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1 本文关键词:工作经验,会上,文化遗产,物质,讲话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1 本文简介:依法保护重在传承——花垣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汇报花垣县文化局龙江涛尊敬的各位领导:2005年,按照全州的工作部署,我县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这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关心下,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县按照“全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1 本文内容:
依法保护
重在传承
——花垣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汇报
花垣县文化局
龙江涛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05年,按照全州的工作部署,我县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这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关心下,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县按照“全面普查、及时抢救、积极申报、合理规划、科学开发、传承发展”的原则,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的民族文化,促进非遗保护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我县非遗工作的主要成果
(一)全面普查,摸清家底。按照“不漏村镇、不漏项目、不漏种类”的工作要求,普查工作人员坚持做到深入农村、深入田间、深入农户、内容翔实,自2006年全县非遗普查工作全面开展至今,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这次普查,组织专业队伍深入全县18个镇乡300多个村1200余人次,收集整理了511个民间文化项目,拍摄图片4000余幅,实物登记保护500余件,收集实物资料200余件,制作音像资料320盒,建立电子数据库180个,制作光碟189张,编写文字资料890多万字。这次普查,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建立了数据库,完善了档册管理,编制了保护名录,建立健全国家、省、州、县四级非遗名录保护体系。
(二)积极申报,科学保护。坚持以特色促申报,以申报促保护,我县非遗申报工作成果丰硕。截止目前,全县已成功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1个:其中,国家级保护项目4个,如《苗族鼓舞》;《苗族古老话》、《苗族赶秋》、《苗族武术》等省级保护项目12个;《苗族唢呐》、《花垣汉戏》等州级保护项目25个。另外,确定了县级保护名录150项。申报了州级第一批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5个即花灯艺术之乡、苗山歌之乡、苗戏艺术之乡、苗族巴岱艺术之乡、苗族唢呐艺术之乡。建立16个民族文化村、非遗传习所2个、传习馆1个、民俗文化村16个。同时,现有省级传承人6人,州级传承人9人,县级传承人93人。花垣县继1993年后,2008年再次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同时,今年4月花垣县被授予“中国蚩尤文化研究基地”。
(三)打造特色,传承发展。我县是一个以苗族人口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县,深处苗疆腹地,苗族文化源远流长,民族文化底蕴深厚,独具地方特色,民间文化丰富多彩。我县非遗文化在依托苗族文化资源、打造苗族文化特色上得以快速传承与发展。
一是加强非遗项目的文艺创作,大型民族舞蹈《麻汝沃黛雄》、《接龙舞》、《苗族鼓舞》演出获得巨大成功,其中,《麻汝沃黛雄》获得全州文艺汇演金奖、“五个一”工程奖以及全省文艺汇演艺术类最高奖“田汉大奖”,
《接龙舞》晋京参加全国农民艺术节演出获得业界很高的评价,《苗族鼓舞》参加全国民间艺术汇演获得最高奖“山花奖”。同时,以苗族唢呐、牛号角、苗鼓击打、吹竹叶为声调基础的音乐创作《苗疆好地方》获得全省“五个一工程奖”。
二是加快非遗项目的交流发展,举办了“2009年中国·湖南(边城)首届苗族文化艺术节”、“全国蚩尤文化研讨会”、“中国·湖南(花垣)首届苗歌节暨“边城杯“苗歌大奖赛”、“蚩尤祭祖大典”,加强民族文化交流,促进民族文化发展。举办了“苗族鞋垫刺绣”大赛活动,提升了花垣苗绣品牌。举办了“湘黔渝三省边区苗族特色饮食暨苗族服饰展示联谊会”,充分展示了苗族文化的迷人魅力。
三是加大苗族文化的修书立传力度,全国蚩尤文化研讨会论文集《魂牵蚩尤》的首发仪式于今年4月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得到国内外专家的一致好评,《苗歌集》、《苗族礼仪》已公开发行出版,《花垣“非遗”名录览珍》、《花垣民间文学经典》、《蚩尤拳》、《苗族巴代文化》、《苗族礼词》等11部书500多万字均已完成整理等待出版。
四是加快苗族文化的发展方式创新,为了扩大非遗文化的传承保护成果,在县电视台频道增设“苗语之窗”栏目,每周将用苗语播放新闻、信息、百姓故事、“非遗”名录项目专题片等。在吉卫民小、雅酉小学开展了“苗汉双语”教学。苗族武术、苗族接龙舞等非遗项目聘请传承人担任辅导老师,在部分中小学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在县城中心公园、县文化广场设立苗歌台、山歌台,方便广大群众苗山歌传唱。《走进边城》、《边城人》等17首苗族本土创作歌曲已制成光碟,全部录入全县10余家大型KTV音乐数据库,便于全民予以传唱,进一步鼓励精品创作。在开发利用上,以花垣民间工艺美术厂为代表的苗族织锦加工产品分别在广东、云南、贵州等地设立办事处,产品远销东南亚、美国、日本及澳大利亚,进一步弘扬了民族传统文化。
二、我县非遗工作的主要作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为加强非遗工作的领导,县里及时下发了《中共花垣县委办公室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组建了由30多名民族民间文化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负责非遗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同时,花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文《关于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所加挂牌子的批复》,批准成立花垣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开展“非遗”日常保护工作。
(二)强化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了《花垣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和《花垣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普查方案》,成立了普查工作小组,拟定了普查提纲,制定项目申报计划,确保国家、省、州各级项目的有序申报与保护。每年组织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对每年度得非遗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重新明确了非遗工作目标,做到责任量化、责任细分、责任到人,为完成非遗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加强业务培训,推进队伍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队伍是关键。加强对现有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学术交流、学习考察等活动,不断提高文化遗产保护专业队伍的工作水平。先后派7名同志参加省、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业务培训班。同时,加大对基层文化人才的专业培训,举办非遗业务知识培训班5期,参加培训的人员有50余人,其中乡镇文化站20人。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启用一批年轻人专研非遗业务,确保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后继有人。
(四)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强化舆论宣传,提高全民的非遗保护意识,支持、鼓励、指导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民间组织健康发展。一是组织举办4期文保宣传周活动,展出图片47幅,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接待观众20000余人。二是举办了4期“文化遗产日”活动,播放非遗项目宣传片200个小时,展出宣传版面50幅。三是参加州内外非遗保护成果评比活动,参加全州非遗保护成果竞赛活动《苗族武术》、《苗族汉戏》分别获得一、二等奖,县文化局获得非遗知识抢答赛第一名。通过一系列的得力宣传工作,非遗保护工作逐渐深入民心,从县级到乡镇、从乡镇到村、从村到户都能深刻认识到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非遗保护的自觉性。
三、非遗工作存在问题及思考
非遗保护是以人为核心的活态传承,对不同的项目采取不同的方法,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不断探索规律。虽然我县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一点成绩,但不能高枕无忧,应“爱之深而忧之远”。对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如,社会高速发展与非遗保护的矛盾突出,非遗保护仍存在着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一些古遗址、古建筑、古民居等逐渐消失,一些传统的口头文化和行为文化传承因为后继无人、保护不力而濒临消亡,等等。为及时抢救这些边缘的非遗文化,当前应加强三项工作:
第一,做大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是一个地区的名片,做大做强文化品牌,使之成为区域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交流平台,进一步提高地区知名度,铸造竞争力,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办好赶秋节、春节、四月八、蚩尤文化节等大型传统的民族文化活动,打造《麻汝沃黛雄》、《接龙舞》、《苗族鼓舞》、《边城巨龙》、《苗歌剧》、《汉戏》、《巴岱文化》、《傩戏》、《太阳会》等民族文化节目。进一步突出主题,弘扬特色,形成品牌效应,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第二,培育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园区。努力挖掘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提升民族民间文化与旅游观光业的结合度,形成各具特色的民间艺术旅游区块。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与发展旅游业相结合,开发系列民族民间文化旅游产品。充分运用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传统表演艺术,开拓旅游项目,加强包装和宣传,形成民间艺术旅游经典景区,有效地聚集全县乃至全国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开展民族民间文化商贸展览活动,将民间艺术融入风情旅游之中,增添景区的人文色彩,提升景区的品味和效益。
第三,建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合理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传承为核心,以产业为纽带,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基地,弘扬传统文化。重点抓好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基地的建设。实施文化经济政策,扶持民间艺术特别是手工艺生产企业走向市场,吸引工商企业家投资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战略性文化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我们对祖先创造怀有敬畏之心,对丰厚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葆珍惜之情,对所有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献身的人赋予战友的崇敬。我们将以更创新的理念、更务实的举措,积极为开创文化遗产保护新局面而努力工作。
二0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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