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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企考察报告

日期:2020-06-29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山东国企考察报告 本文关键词:山东,国企,考察报告

山东国企考察报告 本文简介:山东国企考察报告执笔:卢基明[email protected]当前,国企改革进入“规范现代企业制度”的深化发展阶段,而何谓“规范”及如何“规范”似乎还未有其解。笔者前不久带着如何搞好国企的种种疑问,赴山东考察了部分企业。海尔、海信、澳柯玛、青啤、双星等成功企业象一颗颗璀璨的明珠点缀着青岛这座美丽的城

山东国企考察报告 本文内容:

执笔:卢基明

[email protected]

当前,国企改革进入“规范现代企业制度”的深化发展阶段,而何谓“规范”及如何“规范”似乎还未有其解。笔者前不久带着如何搞好国企的种种疑问,赴山东考察了部分企业。海尔、海信、澳柯玛、青啤、双星等成功企业象一颗颗璀璨的明珠点缀着青岛这座美丽的城市,以它们为代表的一批企业集团,带动青岛市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群体,在2000年1-8月份,完成工业总产值280.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实现利润11.2亿元。因为时间关系,笔者在青岛走马观花看了海尔和双星,收益已颇多。如果说青岛的这些企业得益于青岛三边环海,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优势,而在山东另一头相对落后的聊城地区能够产生东阿阿胶这样的优秀企业,就不能不让人信服甚至于惊叹。

一、海尔、东阿阿胶、双星集团考察情况

(一)海尔集团

概况

海尔集团是在1984年引进德国利勃海尔电冰箱生产技术成立的青岛电冰箱总厂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国家特大型企业。经过15年时间,海尔集团从一个亏空147万元的集体小厂迅速成长为拥有白色家电、黑色家电和米色家电的中国家电第一品牌,到1999年海尔产品包括58大门类9200多个品种;销售收入以平均每年81.6%的速度高速、持续、稳定增长,1999年,集团工业销售收入实现215亿元。1997年8月,海尔被国家经贸委确定为中国六家首批技术创新试点企业之一,重点扶持冲击世界500强。1999年6月25日,江泽民总书记视察海尔,当听了张瑞敏总裁汇报海尔目标是进入世界500强时,高兴地说:“我看完全行!”

为加快进入世界500强的步伐,海尔“三园一校”落成,三园是海尔开发区工业园、海尔信息园、美国海尔园,一校是海尔大学校部。

1997年,美国《家电》杂志公布全世界范围内增长速度最快的家电企业,海尔超过GE、西门子等世界名牌,名列榜首。1998年3月25日,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应邀登上哈佛大学讲坛,“海尔文化激活休克鱼”的案例正式写进哈佛大学教材。1998年11月30日,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在亚太地区声誉最佳的公司评比中,海尔位居第七,是唯一进入前十名的中国企业。

1999年12月7日,英国《金融时报》公布“全球30位最受尊重的企业家”排名,海尔总裁张瑞敏荣居第26位。

跨国经营战略

海尔实现“先难后易”的跨国经营战略,由“海外推进本部”具体组织实施,坚持打海尔品牌出口,现已在海外发展了62个经销商,36000多个经销点,产品批量出口到欧美、中东、东南亚等世界十大经济区域共90个国家和地区,1999年,海尔品牌出口创汇1.38亿美元。目前海尔已在海外设厂5个,在建的还有8个。

企业文化

海尔的扩张,其实质是海尔精神、海尔文化的扩张。孙中山“要做大事不要做大官”的格言对海尔精神和海尔总裁个人魅力的形成至关重要。海尔通过对统一的企业精神、企业价值观的认同使集团有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海尔文化是具有海尔特色的意识形态,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海尔的无形资产。

海尔的企业文化包括企业理念和具体体现两大部分,这两大部分和谐地贯彻到海尔集团各个分支机构和各个部门的经营、管理工作中,并不断积累、丰富,形成了许多新的实用理念及思路。海尔的企业理念即思路是经营企业总的指导思想,如海尔精神:“敬业报国、追求卓越”;海尔作风:“迅速反映,马上行动”,这些理念又具体体现为具有海尔特征的企业经营策略和各种规范制度等。

集团体制

海尔集团建立“联合舰队”的运行模式。在集团组织网络上,形成三个层次:集团总部是投资决策中心;事业部是利润中心;工厂是成本中心。在集权和分权上,海尔提出“允许各自为战,不允许各自为政”,并且强调各部门要协调职能,克服官僚作风。组织机构则按事业部设置,这种扁平化结构适应市场能力强。海尔的事业部划分为:

1、推进本部:

①海外推进本部负责开拓海外市场,下设美洲事业部、欧洲事业部、中东事业部、亚太事业部、新市场事业部;②商流推进本部,负责国内市场推广,下设山东事业部、东北事业部、华北事业部、华东事业部、华南事业部、中南事业部、西北事业部、西南事业部、旅游产品事业部、冰箱顾客事业部、空调顾客事业部、洗衣机顾客事业部、彩电顾客事业部;③物流推进本部,下设采购事业部、配送事业部、储运事业部;④资金流推进本部,下设资金流入事业部、资金流出事业部、会计核算事业部、资产审计事业部。

2、产品本部

①制冷产品本部,下设冰箱事业部、海外冰箱事业部、冷柜事业部、超市事业部;②空调产品本部,下设空调事业部、商用空调事业部、三菱重工海尔、武汉海尔公司;③洗衣机产品本部,下设洗衣机事业部、海尔梅洛尼公司、顺德海尔公司;④信息产品本部,下设电子事业部、合肥海尔公司、计算机事业部;⑤厨卫电器本部,下设电工事业部、点热器具事业部;⑥技术装备本部,下设中试事业部、模具事业部、能源公司;⑦直属事业部,下设通讯事业部、住宅设施事业部、生物工程事业部。

3、职能中心

职能中心有技术中心(包含北航海尔软件公司、海尔厂科数字技术公司、海尔科化工程学研究中心)、规划发展中心、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法律事务中心、企业文化中心、保卫中心。

“赛马”竞争机制

海尔推行“赛马不相马”,届满轮流,升迁靠竞争,是好马就能升职,劣马就要淘汰的用人机制。同时,不断进行及时的审计,避免公司各级工作者在工作中铸成大错。

技术进步

海尔技术中心对外称“海尔中央研究院”。

海尔注重培育技术优势;每年销售收入的3%用于研发。目标是具备开发10年以后新产品的能力。

集团管理

对于管理,张瑞敏认为,一个有40年管理经验的负责人,尽管他经验丰富,但很容易把企业搞坏---因为他很难自我突破。为此,海尔很强调以企业实践为基础的管理创新。海尔总结出自己的管理经验和理论:

1、“斜坡球体论”: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犹如斜坡上的小球,需要有上升力,使其不断向上发展;还需要有止动力,防止下滑。“上升力”来源于目标提升和创新;“止动力”来源于扎实的基础管理。

2、OEC管理法:“OEC“管理法--

Overall

Every

Control

and

Clear

的缩写。O--Overall全方位;E--Everyone

每人,Everything

每件事,Everyday

每天;C--Control

控制,Clear

清理

。“OEC“管理法指:“日事日毕,日清日高”,即:每天的工作每天完成,每天工作要清理并要每天有所提高。

“OEC“管理法由三个体系构成:目标体系→日清体系→激励机制

。首先确立目标;日清是完成目标的基础工作;日清的结果必须与正负激励挂钩才有效。

3、坚持“市场不变的法则是永远在变”,根据永远在变的市场不断提高目标,打“飞靶“。50年代,美国人曾靠打“固定靶“,即瞄准固定的市场,组织生产,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赢得了市场;

60年代,日本人崛起,日本人靠打“游动靶“,即细分市场,为自己创造新的机会,赢得市场;现在,在信息爆炸、竞争激烈的新经济时代,只有打“飞靶“才能生存。因此,海尔不断调查调整,力争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赢得主动。

另外,海尔在质量上坚持“高标准、精细化、零缺陷”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服务上坚持“国际星级一条龙”服务,树立“用户永远是对的”、“首先卖美誉其次卖产品”、“真诚到永远”等现代营销观点。

4、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闭环原则”:凡事要善始善终,必须有PDCA循环原则,而且要螺旋上升。“比较分析原则”:纵向与自己的过去比,横向与同行业比,没有比较就没有发展。“不断优化的原则”:根据木桶理论,找出薄弱项,并及时整改,提高全系统水平。

5、推行PDCA

管理法。P-PLAN计划;D-DO实施

;C-CHECK检查;A-ACTION总结。P

阶段:根据用户要求并以取得最佳经济效果为目标,通过调查设计试制,制订技术经济指标、质量目标、管理项目,以及达到这些目标的具体措施和方法。D

阶段:按照所制订的计划和措施付诸实施。C

阶段:在实施了一个阶段之后,对照计划和目标,检查执行的情况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A

阶段:根据检查的结果,采用相应的措施,或修正改进原来的计划,或寻找新的目标,制定新的计划。

(二)东阿阿胶集团

概况

东阿阿胶集团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为医药产品、保健食品等。其核心企业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7月29日上市,目前总股本:

16767.6667万股

;股本结构:聊城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占29.62%,其余为持股不足1%的分散小股东;每股收益:

0.32元

;每股净资产:

2.7元

;净资产收益率:11.95%;总资产:8.5亿元;资产负债率:29.51%

。该公司阿胶产品产量今年可达1400吨,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70%;占全国对外出口量的90%,均居市场垄断地位。该公司职工1000人左右,上市以来,销售额每年平均增长30%以上;今年利润预计将达1.1亿元人民币。中国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对中国上市公司发展潜力进行评比,该公司连续两年名列上市公司前50强;山东省审计厅还将东阿阿胶做为财务规范典型推荐给中国证监会。东阿阿胶经营理念是:融古今智慧,创健康人生;经营目标是年新增加4亿元的销售收入和1.02亿元的利润。

技术进步

东阿阿胶实现高科技产品的系列化和产业化,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例达到20%以上,动用70%的财力投资生物工程制药,将其建成基因工程药物产业链。该公司投入5600万元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EPO)

研制项目”被国家科委列为“九五“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人促红细胞生成素系利用细胞基因工程生产的高技术含量生物药品,主要用于肾功能衰竭、肿瘤、艾滋病等造成的恶性贫血,免疫功能低下等疾病的治疗。东阿阿胶还开发了治疗肿瘤的内抑素,升高人血小板的白介素(IL-

11)两种基因工程药,现均已完成了基础研究和动物药理、毒理实验。

东阿阿胶投资500万元与上海华东理工大学签约合作,

成立上海阿华生物工程研究所,负责高科技产品的下游技术开发工作,承担生产工艺技术研究、产品中试等中期研究工作。东阿阿胶负责厂房设备,校方承担生产工艺技术研究、产品中试,形成由企业扮演主要角色,校、产、学、研相互分工,用经济手段结成的基因工程产业链。东阿阿胶在济南与山东省医科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共同建立阿华生物技术研究所,负责高科技产品的上游技术开发工作。双方约定合作5年,

研究所为厂方进行国际生物技术发展信息的搜集调研、培训技术人员、开发新品种,并承担厂方提交的科研课题;东阿阿胶提供科研所需资金,优先有偿使用研究所的技术。公司内部的研究所负责传统中药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东阿阿胶以上三位一体的技术进步布局,使公司的整体科研水平得以大大提高。加之阿胶集团雄厚的资金实力和生产能力,东阿阿胶集团欲建成山东省最大的生物研究基地。

该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刘维志还表示,要与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合作,搞中药二次开发,走向世界,得到外国人的承认。尤其是要为21世纪做准备,把生物工程作为今后5--6年重点发展的战略领域。通过一手抓传统产品,抓成本管理;一手抓现代科技创新,实现二次创业。

集团体制和机制

在管理体制方面,东阿阿胶严格区分新三会与老三会的职能。新三会职能全面表现在公司投资决策、经营管理等企业运行过程中。老三会的职能则表现在职工福利、劳动定额、民主管理,及经理层业绩评价等方面的工作中。虽然目前在新三会与老三会的任职上有兼职,如集团公司党委会主要成员是由董事会成员兼任,是一班人马,两种称谓,但这样设置旨在提高决策和管理效率;并且十分注意避免职能交叉引起的利益交割说不清,和工作精力分散不专业。

东阿阿胶集团公司董事长刘维志与山东省聊城市委签定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与自己的年薪挂钩。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提名、批准、任命。副总经理和中层管理人员则都要通过民主评议、资格审查等环节竞争上岗。

东阿阿胶集团公司对兼并的聊城地区制药厂、仪器厂、印刷厂、啤酒厂、包装厂等6家企业,分别派出三名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把整合企业文化、转变观点做为“第一道工序”,帮助建立“开拓进取、敢为一流”的企业精神,“以质求存、从严治厂,职工与企业建立利益共同体”的经营观点。在实际运做上,则实施“品牌经营”的方式,被兼并企业以东阿阿胶的信用贷款,通过管理创新,科学经营,这些被兼并企业没有利用母公司一分钱,如今都转亏为赢。

在机制创新上,公司今后还打算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以股权方式奖励给中层以上管理精英。

集团管理

东阿阿胶大量应用外脑的作用,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水平。如,委托清华大学做企业发展战略;花费1000多万元委托北京合佳公司建立公司的ERP(企业资源计划)企业现代化管理系统;请上海亚商咨询公司制定市场营销策划方案等。

该公司重视营销工作,营销副总裁年薪30万元,是其他副总的10倍。该公司努力调整营销机构,科学分配营销职能,加大市场开发力度。销售总部下设市场部等组织机构,并将驻外办事处由上年度的10

个增加到40个,新增业务营销经理50名,招聘当地的营销终端服务人员200名,

以搞活搞实末端销售,使营销工作向城乡市场的纵深边远薄弱区域延伸。公司成立专职EPO销售机构,开展形式多样化的销售宣传。新产品佳林豪(rhEPO)全面启动进入各大城市医药部门,

逐渐被市场接受。

(三)双星集团

概况

双星集团现拥有员工3万人,是目前我国规模最大的、拥有130多个经营实体的“以鞋业为主,多种经营”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国有企业集团,自1983年主动进入市场以来,遵循市场规律、行业规律,不断实施多元化、全球化、名牌化的发展战略,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运行机制,创立了自己的企业管理理论和双星企业文化,因此不论是经济过热还是过冷,不论是市场火爆还是低迷,双星始终保持了高速、持续、稳定地发展。16年来,双星的销售收入由3900万元增加到21亿元,增长55倍;利税总额由770万元增加到2.1亿元,增长16倍;累计上缴利税达8亿元,相当于在没有向国家伸手要一分钱的情况下,向国家上交了60多个1983年的橡胶九厂;出口创汇由175美元增加到5000万美元,增长了28倍;资产总额由不足l000万元增加到19.5亿元,增长95倍;净资产由800万元猛增至近7亿元,相当于80多个当年的橡胶九厂。

战略部署

双星实现六大鞋并举(硫化鞋、冷粘鞋、皮鞋,布鞋、注射鞋、专业鞋

);第一个通过国家IS09000质量认证体系,并获轻工业国家出入境商品免检资格,成为同行业和青岛市自营出口企业第一个创汇大户;现拥有同行业唯一国家级技术开发中心

,产品达到l000多个品种、3000多个花色,年产量达到5000多万双。在国内外旅游品牌的市场综合占有率、市场销售份额、市场覆盖面三项统计数据中,双星均达到第一位,双星品牌价值21.28亿元。双星坚持走向全国,哪儿有市场,哪儿就有双星。目前已形成了山东双星、华东双星、华北双星、东北双星、西南双星、中南双星、中原双星的“大双星发展格局”。双星已拥有了130多条生产线、七大鞋城、七大经营战区、47个国内分公司、10个国外分公司、1000多个连锁店。

双星的主业为鞋业,占集团总产值70%,销售利润率为10%左右,附加值较低,因此,近两年双星自身的规模不扩张,也不进行技术改造投入,而是根据市场需求,通过“品牌经营”增加鞋业产量。双星在全国同行业中第一个实施战略大转移,发展多元化经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现已涉及金融、房地产、旅游等30多个行业。

集团组织及管理体制

双星集团管理体制采用集权化程度较高的模式。双星集团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汪海由青岛市政府任命,无任职期限限制,其业绩考核依据他与市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指标包括利润、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负债率、利用外资、安全、计划生育等。与目标责任挂钩的还有,青岛市在“优秀企业家”等称号评比上实现“一票否决制”,即董事长的目标责任指标有一项不完成,就被否决。董事会负责审批重大投资,及任免副总、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职务。

双星集团公司的总经理由市政府提名委派,任期三年。总经理任职情况由董事会进行考查、考核。总经理提名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要报董事会任命。目前未设监事会,只有政府的审计特派员。

双星集团总部下设的职能部门有:综合管理部

、资产财务部

、生产经营部

、工会人教部

、政工部

、质量监督部

、技术开发中心

、名牌发展管理部

在母子公司利益关系上,子公司需上缴母公司占销售收入2%的管理费。原则上,子公司不允许亏损,亏损则停发工资,进行整改,直至更换子公司的主要经营者。

双星集团的子公司或企业有:房地产发展公司

、双星染织公司

、双星医院

、双星进出口公司

、印刷包装公司

、中星广告公司

、科技商贸公司

、双星玻璃公司

、双星制衣公司

、双星超市

、双星家具城

、旅游服务公司

、双星旅游渡假村

、双星城

、双星热力厂

、双星机械厂

、双星模具厂

、双星酒业公司

、双星运输总公司。

二、山东国企考察后的几点感受

从海尔集团、东阿阿胶集团、双星集团以上考察情况来看,归纳山东之行的总体感受,一言以蔽之---只有能够逮耗子的猫,才可能称得上好猫;否则,无论外表多么浮华的猫充其量具有供人驯养、观赏的价值。企业制度亦然。“企业制度”规定了企业各种资源的组织形式。我们如果要选择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企业资源组织形式,那么,至少不能无视这三家企业给我们的一些启示:

(一)这三家企业集团不是简单、机械、片面地理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完善”,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而上学的一套东西,不盲目追风赶潮,而是遵从企业运做的自身规律,来确定本企业的战略目标、经营理念、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等。因而,它们能够在不同的行业和经营环境下,通过不同的发展途径,取得各自的公司成长业绩。而这确确是检验企业制度安排是否妥当的唯一标准!

海尔在国内家电同行们大搞价格战时,能够始终坚持打“海尔.中国造”的国际牌。东阿阿胶能够走出偏僻地域,追踪21世纪的发展趋势,广泛吸纳社会的先进技术资源,变企业劣势为发展优势。双星则能抓住地处海边旅游城市的地缘优势,发展关联的第三产业。这三家企业从各自的具体情况出发,选择了各自对应的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具体安排形态。

“发展是硬道理”,改革为发展服务。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设置,要服务和服从于“企业协调快速运转,企业效益稳步持续提高”这一企业经营的宗旨。树立了这样的思想后,国企才能象海尔、东阿阿胶那样,大胆放开手脚,在国企改革道路上阔步前行,一路走好。

对于一些背负“沉重历史感”的老国企而言,要注重企业创新---尊重历史,但不为历史捆住手脚。具体一点说,在管理体制上,要果敢地对企业管理的历史经验实现“扬弃”---保留和发展还具有生命力的经验;剔除不合时宜的那一部分。在用人机制、分配机制等方面,要将企业功臣的历史作用以一次性补偿的方式画一个句号;把企业未来发展的空间和机会留给“能够真正促进企业成长的一班人”

---避免年龄、学历、性别等种种歧视。企业制度要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信息化的要求。要加强研究“新经济”特点和wto的影响(尤其是,以网络化为技术特征的新经济,为企业追求“全球化市场商机”、“管理扁平化”和“边际成本最小化”创造了无限的可能性);以及研究与国内外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相适应的企业制度的变迁;进而研究它们对企业制度创新提出的许多新课题,实现制度创新。

(二)企业制度的灵魂是企业文化;企业文化的内核是企业精神;企业精神的象征是企业领袖(企业家)。企业只有选择有一个好的企业领袖人物,才能有相应的企业精神、企业文化和企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也才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

考察三家企业的总裁张瑞敏、刘维志、汪海三人起到了作为中国企业家所应有的巨大作用。他们的共性特点是:一手把企业做大,在本企业中具有令人信服的感召力;具有不断研究新环境、新资源,并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求实精神;具有敢于突破自我,力争把企业做大、做强的奉献意识。

(三)这三家企业处理集团体制的差异性启示我们:处理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的关系,适宜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产品特征、不同的产权组织结构、不同的目标市场地理区域、以及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分别设置各自有针对性的管理体制,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规范决策管理体系,加强事前规划,强化决策前期调研和专家参与决策的作用,提高决策和各项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避免主观随意性。同时避免对集团各子公司决策过程的过多行政干预。保证原始所有权、公司财产权、经营权的人格化载体---出资人、公司法人、经理层各自履行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母公司对各子公司的管理,原则上主要界定在:审批子公司发展规划;审批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确定子公司投资回报率;管理子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的主要经营者。

企业集团要尽量避免和防止多余的管理层次和拖拉的决策过程。在职能部门型、事业部型、控股公司型这三种公司组织结构的类型中,普遍有类似海尔集团那样向事业部结构发展的倾向。原因是,职能部门型组织结构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总部负担越来越重,成本上升,而且难以适应开拓新市场的需要。而按产品、部门、地区和顾客划分的事业部型组织结构灵活性较好,应变能力较强。

(四)这三家企业的共同特点是,企业内部形成强烈的竞争意识及机制,并与较完善配套的分配机制相结合。

能否建立国企集团科学的用人制度是规范国企制度的关键。尤其是如何最大限度地保证把遵纪守法、服从公司利益而又具有主观能动性和真才实学的人推选到领导职位上。办法之一是对国企集团各级领导资格作出具体规定。办法之二可设高级管理者资格股,即要求集团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拥有一个最低数额的公司股份,作为其资格限制,把其行为能力及其效果与他的个人损益联系起来。若因自身玩忽职守或擅自行动,给公司经营造成了损失,则其资格股就作为对公司的部分赔偿。办法之三是总公司和子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投票决策要记录在案,并承担责任。第四是建立高级管理人员更换制度和灵活的罢免制度。第五是把推选领导权的权力交给职工代表大会。

(五)借鉴这三家企业集团支配财权的经验,合理安排集团的财权。

首先是执行《公司法》、《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严格按照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和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的顺序进行。其次,母公司根据全资和控股的不同,以及各子公司的行业特点不同等情况,宜采取不同的财务集中政策,不宜全部采用高度集中的财务政策。原因是:①母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人员无法对多元化的各产业同时全部实施高效的专业化管理;②有活力的子公司希望保持长期增长,必须保留其大部分税后利润;③企业缺乏财务独立性,势必给子公司的经理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带来负效应。

集团下属有活力的公司的利润和现金余额,也不宜由母公司用于补贴已经丧失活力的公司。对于政策性亏损和历史原因亏损的子公司,给予补贴,取得负回报;而对于经营性亏损的单位,应对其组织实施检查、整顿、改组等措施。集团建立完善企业金融机构,为控股公司及其从属企业之间进行直接借贷创造方便条件也很有必要。

(六)改革国企政治工作管理体制。考察的三家企业的政工机构和人员少而精,占用的办公室和花费的管理费用等企业资源消耗较少,这与某些老国企形成鲜明对照---某些国有企业集团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的党政工团组织机构层层叠叠,工作内容、方式、手段十分陈旧,被吞噬的企业效益却很庞大。

国企集团为了既确保完成企业效益不断增长的经济使命;又完成政令畅通、稳定社会的政治使命,应将“改革国企政治工作体制”纳入国企集团管理体制创新的体系之中。特别是特大型企业集团应用现代电信、电视、网络等手段改革其政治工作体制和管理体制很有必要。改革国企政治工作体制将有利于促进良好的国企集团企业文化的精髓---国企精神的建立;有利于在国企机制建设方面,在加大改革力度,完善配套的利益机制和竞争机制的同时,做到精兵简政,合理安排信仰机制和权力机制;也有利于在政府公关、社团交往、企业交易信用等方面,建立更好的社会企业形象。

篇2:山东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山东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本文关键词:山东,美德,评选活动,少年,通知

山东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本文简介:桓台县少工委文件桓少发〔2012〕1号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首届“山东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县属中小学、各镇中心校:现将《关于开展首届“山东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鲁青联发〔2011〕1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积极推荐,推报单位要将候选人相关材料(一式八份)

山东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本文内容:

桓少发〔2012〕1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首届“山东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县属中小学、各镇中心校:

现将《关于开展首届“山东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鲁青联发〔2011〕1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积极推荐,推报单位要将候选人相关材料(一式八份)于3月8日前报送至团县委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史晓静

联系电话:818000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关于开展首届“山东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桓台县少工委

2012年2月24日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文明办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少工委

鲁青联〔2011〕125号

关于开展首届“山东美德少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教育局、少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少年儿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推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通过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少年儿童道德先进典型,让全省少年儿童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首届“山东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

二、评选机构

“山东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共同主办。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少年部(省少工委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聘请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教育专家、新闻单位代表及相关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在组委会指导下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三、奖项设立

表彰首届“山东美德少年”20名,表彰提名奖30名。

四、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少年儿童文明风尚中发挥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为:

1.助人为乐——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及其他困难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2.自强自立——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在逆境中保持乐观开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迎接困难和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3.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承诺;言行一致,对事负责;经得起诱惑,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4.尽责奉献——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自觉维护教室、校园环境;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热心参与班级和学校工作,主动为老师分忧,为同学服务;积极肯干,默默奉献,赢得师生广泛好评。

5.尊老爱亲——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五、参加范围

年龄6至14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2年6月1日)的中小学生,具有以上五个方面中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的突出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2011年12月)。通过组织渠道下发活动通知,并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介绍活动意义及内容,公布评选的程序和办法,营造积极参与的社会氛围。

2.基层推荐(2012年1月至3月上旬)。基层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社会推荐三种渠道相结合的方式。

(1)组织推荐。根据评选活动要求,各中小学校组织少年儿童广泛开展践行美德标准、寻找美德少年活动,发现日常生活中的少年儿童道德典型,提出推荐人选。

(2)个人自荐。认为自身符合“山东美德少年”评选标准的中小学生,可主动向所在县(市、区)级少工委自荐,提供相关事迹材料,县(市、区)级少工委负责到推荐人选所在的学校、社区或村镇核实情况。

(3)社会推荐。广大市民发现身边有符合“山东美德少年”评选标准的少年儿童,可直接向县(市、区)级少工委推荐,并帮助县(市、区)级少工委与推荐人选取得联系,县(市、区)级少工委负责到推荐人选所在的学校、社区或村镇核实情况。

3.组织审核(2012年3月中旬至下旬)。各县(市、区)、市级相关单位对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社会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审核,通过组织评审会或其它有效方式开展遴选,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在候选人所在学校、社区及村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每市确定6至8名候选人,由市级少工委报省活动组委会。

4.确定正式候选人(2012年4月上旬)。省活动组委会组织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教育专家、新闻单位代表及相关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市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进行评审和投票,按照票数多少,产生50名正式候选人。

5.集中公示(2012年4月上旬)。在省级媒体对50名正式候选人名单及简介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投票评选(2012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投票分为三种方式。一是群众投票。活动组委会在报纸、电视、广播及网络上发布正式候选人名单、事迹资料、照片等,公布网络投票、手机投票、邮寄信函投票的方法,广泛发动群众踊跃投票;二是公众代表投票。活动组委会组织由10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志愿者等组成的“公众代表团”进行投票;三是评审委员会投票。评审委员会成员对5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评审和投票。

三种方式投票的分值按照一定权重相加计算,得出每位正式候选人的总分,提出“山东美德少年”和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

7.审批表彰(2012年5月下旬至6月)。省活动组委会审定最终人选名单,联合命名表彰,并于六一儿童节期间举行颁奖晚会。

七、推报材料

1.推荐人选登记表(贴1寸彩色正面免冠近期同底版照片);候选人事迹简介(300字以内);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事迹真实、文字简练;有关事迹证明(如证书等复印件)。登记表须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分别由县(市、区)、市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审核盖章。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用

A4纸,左侧竖线装订,制作5份。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彩色生活照片3张及电子版,照片背面标注地市和姓名。

各市少工委请务必于2012年3月30日前将“山东美德少年”推荐材料、本市确定推荐人选的情况说明材料和推荐人选汇总表报组委会办公室(团省委少年部),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张子涵、杜盘恩,联系电话:0531-82073829,传真:0531-82073827,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4号,邮编:250002。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山东美德少年”的重要意义,把开展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形成良好道德风尚。要本着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推荐、审核程序,推进评选工作的公开化、规范化,坚决杜绝指定地区、指定学校推荐候选人等现象。对于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

2.面向基层,广泛发动。评选表彰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学校、家庭,广泛发动广大少年儿童积极参与,并结合评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使少年儿童在参与评选的过程中切实接受教育、得到提高,展示优秀道德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把新闻宣传贯穿此次活动始终,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和红领巾电视台、校园广播站等少先队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和“山东美德少年”先进事迹的宣传,提升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1.首届“山东美德少年”推荐人选登记表

2.首届“山东美德少年”推荐人选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文明办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少工委

2011年12月21日

附件1

首届“山东美德少年”推荐人选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照片

出生年月日(

岁)

联系电话

学校、中队及职务

邮编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简历及主要事迹

所在学校意见

章*年*月*日

县(市、区)级意见

宣传部

文明办

团委

教育部门

少工委

章*年*月*日

市级意见

宣传部

文明办

团委

教育部门

少工委

章*年*月*日

省组委会意见

章*年*月*日

附件2

首届“山东美德少年”推荐人选汇总表

市(盖章)

序号

姓名

所在学校、中队及职务

出生年月日(

岁)

籍贯

备注

主题词:少年儿童

道德典型

评选

通知

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

2011年12月21日印发

(共印170份)

16

篇3:山东省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山东省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本文关键词:抚恤,山东省,伤残,试行,细则

山东省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本文简介:山东省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民政部门残疾抚恤管理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对象为具有本省城乡居民户籍的下列人员:(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

山东省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本文内容:

山东省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民政部门残疾抚恤管理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对象为具有本省城乡居民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二)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三)因战因公负伤时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五)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六)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

前款所列第(四)、第(五)、第(六)项人员,应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不再办理因战、因公伤残抚恤。

2007年8月1日《办法》实施以前发生的有关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因战因公负伤时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第(六)项事项不予办理。

第三条

残疾抚恤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公布有关评残程序和抚恤金标准。

第二章

申请残疾等级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

残疾等级评定包括新办评定伤残等级、补办评定伤残等级、调整残疾等级。

第五条

属于新办评定伤残等级的,申请人必须是符合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外的人员,并在因战因公负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3年内提出申请。

第六条

属于补办评定伤残等级的,申请人必须是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未能评定伤残等级的退役军人,并有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

档案记载,是指个人正式档案中由其所在部队作出的法定有效的涉及本人负伤原始情况、治疗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的书面记载。其中,职业病致残须有直接从事该职业病相关工作经历的记载,医疗事故致残须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原始医疗证明,是指军人服役期间由其原所在部队军以上单位指定的军队医院出具的能说明其致残原因的《病情诊断书》、《出院小结》、正式病历或者正式的病情检查、实验分析记录。

第七条

属于调整残疾等级的,申请人必须是已经评定残疾等级,并因残疾情况变化与所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人员。

第三章

申请残疾等级评定的材料

第八条

申请新办评定伤残等级应具备下列材料:

(一)个人书面评残申请(由申请人签名),内容包括:本人身份、因战因公负伤时的身份、负伤时间、地点、部位及详细经过;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书面意见;

(三)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其主管部门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人民警察还须提供授予警衔审批表。属于因交通事故负伤致残的,应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因医疗事故致残的,应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属于职业病致残的,应提供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病鉴定结论;

(四)参战参训负伤致残的民兵民工,须有县级以上人武部门(军分区)或团级以上预备役部队出具的军事训练计划、参战参训负伤证明及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材料;

(五)为维护社会治安同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须有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机构出具的说明其身份、负伤时间、地点、部位、详细经过的证明,必要时应提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表彰材料、公安部门对犯罪嫌疑人所作的讯问笔录、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等;

(六)为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须有申请人受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相关机构表彰的材料,申请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机构出具的有关申请人负伤时间、地点、负伤部位、详细经过的证明;

(七)一般应提供2名以上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对申请人因战因公负伤情形的证明,证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证人身份的证明;

(八)负伤时治疗医院的医治病历、出院小结;

(九)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人民警察须着制式服装)及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十)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伤残情况作出的医学鉴定结论;

(十一)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公示意见;

(十二)《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审批表》一式三份。

第九条

申请补办评定伤残等级应具备下列材料:

(一)个人书面评残申请(由申请人签名。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内容包括:入伍时间、退役时间、负伤时间、地点、部位、详细经过、在部队未评残原因等情况;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书面意见;

(三)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

(四)一般应提供2个以上战友出具的能够直接证明其因战因公负伤情形的证明,证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证人身份的证明;

(五)退役证件或退役军人登记表;

(六)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七)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伤残情况作出的医学鉴定结论;

(八)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公示意见;

(九)《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审批表》一式三份。

第十条

申请调整残疾等级应具备下列材料:

(一)个人调整残疾等级书面申请(由申请人签名。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说明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理由;

(二)原批准残疾等级申报审批材料、档案记载资料和原残疾证件;

(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对残疾情况作出的医学鉴定结论;

(四)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公示意见;

(五)《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审批表》一式三份。

第十一条

申请评定残疾等级材料须真实、完备、有效。如确需使用复印件,须由提供材料的单位确认与原材料无异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评残材料必须由民政部门逐级报送,各级民政部门对申报材料应有登记手续。

申报材料中姓名不一致的,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其他项目相互不一致的,由造成差错方更正并加盖公章。

第四章

申请残疾等级评定的程序

第十二条

申请人按下列规定提交申请:

(一)申请新办、补办评定伤残等级的,申请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没有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应出具书面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二)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申请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直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下列程序办理评残事宜:

(一)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报送的有关材料审查后,认为符合评定残疾等级范围和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残疾情况医学鉴定介绍信》,通知申请人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残情医学鉴定。对材料不全或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和有关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补充材料,办理评残时限相应顺延。

(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收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残疾情况医学鉴定结论后,达到评定残疾等级的,按下列规定进行公示:

1、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填写《评定、调整残疾情况公示书》,并公布举报联系方式;

2、公示地点为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书面公示意见并加盖公章。

公示无异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填写《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审批表》,连同公示意见、其他申请材料,于收到残疾情况医学鉴定结论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一并上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三)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评定残疾等级范围和条件的或经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鉴定达不到评定或者调整残疾等级的,属于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外的人员,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填写《不予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决定书》,连同评残材料,退还申请人。

属于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人员,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下列程序办理评残事宜:

(一)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报送材料审查后,认为符合评定残疾等级的,在《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于收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二)对材料不全或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和有关规定的,应当逐级告知当事人补充材料,办理评残时限相应顺延。

(三)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评定残疾等级的,属于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外的人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填写《不予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决定书》,连同上报的评残材料,逐级退还给申请人。

属于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人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十五条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下列程序办理评残事宜:

(一)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报送的材料审查后,对符合评定残疾等级的,在《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办理伤残人员证件,于收到材料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逐级发给申请人。

(二)对材料不全或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和有关规定的,应当逐级告知当事人补充材料,办理评残时限相应顺延。

(三)经审查不符合评定残疾等级的,填写《不予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决定书》,连同评残材料,于收到材料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逐级退还申请人。

第五章

残疾情况医学鉴定

第十六条

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全省残疾情况医学鉴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受理的评残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评定范围和条件的,出具《残疾情况医学鉴定介绍信》,申请人持《介绍信》、有受伤部位或残情记载的档案材料、原始医疗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医学鉴定。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对申请人、残情医学鉴定介绍信照片和身份证等核实无误后进行残情鉴定。

第十七条

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残情鉴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书面请示,说明具体原因并提供残情医学鉴定所需材料复印件(原件留当地鉴定、呈报时使用),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通知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安排专家出诊鉴定。

第十八条

申请人对残疾情况医学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公示前可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附原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残情医学鉴定结论,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第二次鉴定,第二次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结论。

第六章

残疾证件和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

残疾证件的换发、补发、变更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残疾证件内容有误、有效期满、损毁或者遗失的,当事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应当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书面申请换证、补证,遗失的须在市级以上报纸声明作废6个月后申报。

(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残疾人员换证补证呈报表》一式三份,连同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登报声明、原残疾档案,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内容有误的、有效期满或损坏的证件一并上交。

(三)残疾性质、残疾等级、残疾人员证书编号发生变化的,残疾人员可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书面申请变更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无误后,填写《残疾人员证件变更呈报表》一式三份,连同残疾证件及残疾档案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残疾证件中其他栏目内容发生变化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无误后,在残疾证件变更栏内填写需变更内容,并加盖印章。

第二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建立残疾人员档案,一人一档,长期保存,定期查对。残疾人员档案应包括下列有关材料:

(一)档案目录;

(二)残疾人员评定残疾等级、调整残疾等级、换发残疾证件、补发残疾证件的申请,报批表,原始证明,公示意见等材料;

(三)残疾人员历次更换上缴的旧证;

(四)残疾人员配置辅助器械的有关材料;

(五)有关部门帮助残疾人员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参加医疗保险的记录;

(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

残疾人员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注销其残疾证件,其残疾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

第七章

残疾抚恤关系转移管理

第二十二条

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按照《办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办理。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残疾人员换证补证呈报表》一式三份,连同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残疾军人证》、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武警后勤部卫生部、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警部队消防局、武警部队警卫局)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残情复查鉴定结论,逐级报送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无误,换发新的残疾军人证件。残疾性质为因病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与部队审批机关核实并出具书面意见后一般不再作残情复鉴。

第二十三条

残疾人员在本省内迁移的,迁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残疾人员书面申请、残疾档案和迁入地户口薄,填写《残疾人员抚恤关系转移证明》,按照规定将残疾档案原件密封后转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复印件留迁出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查。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后,按照本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残疾证件变更的有关规定办理,同时将信息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残疾人员跨省迁移的,按照《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八章

抚恤金发放管理

第二十五条

残疾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残疾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

第二十六条

中止抚恤的残疾人员刑满释放并恢复政治权利或者取消通缉后,经本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恢复抚恤条件的,自批准后第二个月起恢复抚恤,原停发的抚恤金不予补发。

第二十七条

对于已经变更为外国国籍的残疾人员,其原由我国民政部门发给的残疾人员证件自然失效,有关残疾待遇也不再享受。

第二十八条

其他有关残疾抚恤金的发放按照《办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在残情医学鉴定后死亡的,按照《办法》的规定继续办理有关评残手续,符合评残条件的,按残疾人员死亡的规定落实相关待遇;申请人在残情医学鉴定前死亡的,评残程序终止。此前已处理的事项不再变更。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山东省民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我省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予以废止。

附件:1、《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审批表》(式样)

2、《残疾人员换证补证呈报表》(式样)

3、《残疾人员证件变更呈报表》(式样)

4、《残疾情况医学鉴定介绍信》(式样)

5、《评定、调整残疾情况公示书》(式样)

6、《残疾人员抚恤关系转移证明》(式样)

7、《残疾人员抚恤关系迁入呈报表》(式样)

8、《不予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决定书》(式样)

9、《受理通知书》(式样)

附件1:

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审批表

(2寸)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入伍(参加工作)时间

退伍(离/退休)时间

在职(

在乡(

致残时所

在单位

评定伤残(

调整残疾(

现残疾性质、等级

居住地址

(户籍地址)

致残时间、地点、

原因、部位

县级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意见

残疾性质:

申报等级: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盖

章)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意见

残疾性质:

申报等级: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盖

章)

省级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意见

残疾性质:

审批等级: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盖

章)

填表说明:1、“入伍时间”、“退伍时间”仅用于评定残疾军人时填写。

2、“现残疾性质等级”仅用于调整残疾等级时填写(大写数字)。

3、“致残时所在单位”,残疾军人填写部队代号或番号;伤残人民警察或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填负伤时单位;其他伤残人员,有单位的填写。

4、本表一式三份,省、市、县民政部门各存档一份。

5、有居住地址的填居住地,居住地址不详的填户籍地址。

附件2:

残疾人员换证、补证呈报表

出生年月

(2寸)

入伍(参加工作)时间

退伍(离/退休)时间

残疾性质

残疾等级

原残疾证件编号

新残疾证件编号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居住地址

(户籍地址)

换证、补证

原因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盖

章)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盖

章)

省级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盖

章)

(残疾证件需换发、补发使用此表。本表一式三份,省、市、县民政部门各存档一份)

附件3:

残疾人员证件变更呈报表

出生年月

(2寸)

入伍(参加工作)时间

退伍(离/退休)时间

残疾性质

残疾等级

原残疾证件编号

新残疾证件编号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居住地址

(户籍地址)

需变更原因及内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盖

章)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盖

章)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盖

章)

(残疾证件内容变更使用此表。本表一式三份,省、市、县民政部门各存档一份)

附件4:

残疾情况医学鉴定介绍信

编号:

残情医学鉴定介绍信存根

被鉴定人姓名

鉴定

单位

介绍

时间

致残部位

负伤时间、原因

经办人

被鉴定人电话

残疾情况医学鉴定介绍信

编号:

鉴定单位:

照片

(盖章)

介绍单位:

介绍时间:*年*月*日

鉴定时间:*年*月*日

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被鉴定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户籍地

身份证号

受伤时身份

工作单位或住址

被鉴定人致残

原因

及部位

附送材料情况

备注

附件5:

评定、调整残疾情况公示书

根据《山东省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民政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或住址

致残时间

致残地点

致残原因

残疾情况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

县(市、区)民政局(章)*年*月*日

县(市、区)民政局联系电话:

县(市、区)民政局来信来访地址:

市民政局联系电话:

山东省民政厅联系电话:

附件6:

残疾人员抚恤关系转移证明

民政局:

兹有我县(市、区)残疾人员

户籍已迁入贵县(市、区),根据本人申请及迁入地户口簿,现将其残疾抚恤关系及残疾档案转至贵单位,请予以接收。

姓名

性别

残疾人员类别

残疾等级

残疾性质

残疾证号

身份证号

残疾抚恤金已发至

内迁移

迁出地县级人民

政府民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

(盖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迁出地设区的市人民

政府民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

(盖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迁入地县级人民

政府民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

(盖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迁入地设区的市人

民政府民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

(盖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迁出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

(盖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迁出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

(盖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迁出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

(盖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附件7:

残疾人员抚恤关系迁入呈报表

出生

年月

(2寸)

入伍(参加工作)时间

退伍(离/退休)时间

残疾性质

残疾等级

原残疾证件编号

由何处迁入

身份证号码

现家庭住址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迁入原因

迁出地残疾抚恤金已发至

县级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盖

章)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盖

章)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盖

章)

(残疾人员跨省抚恤关系迁入使用此表。本表一式三份,省、市、县民政部门各存档一份)

附件8:

不予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决定书

经审查,你提出的(1.评定伤残等级

2.调整残疾等级)申请,

依据:

决定:不予(1、评定伤残等级

2、调整残疾等级)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民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民政厅(局)或优抚专用章*年*月*日

决定书应载明事项:

“经审查”部分,注明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下列哪种情形:1.

不属于因战因公致残;2.

不属于民政部门评残人员范围;3.残情达不到《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4.其他具体意见。

“依据”部分,根据申请人的身份注明不予评定的具体依据: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

条的规定;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

条规定;3.《山东省实施细则(试行)第

条的规定;4.《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5.其他相关依据。

注意事项:

1.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打印本决定书,“应载明事项”、“注意事项”内容无须打印。

2.如今后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应当按照新政策变更有关内容。

附件9:

您提出的

申请,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民政局(章)*年*月*日

…骑缝章…

书(存根)

您提出的

申请,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电话:

经办人:

负责人:

民政局(章)*年*月*日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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