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附件 本文关键词:差旅费,管理办法,附件
差旅费管理办法附件 本文简介:上海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各机关部处、院(系)及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三条差旅费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
差旅费管理办法附件 本文内容:
上海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各机关部处、院(系)及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
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包括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与部级人员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条
住宿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
住宿费限额标准按照财政部分地区制定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教职工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照财政部分地区制定的标准包干使用,即新疆、青海、西藏每人每天12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100元。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六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七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十九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过标准限额的按标准限额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发放补贴,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发放补贴,无需提供餐费发票。
市内交通费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发放补贴,无需提供市内交通费票据。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条
教职工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第二十一条
财务处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教职工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城市间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出差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
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金额单位:元
省份
住宿费标准
伙食补助费标准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普通套间)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单间或标准间)
其他人员(单间或标准间)
北京
800
500
350
100
天津
800
450
320
100
河北
800
450
310
100
山西
800
480
310
100
内蒙古
800
460
320
100
辽宁
800
480
330
100
大连
800
490
340
100
吉林
800
450
310
100
黑龙江
800
450
310
100
上海
800
500
350
100
江苏
800
490
340
100
浙江
800
490
340
100
宁波
800
450
330
100
安徽
800
460
310
100
福建
800
480
330
100
厦门
800
490
340
100
江西
800
470
320
100
山东
800
480
330
100
青岛
800
490
340
100
河南
800
480
330
100
湖北
800
480
320
100
湖南
800
450
330
100
广东
800
490
340
100
深圳
800
500
350
100
广西
800
470
330
100
海南
800
500
350
100
重庆
800
480
330
100
四川
800
470
320
100
贵州
800
470
320
100
云南
800
480
330
100
西藏
800
500
350
120
陕西
800
460
320
100
甘肃
800
470
330
100
青海
800
500
350
120
宁夏
800
470
330
100
新疆
800
480
340
120
7
篇2:最新企业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20XX
最新企业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2013 本文关键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最新,企业
最新企业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2013 本文简介:窗体顶端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一、办理程序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支单”,列明借
最新企业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2013 本文内容:
窗体顶端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支单”,列明借支事由,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支差旅费。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报销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公,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人
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实报实销(含副总经理,下同)
经
理
240
260
200
150
120
其余人员
200
200
150
100
80
(2)伙食补助费:
人
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实报实销
经
理
50
40
35
30
25
其余人员
35
30
25
20
15
(3)市内交通费:
人
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实报实销
经
理
10
5
5
5
5
其余人员
10
5
5
5
5
(4)交通工具标准:
人
员
飞机
火车
轮船
长途汽车
出租车
总经理
普通舱
软卧软座
二等舱
实报
实报
经
理
预申请
硬卧硬座
二等舱
可乘
实报(紧急情况实报)
其余人员
——
硬卧硬座
三等舱
可乘
预申请
备注:以上人员总经理为公司负责人、经理为部门负责人、其余人员是除以上人员之外所有人员。
三、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属于个人原因的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人员住宿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实报实销,不享受补助标准。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深圳市企业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
深圳市企业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 本文关键词:差旅费,深圳市,报销,暂行规定,企业
深圳市企业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 本文简介: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出差工作,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等其他费用。第二条差旅费报销当地出差费用按照员工职务和出差地区不同(扣除在途时间以及每天为标准计算),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通讯费实行费用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支不补
深圳市企业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 本文内容:
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出差工作,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等其他费用。
第二条
差旅费报销当地出差费用按照员工职务和出差地区不同(扣除在途时间以及每天为标准计算),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通讯费实行费用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支不补”的原则。
第三条
出差是指离开公司所在地,到异地完成公司指定工作的行为,不得借出差之机游山玩水,不得出入与出差工作无关的地方,因工作需要延长出差时间,赶赴其他地点,改道绕道返程的,须请示主管并获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四条
因公出差办理流程
1、
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件1;维护人员出差填写《维护出差申请单》见附件2;展会人员出差填写《展会出差申请单》见附件3(以下统称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费用预算明细,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出差。出差时预计有交际应酬费用(含宴请费)的,必须办理申请审批单,借款时,还应同时附上“交际应酬费用审批单”附件4。特殊情况应按审批权限事先口头请示,回公司后补办手续。
2、
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到企管部办理出差时间登记手续后,到财务部填写“结款单”,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借款。
3、
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向部门经理汇报,由部门经理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中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
维护人员回公司执行本条款3的同时,先到仓库清退领用物品手续,将维修(护)报告交维修部门经理签字,并交给文控室存档签字。并附客户签回的“产品售后安装维护、维修服务单”
5、
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在规定的报销时间内,填报《差旅费用报销单》,将有效出差单据粘贴后,总计金额由财务部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应由企管部签字核销出差时间。
6、
财务审核人员根据完整的《出差申请单》《差旅报销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用。若《维护出差申请单》上记载差旅费由客户承担,将出差费用总额反馈给商务部,向客户收取费用,并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7、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维护人员安装调试机器,扣除途中时间后原则上限为三天,因个人失误发生额外费用公司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超期说明,需经部门经理或派出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
8、
出差交通工具的费用由行政部代办(或客户办理)的,出差人将票据交行政部代理代办人(或客户办理)时,应将票据复印,待本人报销费用时,粘贴在粘贴单上,以备核实出差时间,此复印件不能报销费用。
9、
报销费用票据要求:费用凭有效票据,而且是此次发生的票据,无票据不能报销。粘贴票据需按时间顺序,并且票据后面注明使用情况。
10、
交际费用(含宴请费)报销时票据单独粘贴,并附《交际费用审批单》,必须同出差费用一起报销,否则财务有权拒绝单独报销出差期间交际费用(经申请在外请客户宴请原则上只报销一次)
第五条
出差费用标准见附表四(国内)
附表五(国外)
1、
国内出差城市划分为一线城市与其它城市,一线发达城市指北京,上海,广州,海口,大连,拉萨五城市
2、
国外出差按国家财政部,外交部颁发的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各项费用开支标准。
3、
公司指定的大型国外展会费用实报实销,由总经理批示,其它展会出差费用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
到达出差地交通工具费用标准
1、
员工出差期间,根据员工职务不同乘坐火车,轮船,汽车交通工具(见附表四,五)特殊情况国内出差乘坐飞机,需办理机票审批单,由总经理批准。
2、
出差人员夜间(晚7:00至次日凌晨7:00)乘坐火车超过6小时,或白天连续乘车超过10小时的,可购买同席别卧铺票;未乘卧铺者,可按所构票价的60%给予补贴。(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票价的50%补贴;购买软座票者不给补贴)途中伙食补助每人每天50元
第七条
国内、外出差地住宿费标准(见附表五,表六)
总经理出差,各项费用实报实销。其他人员出差,按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据实报销,超过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员自理,同性别两人以上出差,须合并住宿,原则上按随行人员中较高一级人员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
出差补助包括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通讯费
1、
按出差天数扣除途中天数,按相应的职级标准享受出差补助。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补助。
(1)
中午10时前离开深圳按全天出差补助
(2)
中午10时后离开深圳按半天出差补助
(3)
中午4时前返抵深圳按半天出差补助
(4)
中午4时后返抵深圳按全天出差补助
2、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实报销,按职级享受出差标准予以补助。
3、
员工每次出差如在同一地点驻留二十日以上者,自第二十一日起比照规定标准的80%给予出差补助。自第三十一日起比照规定标准的60%给予出差补助。
4、
出差所在地提供伙食时,享受相应级别出差补助的30%
5、
省内深圳市外出差当日往返可享受每人每天30元出差补助(包括次日晨抵达本市),当地办事公交车费实报实销。
6、
经批准开车出差,出差人员每天出差补助10元
7、
当地市内交通费(包含市邻)已在出差补助中,往返机场应乘坐机场大巴,不允许报销的士费
第九条
其它规定
1、
因公出差人员,顺道(或绕道)探亲者,应事先提出申请批准,探亲期间不再给予出差补助,且发生的车船费,且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等自理。
2、
深圳市内(罗湖,福田,宝安,龙岗,盐田,东莞周边,惠州周边)办事,乘坐公交大巴/小巴的交通费实报实销。中午不能返回公司就餐的,每天补助20元
3、
香港,澳门因公办事必须当天往返。办事交通费及其他因会发生的费用,以票据为准,实报实销。停留期间饮食自理,公司给予每人每天RMB50元的补助。
4、
驻外机构
在办事处所在城市出差,住宿由办事处提供,市内公交车费实报实销,生活补助每天8元。办事处所在城市发生的费用票据,需经办事处负责人签字确认。
5、
陪同公司有关部门或客户出差(属交际应酬费用)
5.1
出差所在地费用实报实销,可按公司陪同人员相应的出差所在地费用标准上浮200%来控制费用。公司陪同人员取消出差补助。若在当地参观只允许一人陪同。
5.2
所在地办事交通的士费,必须与有关部门人员或客户同时乘坐,陪同人员严禁单独乘坐的士,。深圳市内陪同公司有关部门人员或客户参照执行。
5.3
交际应酬费用报销时,各项费用按每次发生的费用,填写时间,人数,工作事项等内容说明表
6、
出差回公司维护人员应在第二个工作日,其他人员应在一星期内报帐,超过时间报销出差费,每延迟一天按30天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负责人责任。
7、
工程师出差市外国内的出差补助按第一天70元,第二天50元,第三天30元,第四天及以后按20元/天计算,当天往返按80元/天,长途路费实报。
8、
工程师出差住宿费用按120元/天实报实销。
9、
出差时借款,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借款而造成财务混乱的,追究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10、员工借款时,其借款额为不低于100元且不高于500元,且累计借款额不能高于借款人工资的一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总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