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学校
学校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薪酬福利制度一.总则1.1原则1.1.1本薪酬福利制度本着公平,合理,因事设岗,以岗定职,以职定薪,按绩效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1.1.2个人薪资属学校机密,不得外泄,更不得相互询问攀比,若有员工询问他人薪资时,被询问人员应及时汇报,如有泄露者,一经发现,询问人及被询问人将一并重罚。1.2目的1.2
学校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薪酬福利制度
一.总则
1.1
原则
1.1.1
本薪酬福利制度本着公平,合理,因事设岗,以岗定职,以职定薪,按绩效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
1.1.2
个人薪资属学校机密,不得外泄,更不得相互询问攀比,若有员工询问他人薪资时,被询问人员应及时汇报,如有泄露者,一经发现,询问人及被询问人将一并重罚。
1.2
目的
1.2.1
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
1.2.2
把员工的薪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
1.2.3
实现薪资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
1.2.4
确保学校的薪酬福利体系在2--3年内处于同业中上水平;确保薪酬福利体系具有较大吸引力,从而稳定学校人才队伍;
1.2.5
发挥分配制度的激励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留住优秀人才。
1.3
适用范围
学校全体行政人员。
1.4
权责
1.4.1各部门主任:对本管理范围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及转正薪资有建议权;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对在职优秀员工薪资调整提出依据及建议。
1.4.2
人力资源部:解释及完善本制度,每半年对薪酬福利进行评估,提出科学的薪资修正方案,年度调薪方案的拟订,特别调薪案例的提交。
1.4.3
校长:对所有员工的薪资核准,本制度的审核执行。
二、薪酬福利结构
2.1
薪酬划分
2.1.1
根据学校性质,学校薪酬体系采用以岗位标准工资为主体结构的薪酬制度;
2.1.2
基于激励的需要,将薪酬体系划分成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两大部分。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以及福利津贴;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加班工资以及年终奖金;
2.1.3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以及福利津贴共六个项目构成岗位工资月薪资总额。
岗位工资
固定工资(60%)
浮动工资(40%)
福利津贴
工龄工资
学历工资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加班补贴
加班补助
其他奖励
2.2基本工资
2.2.1
根据不同岗位、职级确定基本工资,如《基本工资薪级表》所示:
职等
职级
基本工资(三级)
级差
备注
A
副校级
3800元
4400元
5000元
600元
10年以上学校管理经验
B
主任级
2900元
3400元
3800元
500元
5年以上部门管理经验
C
副主任级
2100元
2500元
2900元
400元
5年以上经验、部门负责人
D
主管级
1600元
1900元
2100元
300元
技术岗位、工作组负责人
E
助理级
1200元
1400元
1600元
200元
1年以上3年以下相关经验
F
初级
1000元
1100元
1200元
100元
应届毕业生、无工作经验
学校基本工资采用三级简单工资带宽制,根据人员以往工作经验和现今工作呈现确定基本工资等级,每半年度根据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2.3绩效工资
2.3.1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以分数确定,最终转换为A、B、C、D四个等级,以分管领导最终评定为准。各个等级对应分数及基本标准如下:
A级:超额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综合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异;
B级:全面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综合表现良好,工作成绩良好;
C级:基本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综合表现合格,工作成绩一般,偶有工作失误;
D级:未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综合表现一般,工作成绩较差或有重大工作失误。
最终考核分数
等级
95分以上
A
80-94分
B
65-79分
C
65分以下
D
2.3.2奖惩办法
当月考核结果直接与员工当月绩效工资的发放挂钩:
(1)考核结果为A级:绩效工资按100%发放,并按本人当月考核工资标准的10%另行发放奖励工资。当月绩效考核为A级的员工比例不超过公司员工总数的10%,各部门原则上不超过1人。
(2)考核结果为B级:绩效工资按100%发放。
(3)考核结果为C级:绩效工资按70%发放。
(4)考核结果为D级: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过程中,当月考核等级为D的,安排培训留任原职查看或调岗考核;累计达到两次的,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解聘。年度C级考核结果累计达到或超过三次时,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亦可视为不胜任安排调岗或培训。此外,员工月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年终考核和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
2.4工龄工资
2.4.1
学校为了激励长期为本学校工作的员工而设立工龄工资;
2.4.2
工龄是指进入学校连续工作的年限;
工龄工资
满1年
满2年
满3年
满4年
5年以上
工资(元)
50
100
150
200
300(封顶)
2.4.3
自入职月份开始计算,满一年后的次月起开始享有工龄工资;
2.4.4
工龄工资最高年限为5年,封顶300元。
2.5
学历(职称)工资
2.5.1
学历以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或职称)为准;一个人同时拥有多个学历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个学历(或职称);
2.5.2
员工试用期满后第一个月开始享有学历工资。
学历(或职称)
博士/高级职
硕士/中级职称
本科/助理
大专及以下
工资(元)
500
300
100
0
2.6
加班补贴
2.6.1
员工加班须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经批准的加班需提前报人力资源部办理加班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人员不计付加班补贴;
2.6.2
员工加班,当月尽量安排补休;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两个月内补休的,则根据岗位工资计算加班补贴(休息日加班补贴按10元/小时,法定节假日按15元/小时。)
2.7
福利津贴
2.7.1
社会保障福利
学校为员工(在学校工作一年以上,表现突出稳定者)提供基础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7.2
假期津贴
学校员工统一享受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等,不扣工资;
2.8
年终奖
学校对于降低成本、或对完善学校管理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经年终考核,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在年底以货币形式给予奖励。
2.9
薪资扣除项目
◎
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费、住宿费、罚款及其他代扣事项。
三、薪
资
3.1定薪
3.1.1
新进员工定薪
◎
新员工的录用:学校对新招聘的岗位人员试用期满后,若其基本条件符合任职资格者,择优录用。
?
新招聘的人员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间的薪资为岗位正式薪资的80%;
?
试用期薪资=正式薪资级别的80%
+
无浮动绩效工资
+
福利津贴
?
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按正式员工计算薪资。
◎
新进员工入职试用/转正薪资确定的岗位权限见下表:
新进员工所属岗位
提交试用/转正意见
批准
主任级以上(含)
岗位直属上司
人力资源部主任
校长/董事会
主任级以下
岗位直属上司
人力资源部主任
行政校长
3.3.2
内部员工定薪
◎
规范定薪:根据员工的个人表现,按照岗位标准工资可上下浮1个薪级确定现有人员薪资等级;
◎
人员调整:每年1月份,各部门根据上一年的人员绩效考核成绩以及新一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对人员进行优化组合,对于被优化出来的人员及新一年的人员缺口,以书面形式提交到人力资源部;
◎
对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根据胜任程度按《基本工资薪级表表》中规定的岗位标准工资上下浮动1个薪级(可跨薪等)确定薪资等级;
◎
对不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而本部门或学校其它部门又没有岗位合适的,原则上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3.3.3
例外处理
◎
对于在《基本工资薪级表表》中未明确规定相应等级的岗位,根据其工作性质参照同类别、同级别的岗位处理;
◎
特殊人员的岗位等级可由校长特别确定,或将其高于正常薪资等级标准的部分以特殊津贴形式发放。
3.4薪资调整
3.4.1全学校普调
◎
学校根据同业薪酬调查情况以及社会物价上涨指数而对学校薪酬体系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
年度调薪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市场有关薪资及物价资料提出,经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
即使全年个人绩效考核优异,但有下列情况者,无资格参与工资普调;
?
病假、事假、自我申请脱产培训进修累计超过30天者;
?
该年度受到行政处罚者;
?
加薪实施日前离职者。
3.4.2
个人薪资调整
◎
无岗位变动的个人工资等级调整(每年12月调整,次年1月实施)
绩效等级
控制幅度
调级
全年至少10个A以上
占总人数的5%
+2级
全年至少8个A以上
占总人数的20%
+1级
不符合上面或下面的条件
占总人数的50%
0
全年8个以上C
占总人数的20%
-1级
全年6个及6个以上D
占总人数的5%
解除劳动合同
◎
由于职位/岗位变化的个人薪资调整:
调整事因
薪级
薪级
职位晋升
对应晋升后所在岗位的薪级
重新评估,一般为该职等的最低薪级,但必须确保薪资总额不低于晋升前的水平
职位平调
薪级不变
根据新的职位重新评估薪级
职位降级
对应降级后的所在岗位薪级
重新评估,但必须确保薪资总额不高于调整前的水平。
◎
个人薪资调整的岗位权限见下表:
调薪
提交建议
申请
审核
批准
各层人员
使用部门主管提交上一个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和调薪建议
人力资源部
校长
董事会
四、福
利
4.1社会保险
以员工月薪标准数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的缴费基数,员工与学校每月缴费比例按照购买城市相关政策执行,员工承担的社保费用税前扣除。
社会保险基数
学校承担
员工自负
2231元/月/人
641.5元/月/人
227.44元/月/人
4.2福利津贴
4.2.1餐补
◎
每月200元餐补,以餐票或餐卡的形式发放;
4.2.2公费旅游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旅游,根据每年学校效益及活动组织实际情况决定费用报销额度,
超出的由员工承担。
五、薪资的计算、审批和发放
5.1
薪资的计算
5.1.1
薪资的计算项目
◎
员工薪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加班工资+津贴-应扣款项
5.1.2
考勤管理
◎
薪资计算的考勤期间为上月的自然月;
◎
在每月的前3个工作日内,人资专员前完成各部门人员的考勤数据收集汇总;
5.1.3
绩效工资的计算
◎
每月头3个工作日为各部门绩效考核评估时间,并于第4个工作日汇总到人力资源部;
◎
每月第4~8个工作日为行政人事部汇总绩效考核结果并确定绩效工资等级的时间,完成后交行政校长审核。
5.2
工资表的审批
5.2.1
薪资必须由校长批准后方能发放,以下称工资批准人;
5.2.2
薪资计算完成后,制成《薪资发放清单》,一并提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核,然后交工资批准人审批,审批完毕后交财务部出纳员;
5.2.3
所有中间审批人、批准人的工作完成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5.2.4
如每月15日前工资批准人因出差不在学校,《薪资发放清单》由财务部审核后征得工资批准人同意可先行发放,待批准人返回后补签。
5.3
薪资发放
5.2.1
薪资发放日期,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无论周末或节假日,不准顺延发放;
5.2.3
因计算错误等造成工资偏差,向人力资源部反映情况,经核实后在下月工资中
予以补发,如发生超额发放,学校在下月发放工资时直接扣除超额部分,并予以告知;
5.2.4
员工对工资产生异议时,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行使工资请求权,但自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则视为弃权。
六、说明
6.1
本制度规定的薪资为税前薪资;
6.2
本制度规定的薪资已包括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
6.3
本制度未规定事项,依据学校有关制度办理;
6.4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人力资源部行使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