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出差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公务,管理制度,出差
公务出差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编号:NM-GZZD-HR-007版本号A规章制度修改次第02页次/总页数1/9公务出差管理制度受控状态:受控文件发放形式:书面生效日期:2009.01.01有限公司NingboMerktAuto.Deco.PartsCo.Ltd.编号:NM-GZZD-HR-007版本号A公务出差管理制度修改次第0
公务出差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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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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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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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修改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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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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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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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6/4.3.5.9表二
、7/4.4.1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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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明确公务出差标准,完善差旅费开支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4
内容
4.1出差区域的规定
4.1.1公司所在地(象山)。
4.1.2公司所在地周边省市(浙江、上海、江苏)。
4.1.3其他外省。
4.1.4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4.1.5其他国家或地区。
4.2国内出差管理
4.2.1国内出差地分市内(地级市)和市外。市内出差指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的外出公干行为,市外出差指公司员工离开公司所在地的外出公干行为。
4.2.2公务出差人员可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公司公务车完成公务出差工作。
4.2.3公司员工派往异地办公机构工作60天以上,视为公司所在地发生变化,不视为出差。公司高管成员及董事异地办公,无论时间长短,均不视为出差。不视为出差期间,不享受出差补贴。
4.2.4公务出差人员一般情况下应先行垫支差旅费用,特殊情况(预计出差的费用超过本人月度总收入的)也可按公司规定预支合理的差旅费用。
4.3国内差旅费管理
4.3.1国内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出差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包括长途交通费、市内公共交通费、住宿费、公杂费、公务出差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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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长途交通费主要包括往返机票(含往返机场大巴)、火车票、长途汽车票等。在规定范围内的长途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
4.3.3交通工具选择及费用报销须遵循以下原则:(具体参见《交通费用报销标准一览表》)
交通费构成
适用人员
公司高管成员及董事
正副部门、科经理
其他职员
飞机的经济舱费
√
需提前申请
乘火车、大巴超6小时可申请
火车软卧车费
√
√
需提前申请
火车的硬卧、硬座、软座车费
√
√
√
长途汽车费
√
√
√
机场大巴费
√
√
√
磁悬浮列车费
一人出差时适用√
出租车费
√
按4.3.3.3条款的规定。
购票手续费
√
√
√
机场建设费
√
√
√
人身意外保险费
√
√
√
表一
交通费用报销标准一览表
注:(1)出差目的地为北京、天津的,所有出差人员均可选择乘坐火车软卧。
(2)报销购票手续费时须提供正规发票(当次购票的手续费不超过30元人民币)。
(3)其他职员如果乘坐飞机及软卧的费用不超过其他允许的交通工具费用的120%的,可以在事前得到总经理的批准下选择乘坐飞机或软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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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1往返出差目的地有火车或长途汽车,并可在6小时之内到达的,一般不得乘坐飞机(公司高管成员及董事除外);因紧急的特殊原因必须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过总经理批准,费用可全额报销,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4.3.3.2乘坐火车、大巴超过6个小时(含6个小时)以上的公务出差人员,可乘坐飞机。
4.3.3.3出差途中乘坐出租车报销的需列明具体时点、路线途径及金额(按取得的当天实际有效的出租车票为依据),如需进行出租车费报销的,须经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因陪同客户或携带大件产品需乘坐出租车的公务出差人员,出租车票价可全额报销,需填写《出租车使用审批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3.3.4公务出差人员可在购买飞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时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保险,一并计入长途交通费凭票实报。
4.3.3.5在出差区域内因交通距离较远须乘坐短途中(小)巴或旅游大巴的公交车凭票据实报销(但需列明路途明细清单)。其他公共交通费(包括人力车费、三轮车费、摩托车费、公交车费等)实行与差旅费补贴并轨管理,不再另行报销。
4.3.3.6公司高管成员及董事出差,在出差区域内可乘坐出租车,费用凭票实报。
4.3.4住宿费指出差地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住宿费用,住宿费发票中不包括餐费、上网费、超市购物费用等。住宿费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
4.3.5住宿宾馆(酒店)选择及费用报销须遵循下列原则:(具体参见《住宿费用报销标准一览表》)
4.3.5.1员工在异地工作期间,公司能提供宿舍、招待所或包租房而员工未住的,所发生的住宿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若当地确实无法解决住宿的,可按规定的住宿标准报销。
4.3.5.2员工因工作需要须与客户或公司高管成员及董事住同一标准的宾馆(酒店),住宿费凭票据实报销。
4.3.5.3除特殊原因外,员工出差期间应优先入住公司指定的宾馆、旅馆。
4.3.5.4代表公司参加外部会议,可在会议定点酒店住宿,住宿费凭票据实报销。
4.3.5.5预期在同一地点连续出差60天以上的,应尽量在当地租赁房屋解决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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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6公司外派培训时间超过30天以上的,应尽量联系培训单位解决住宿。
4.3.5.7若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参观,住宿费已由邀请方解决,不得再报销住宿费。
4.3.5.8同一性别的员工两人以上(含两人)出差,应选择两人一间。不同性别的员工出差或随公司高管成员及董事一同出差的除外。
4.3.5.9住宿费低于限额标准时,以实际发生数额报销。
表二
住宿费用报销标准一览表
适用人员
出差区域
及住宿费用标准
董事长
公司高管成员及董事
正副部门、科经理
其他员工
省会、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全额报销
限额700元/天
限额300元/天
限额200元/天
其他地区
全额报销
限额500元/天
限额250元/天
限额200元/天
象山地区(含宁海)
全额报销
限额300元/天
限额150元/天
限额100元/天
港澳台及东南亚地区
全额报销
限额800元/天
限额500元/天
限额400元/天
欧美国家及日本
全额报销
全额报销
限额700元/天
限额700元/天
备注
国内出差二人合住最高限额200元/人
国内出差二人合住最高限额150元/人
4.3.6公杂费包括邮寄费、购票手续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停车费、行李(仅限公司资料、产品等)托运费等。因公发生的公杂费由部门领导(或上级领导)审核确认后,凭票实报。
4.3.7出差期间的电话费、上网费并入移动通讯费管理,执行《移动通讯、公务车辆使用、会议费用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4.3.8出差期间的业务招待费用(含礼品购买)执行《客户接待管理规定》。
4.3.9因陪同客户出差而为客户支付的餐饮费、各类交通费、住宿费、旅游景点门票、胶卷及冲印费等费用实行专项管理,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列入部门业务费用内,报销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凭证(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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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差旅费补贴
4.4.1差旅费补贴包括伙食补贴、公共交通费补贴、通讯费用补贴、自有车辆使用费补贴等。其中伙食补贴、公共交通费补贴、通讯费用补贴包含在差旅费定额补贴中,具体标准参见《出差定额补贴标准一览表》。
表三
出差定额补贴标准一览表
适用人员
出差区域
及定额补贴标准
董事长
高管人员
部门正、副经理
其他员工
地区(含宁海)
无
无
20元/天
20元/天
宁波市()
无
无
30元/天
30元/天
浙江省内(不含宁波市)
无
无
60元/天
60元/天
浙江省外其它省、市、区
无
无
80元/天
80元/天
港、澳、台及东南亚地区
200元/天
日本、韩国
400元/天
欧美国家
500元/天
注:(1)全程乘坐或自驾公司商务车在公司所在地之间进行培训、学习、参观的,出差补贴按定额补贴标准的25%计算;
(2)专职驾驶员每月固定补贴600元(含加班工资、市内出差补贴),但前往外省市出差仍享受定额补贴。
4.4.2公务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出差定额补贴增加100元/日(但出差参加学习、培训、参观、陪同客户旅游的除外)。
4.4.3员工公务出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差旅费补贴(不含自有车辆使用费补贴)按定额补贴标准的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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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1参加培训、学习、参观;
4.4.3.2陪同客人出差;
4.4.3.3参加公司内部各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学习、述职等;
4.4.3.4连续出差第6天开始
(无论出差区域是否转换);
4.4.3.5全程乘坐或自驾公司商务车出差,或客户提供交通工具的。
4.4.4公司高管人员不享受国内差旅费定额补贴。
4.4.5出差补贴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4.4.5.1出差时间在3天(含3天)以下的,出差补贴按实际出差日计算。出差时间超过3天且发生住宿费用的,按实际出差日扣减一天计算。
4.4.5.2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离开公司所在地的当天为计算差旅费定额补贴的首日,出差人员自出差目的地乘坐交通工具返回公司所在地的当天,为计算差旅费定额补贴的尾日。首、尾日计算以交通工具票据出具日为依据,票据上未标明日期的,批准出差的签字权限人应在报销凭证上注明实际的出差时间。
4.4.5.3乘坐或自驾公司商务车出差的,差旅费定额补贴首、尾日计算以批准出差的签字权限人在出差申请单上批复确认的时间为依据。
4.5国外出差管理
4.5.1出国人员差旅费包括长途交通费、当地公共交通费(不含出租车费)、住宿费、公杂费等。按规定标准凭票据实报销。出国人员国外转机非特殊原因而超过一天的,须得到总经理的批准。未得到批准而转机的,财务部有权不予报销转机期间的差旅费(含补贴)。
4.5.2前往港、澳、台及东南亚地区出差,按国内公务出差进行管理,具体参见《住宿费用报销标准一览表》。
4.5.3出国人员差旅费补贴标准具体参见《出差定额补贴标准一览表》。出国人员离境入境前在国内转机期间的差旅费补贴按国内市外出差标准执行。国外出差原因为培训、学习、参观、参加会议的,补贴标准按定额补贴的50%执行。差旅费补贴时间计算方法与国内出差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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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出国人员报销差旅费,公司一律以人民币支付。在国外以外币支付费用的,其汇率计算一律以离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汇率计算。
4.6出差报销管理
4.6.1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在3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出差在3天以上(含3天)的
,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公司董事长、高管人员出差,可不填《出差申请单》。
4.6.2费用报销时由出差者本人正确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凭证及出差申请单等附件分类粘贴在报销单背面的右上角,经会计审核,同时附上经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确认的出差报告(部门经理的出差报告需经总经理批准),具体按照《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出差报告须交办公室确认,办公室及出差人所在部门各留存一份。
4.6.3公务出差费用超出规定标准的,需事先征求上一级负责人的同意,事后说明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6.4所有发生的费用都必须有真实的票据,票面说明用途及经手人签字,报销日期、实际出差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4.6.5借支费用规定:借支费用按《报销管理办法》中的相关程序办理。
4.6.6外藉员工出差在参照本管理办法标准执行的情况下,可视具体情况另行报销。
4.7本管理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公布并执行的相关公务出差规定同时废止。
5
相关文件
《报销管理办法》、《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6
附
件
《出差申请单》、《差旅费报销单》、《出租车使用审批单》
受控文件经打印后,均视为无效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