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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质量检验制度

品牌质量检验制度 本文关键词:质量检验,制度,品牌

品牌质量检验制度 本文简介:窗体顶端品牌质量检验制度点击:1263关键字:品牌质量检验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际化品牌质量管理,规范品牌质量检验标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整个公司的品牌质量管理。第二章检验标准第三条检验标准的内容1、适用范围。2、检验项目。3、质量基准。4、检验方法。5、抽样计划。6、取样方法。

品牌质量检验制度 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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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质量检验制度

点击:1263

关键字:

品牌质量

检验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国际化品牌质量管理,规范品牌质量检验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整个公司的品牌质量管理。

第二章

检验标准

第三条

检验标准的内容

1、

适用范围。

2、

检验项目。

3、

质量基准。

4、

检验方法。

5、

抽样计划。

6、

取样方法。

7、

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8、

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第四条

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

1、

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检验。

2、

检验项目:将实施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

3、

质量基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并加之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4、

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何种观感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的,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5、

抽样计划:采用何种抽样计划表(例如计数值用MIL—SID—105D、计量值用MIL—STD—414)。

6、

取样方法:抽取样本,必须从群体批中无编倚地随机抽取,可利用乱数来取样;若群体批各制品无法编号,取样时必须从群体批任何部位平均抽取样本。

7、

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1)

属进料(含加工品)者,则依进料检验规定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通知仓储人员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批,则将检验情况通知采购单位,由其依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特采)。

(2)

属成品者,则依成品质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入库或出货,不合格批则退回生产单位检修。

8、

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1)

如检验时必须按特定的检验顺序来检验各检验项目时,则必须将检验顺序列明。

(2)

必要时可将制品的蓝图或略图列于检验标准中。

(3)

详细记录检验情况。

(4)

检验时于样本中发现的不良品以及于群体批次中偶然发现的不良品均应与良品交换。

第三章

不合格品的监审

第五条

目的

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堪修,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

第六条

范围

质量不符合规格的进料(含加工品,以下所称的进料,均含加工品在内),半成品及成品且认为不堪修者,但不包括下列二项:

1、

于进料检验时所判定的不合格的进料,应退货或特采。

2、

于进料检验后所发现的不合格的进料,且责任属进料供应商,应退货或交换良品。

第七条

实施要点

1、

发现不合格品,且认为不堪修者,立即由发现单位填具不合格品评审单(填妥不合格品的品名、规格、料号、数量、不良情况等)送请监审。

2、

监审时需审慎,并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1)

是否堪修或必须报废。

(2)

检修是否符合经济效益。

(3)

是否为生产的急需品。

(4)

是否能转用于另一等级产品。

(5)

是否有些部分可继续使用,有些部分堪修,有些部分必须报废。

3、

监审小组将监审情况及判定填入不合格品监审单内,并经总经理核准后,立即由有关单位执行。

4、

监审小组应于三日内完成监审工作。

第四章

制程质量异常处理

第八条

制程质量异常的定义

1、

不良率高或发现大量缺点。

2、

管理图有超连串、连续上升或下降趋势及周期时。

3、

进料不良,前工程不良品纳入本工程中。

第九条

实施要点

1、

发现单位于制程中发现质量异常,应立即采取临时措施并填写异常处理单,通知质量管理单位。

2、

填写异常处理单时需注意:

(1)

非生产者不得填写。

(2)

同一异常已填单,在24小时内不得再填写。

(3)

详细填写,尤其是异常内容以及临时采取的措施。

(4)

如本单位就是责任单位,则先确认。

3、

质量管理部设立管理簿登记,并判定责任单位,通知其妥善处理;质量管理部无法判定时,则会同有关单位判定。

4、

责任单位确认后立即调查原因(如无法查明原因则会同有关单位研商)并拟定改善对策,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5、

质量管理部对改善对策的实施进行稽核,了解现况,如仍发现异常,则再请责任单位调查,重新拟订改善对策。如已改善则向总经理报告并归档。

第五章

国际化品牌质量的日常检查

第十条

范围

1、

工作检查。

2、

生产操作检查。

3、

自主检查。

4、

外协厂商质量管理检查。

5、

质量保管检查。

6、

设备维护检查。

7、

厂房安全卫生检查。

8、

其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者检查。

第十一条

检查的频率

依检查范围的类别以及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而定。

第十二条

检查资料的回馈

要转知有关单位研讨改进,并作为下次检查的依据。

第十三条

实施要点

1、工作检查

(1)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配合执行。

(2)检查频率:

正常时每周1次,每次2-3人,但至少每月1次。

新进人员开始时每周一次,至其熟练后,与其他人员一样,依正常时的频率。

特殊重大的工作则视情况而定。

(3)工作检查表

2、生产操作检查

每周3次,每次2人。

3、自主检查

对每个检查站第2—3天检查1次,并视情况调整。

4、

外协厂商质量管理检查

(1)

质量管理部会同有关单位人员,不定期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原料供应商、加工厂商。

(2)

填写外协厂商质量管理检查表。

5、

质量保管检查

(1)

原料、加工品、半成品、成品等。

(2)

频率:每周1次。

(3)

质量保管检查表。

6、

设备维护检查

每周2次,每次2—3个设备。

7、

厂房安全卫生检查

频率:每周1次。

第六章

检验仪器量规的管理校正

第十四条

目的

确保体验仪器量规的精准,防止因仪器量规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仪器量规的使用寿命。

第十五条

范围

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仪器量规。

第十六条

实施要点

1、

所有检验仪器量规均需建卡,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

2、

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匀需参加讲习,由质量管理部负责排定课程并讲授。

3、

检验仪器量规应旋转于适宜的环境中,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4、

有关维护保养方面

(1)

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2)

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

(3)

在维护保养周期内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做记录。

(4)

检验仪器量规过程中,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

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

(6)

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耍要提供维护保养书,或相当的凭证。

5、

有关校正方面

(1)

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实施,并做记录,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则由使用人随时实施。

(2)

定期校正:

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实施。

(3)

临时校正:

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质量管理部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验仪器、量规不精准时,应立即校正。

检验仪器、量规如功能失效或损坏,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外借收回时。

(4)

检验仪器、量规经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

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代为校正。

(6)

检验仪器、量规经专门技术人员鉴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由质量管理部依本公司请购规定请购。

第七章

国际化品牌质量管理教育训练

第十七条

目的

提高员式的品牌质量意识、品牌质量知识及品牌质量管理技能,使员工充分了解品牌质量管理作业内容及方法,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并使用品牌质量管理人员对品牌质量管理理论与实施技巧打下良好基础,以利于发挥品牌质量管理的最大效果以及协助协作厂商建立品牌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范围

本公司所有的员工及协作厂商。

第十九条

实施要点

1、

教育训练依其内容分为经下三类:

(1)

质量管理基本教育:参加对象为本公司所有员工。

(2)

质量管理专门教育:参加对象为品牌质量管理人员、检查站人员、生产部及工程部的各级工程师与部门主管。

(3)

协作厂商质量管理:参加对象为协作厂商。

2、

依训练的方式,分为以下二种:

(1)

厂内训练:为本公司内部自行训练,由本公司有关人员讲授或外聘讲师讲授。

(2)

厂外训练:先派员工参加外界举办的质量管理市场讲座。

3、

由品牌质量管理部先拟订“质量管理教育训练长期计划”,列出各阶层人员应接受的训练内容,经核准后,拟定“质量管理教育年度计划”,列了各部门应受训人数,经核准后实施。

4、

品牌质量管理部应建立每位员工的质量管理教育训练记录卡,记录该员工已受训的课程名称、时数、日期等。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国际化品牌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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