督、规划和指导,进行技术市场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2)通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可以指导当事人完善技术合同条款,提高技术合同的履约率,减少技术合同的纠纷。
(3)通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单位可以建立统一的技术合同管理制度,使知识、人才得到合理配置,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和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
4.什么是技术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这项规定,不仅适用国内的技术合同,也适用涉外技术合同。
5.订立技术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
(1)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的原则。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这一原则,是订立技术合同的基本出发点,根本目的是鼓励和引导当事人正确运用技术合同这一有效法律形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平等原则。订立技术合同的当事人,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②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应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
③合同约定的权力义务是对等的。
(3)自愿原则。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自愿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当事人依自己的意愿自主决定与谁订立或是否订立技术合同。
②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自愿约定技术合同的内容。
③在履行技术合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可以就合同内容进行补充或变更。
④当事人自愿约定违约条款,自愿选择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⑤当事人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4)公平原则。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5)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力、履行以外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的行为准则。
6.技术合同应具备哪些基本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
项目名称。
(2)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4)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5)风险责任的承担。
(6)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7)验收标准和方法;
(8)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10)解决争议的方法;
(1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7.如何申报技术合同登记?
由技术卖方申报登记。技术卖方申报登记是指技术合同生效后,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以及技术培训合同的培训人、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人,向所在地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认定登记申请。
同一项技术合同不得重复登记。
8.到哪去申报技术合同登记?
根据《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设立和撤销,并予以公布。
经北京市科委批准,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在北京地区共设立技术合同登记处34个。技术卖方可自愿选择技术合同登记处就近申报登记。34个技术合同登记处的名称、地址和通讯电话,可通过http://www.cbtm.net.cn网站查寻。
9.申报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登记方需要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中文文本),合同文本应是正本原件,一式不少于二份(登记处需留存一份正本合同)。合同文本应采用科技部或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本本;采用其他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申报登记的技术合同,应是已生效的合同,并在合同的有效期内。
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出具纸介形式的合同文本。
(2)《技术合同登记表》。
(3)第一次申请认定登记的卖方,要进行卖方注册。
(4)《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中要求申办人出具的材料:
①法人、其它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②承担政府项目而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③技术合同标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交生产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
(5)技术合同履行后,当事人在办理核定技术性收入或审批技术交易奖酬金手续时,应提交加盖单位财务章、财务负责人章以及单位公章和主管财务负责人章的《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
10.什么是卖方注册?
卖方注册是指卖方在第一次申请认定登记技术合同时,需持法人证书、营业执照、身份证和填写完整的《用户注册申请表》等证明材料到技术合同登记处办理注册手续。《用户注册申请表》表格可在各登记处领取或从http://www.cbtm.net.cn网站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页面下载。
11.填写《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时,如何扣除成本?
原则上按实际成本扣除,但一般技术开发不得低于技术交易额40%,技术转让不得低于30%,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得低于10%。
12.什么是合同交易额、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①合同交易总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
②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
③技术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获得的价款、使用费、报酬的金额。
13.技术合同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完成审核工作,最迟不超过30日做出给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一般来说,应根据合同认定的难易程度分别对待,提高服务效率,为申请方提供方便。
14.哪些合同不予登记?
(1)无效合同或未生效的合同。
(2)非技术合同。
(3)合同主体、技术标的、价款、报酬以及使用费约定不明确的。
(4)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审批的合同,未办理审批手续的。
(5)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登记机构要求当事人补正,当事人未予补正的。
(6)合同条款含有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
(7)当事人不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
(8)印章不齐全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
(9)其他不应认定登记的。
15.什么是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一般来说,无效合同都具有违法性。由于此类合同从本质上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没有法律约束力,并不会转化为有效合同。
16.不合理限制条款指的是什么?
合同中的不合理限制条款主要指以下几个方面:
①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
②一方强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标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独占回授;
③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竞争技术;
④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
17.合同交易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合同如何办理登记?
合同交易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合同,由受理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处,报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审核后,方可登记。
18.专利技术合同怎样申报登记?
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到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技术合同登记处办理认定登记。其他技术合同登记处不予受理。
19.对未予登记的合同如有异议怎么办?
对未予登记的合同有异议的,可向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提请复核。投诉电话:66517798
66161862
20.技术合同登记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的规定,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在办理审批奖酬金手续时每次每项收30元的提奖手续费。
对超范围、超标准的收费,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并可以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举报。投诉电话:66517798
66161862
21.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2)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3)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22.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23.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2)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3)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24.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合同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2)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3)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4)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25.技术中介合同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技术中介的目的是促成委托方与第三方进行技术交易,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2)技术中介的内容应为特定的技术成果或技术项目;
(3)中介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中介主体的资格要求。
26.技术培训合同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以传授特定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为合同的主要标的;
(2)培训对象为委托方指定的与特定技术项目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3)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的内容不涉及有关知识产权权利的转移。
27.哪些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1)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2)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3)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28.哪些合同不属于技术转让合同?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
(二)非专利技术成果,未约定使用权、转让权归属;
(三)其他不具有技术成果权属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
29.哪些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1)就经济分析、法律咨询、社会发展项目的论证、评价和调查所订立的合同;
(2)就购买设备、仪器、原材料、配套产品等提供商业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30.哪些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1)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合同。但以非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而单独订立的合同除外。
(2)就描晒复印图纸、翻译资料、摄影摄像等所订立的合同;
(3)计量检定单位就强制性计量检定所订立的合同;
(4)理化测试分析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及用户服务所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