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民主议事制度 本文简介:大南邢学校民主议事制度一、为了促进学校整体工作持续、稳步、和谐发展,集思广益,科学决策,深化创新思路,进一步发挥校长负责制下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提高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二、学校重大事项的范围:1、学校贯彻落实党
学校民主议事制度 本文内容:
大南邢学校民主议事制度
一、为了促进学校整体工作持续、稳步、和谐发展,集思广益,科学决策,深化创新思路,进一步发挥校长负责制下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提高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重大事项的范围:
1、学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以及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的意见、措施和办法。
2、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原则和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3、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
4、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素质教育重大事项以及教研科研重大事项。
5、学校机构设置,调整。
6、学校重大人事问题的决定。学校教职工的调配。
7、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8、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含重大财务收支项目以及重大经济活动。
9、学校重大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确定和预算、工程验收,重要设备、器材的购置和变动。
10、教职工的奖惩。含各种奖励方案的制定以及各种先进的选举。
11、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12、其他应由领导集体议事决定的事项。
三、学校重大议事应遵循的原则:
1、会议议题应在会前送达有关领导,不搞临时动议。
2、会议议题所涉及的有关事实应在会前调查清楚。避免在会上调查,推测,不搞盲目决策。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决定事项,少数服从多数。个别人意见被否定可保留意见,可向上级报告,但不得拒绝执行。
4、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5、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不得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处理紧急问题时,至少应有三分之二的领导共同决定。
6、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
7、坚持联系和依靠群众原则。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标准。
2011年12月
篇2:《党员议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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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议事制度》word版 本文简介:党员议事制度党员议事首先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针,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多办事办实事,扎实搞好党委及支部建设,提高党员的决策水平,推动两个文明在基层健康地发展。议事原则一、一、议事要本着坚持党性,发挥民主,讲求实效,按照上级党
《党员议事制度》word版 本文内容:
党员议事制度
党员议事首先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针,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多办事办实事,扎实搞好党委及支部建设,提高党员的决策水平,推动两个文明在基层健康地发展。
议事原则
一、
一、
议事要本着坚持党性,发挥民主,讲求实效,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及要求,扎扎实实的把基层工作做好。
二、
二、
党支部成员要主动支持发挥党员的智能、德能优势,
主动把关系到集体、群众的事情提交党员参议,协助村两委班子工作。
三、
三、
议事所产生的结果只是决策参政,不作决策意,一经村党支部形成决议,党员必须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带头执行。
四、
四、
对议事中的不同意见,党支部班子成员不得压制或报复
。
五、
五、
议事要以议大事原则出发,任何个人不得借议事之名泄私愤,纠缠个人私利给组织施加压力。
六、
六、
应属党内的研究议论的问题,要按照组织原则,通过支部会议决定,不作为议事内容。
议事内容
1、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行政的决议、决定在本村的贯彻执行。
2、审议村民队伍建设、党的自身建设、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村重要工作的开展及事关村全局的工作部署。
3、参与村工作的重大改革,重大措施和规章制度的制定。
4、班子成员自身建设、村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
5、研究发展党员,命名和表彰本村优秀共产党员。
6、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等。
7、上级党组织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事项。
议题的准备
1、议题由党支部书记确定,或由党支部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议题由党支部成员负责收集,并报书记审定。党支部会议前,应提前告知委员,并通知有关人员作好准备。会议期间提出的临时动议,特别是重大事项,一般不应列入本次会议议程。
2、凡拟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事项,委员应先作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重大问题或重要工作,要形成向党支部汇报的材料。
3、提交党支部讨论的文字材料应明确、具体,有关文稿应由分管委员严格把关,确认成熟后方可提请党支部讨论,属于规章制度性文稿,要事先作好协调;属领导讲话稿,要求观点鲜明,文字简练,内容充分;属于人员调整、奖惩事项,材料要准确,实事求是,依据充分。
议事程序和有关事项
1、党支部一般每月开会一、二次,如遇重要情况则随时召开。
2、党支部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副书记召集主持。
3、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对重大事件做出处理决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须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或其他形式表达,主管该项工作的委员缺席,又未提出书面意见的,一般不急于研究该项工作。
4、主持会议的书记提出会议议题和议程,委员或有关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和介绍情况,然后进行讨论,个人充分发表意见,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集中意见时,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人意见做出决断外,应当暂缓作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表决。
5、党支部进行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委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方式。口头表决时,赞成什么,反对什么,态度应鲜明。口头表决时未发表不同意见的,则视为同意。表决应根据议题内容逐项进行。
6、党支部列席人员根据需要提出,报党支部书记审定。列席人员严格按议题需要进入和离开会场。
7、每次党支部会议均应由专人作记录,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议题内容、发言要点、决议讨论等逐项记录清楚。
8、对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集党支部研究处理的,书记、副书记或主管委员可临机处置,并及时向支委会报告。
议事纪律
1、对党支部会议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因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可向书记建议提请下次党支部会议讨论,但在集体没有做出新的决定之前,应坚决执行集体决定,不得有任何与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2、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应保密的党支部会议内容及讨论情况,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露。
3、认真执行回避制度。参加党支部会议的成员在讨论涉及本人及其家属的任免、调整、奖励等问题时应自觉回避。
议事监督
1、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模范遵守本规则,并负有监督其他成员执行本规则的责任。
2、党支部成员如有破坏党的纪律的事实,党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党章和有关党纪规定的程序予以处理。
3、对违反本规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