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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精品专业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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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精品专业参考资料】 本文简介:某某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一、探放水制度一、各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二、接近积水地区时,必须编制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三、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位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四、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水。1、接近

某某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精品专业参考资料】 本文内容:

某某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

一、探放水制度

一、各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的原则。

二、接近积水地区时,必须编制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三、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位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四、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矿井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时。

3、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4、接近有可能出水的钻孔时。

5、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五、探放水期间施工单位必须有一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现场协调指挥。

六、探放水必须按照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二、矿井防治水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矿井必须绘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并将井上、下各种含水区域明确绘制在图上,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2.带水压采煤时必须制定相应技术措施,并编制开采设计,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且必须试采,试采合格后重批。

3.矿井必须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同时在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详细编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并要求每年对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进行一次修改完善,每季对年度防治水计划修改完善一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4.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必须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5.矿井必须每年雨季受威胁的区域,制定防治水措施,并组织成立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设备,由防治水领导组负责。

6.矿井必须坚持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必须配备至少两台探水钻,每台钻杆长度不少于100米,并定期检修、保养、保管、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确保能正常使用,由防治水领导组负责。

7.井下各工作地点必须规定水害避灾路线和抢险救灾预案,设置明显路标,并使全体井下人员熟悉,由安监科调度室负责。

8.矿井探放水必须配备专职人员和部门,必须执行班报、日审制度,探放水人员应纳入特殊工种管理,进行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由探放水领导组负责。各队当班探水报表及时报送矿调度室,调度室汇编后表报送领导签字。

9.探放水工程编制正规的探放水设计,内容包括探放水设计说明书,安全措施和工程图纸;探放水钻孔布置的位置、数量、角度、深度等。必须报分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做好探放水记录,探放水地点必须设置专用调度通讯电话及警铃,由探放水领导组负责。

10.矿井必须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即矿井必须设有主水仓,采区水仓。一个阶段或一个水平必须设一个水仓,水仓容量及配电设施符合《规程》规定。

二、地面防治水制度

1.防治水领导组对矿区内防汛工作进行排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夏季三防”计划。

2.矿井必须查明附近地表河流等积水量、标高,查明上述体能否通过裂缝老空或相邻矿井等通道进入本矿井下,查明邻矿老空和废弃井巷积水区位置、范围、标高、积水时间和积水量并外推30-60米,圈定探水警戒线,制定措施探放排水。接近探水警戒线时,一切采掘活动必须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原则。

3.使用中的钻孔(含其它通往井下的管路)孔口,必须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并安装好孔口盖。报废的钻孔(含其它管路)必须及时封孔处理。

三、井下防治水制度

1.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必须按《规程》规定并采取措施,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

2.相邻矿井的分界处矿井以断层分界时,防水煤柱必须根据地质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防水煤柱的变动,必须重新设计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3.编写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时,必须做好水文地质探查工作,查清构造发育情况及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压及隔水层岩性及厚度。

4.当井巷揭穿含水层,地质构造带前,必须采用防水混凝土或设置隔水层。必须编制探放水和注浆堵水设计。

四、井下排水

1.主要排水设备:(1)水泵:有工作、备用和检修,且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正常涌水量;(2)水管:有工作和备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最大涌水量;(3)配电设备:工作、备用电源要与水泵相适应。

2.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通往井筒一个往车场,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3.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主要水仓要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容量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

五、探放水制度

1.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所有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专项防治水措施。

2.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探放水记录板牌、班报、日报审阅制度和探放水验收制度。

3.矿井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圈定探水警戒线并严格执行“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并制定措施执行。

(1)接近淹井巷或小窑,老空区;

(2)接近溶洞,导水断层,含水层或接近积水区;

(3)上层不积水,在下层进行采掘活动,两层之间的距离小,即小于安全厚度的要求;

(4)探水地区内掘进,一次掘进长度达到了允许掘进的长度,或探水孔的超前距已经达到规定的限度;

(5)采掘工作面发现出水征兆;

(6)采掘活动突然发现断层,对另一盘的水文地质情况又不清楚;

(7)打开隔离煤柱放水;

(8)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9)采掘工作面接近各类防水煤柱线,为确保煤柱尺寸,要提前探明情况;

(10)在强含水层之上,工作面进行带压开采,对强含水层水压,水量,裂隙等情况不清楚,对隔水层厚度变化情况胸中无数,这时也需提早对含水层进行打钻,系统地了解含水层和隔水层情况。

4.探水前钻机的安装,钻场的支护,应在工作面迎头打好立柱拦板,与探水相适应的排水设备,要在措施中详细说明;提前完成后探水。

5.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制定措施,控制放水量,水压,做好记录;并做好放水撤人措施。

六、附则

防治水制度中不尽事宜或与《规程》规定有抵触的或本制度未到之处,参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三、矿井探放水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1.各采掘工作面遇到有可能出水的情况时,技术员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制订安全措施。采煤工作面应有先探后采设计,掘进工作面应有有疑必探设计。

2.探水眼的布置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3.探水眼的数量、角度、深度、位置应根据本工作地点的实际情况制定,编制在作业规程或措施中。

4.由生产、安全、调度、总工程师、探放水队队长、区队负责人统一对探放水措施进行审批。

5.探放水措施一式六份,分别交生产、安全、调度、总工程师、探放水队队长、队保存。

四、矿井探放水检查制度

1.各队队长、各班班组长为探放水的第一责任人,并建立探放水班报、日报及探放水牌板。

2.各队定期对探放班报、日报和探放水图板进行抽查并保存好记录。

3.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探放水措施执行和记录填写情况。

4.调度室汇报审批班组,填写日报。

5.生产技术科、调度室把领导审批后的日报建立台帐。

五、探放水奖惩制度

1.对在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人员罚款10元。

2.对在探放水过程中对险情的预测预报做出突出贡献者奖励100元。

3.在矿井组织的探放水检查中,对不及时参加的人员罚款10元,包括技术员、安全员。

4.对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不贯彻,不学习的单位罚款200元。

5.对在险情的处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奖励300元。

6.对探放水图板不及时填写的个人、班报和日报不及时递交的人员罚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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