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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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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规定 本文简介: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制定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管理程序、检查与考核等规则。第二条本规定依据电监会《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和《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规定 本文内容: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本规定制定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管理程序、检查与考核等规则。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电监会《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和《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管理。

第三条

管理职责:

(一)职能

1、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管理,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安全监察部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

2、公司各部门应配合安全监察部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

(二)权限

1、安全监察部有权对全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进行管理;

2、安全监察部有权对全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进行安排,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

3、安全监察部有权组织各级自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4、安全监察部有权组织研究存在的问题,审查评价发现的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的整改方案

5、安全监察部有权对全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开展情况、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二章

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

管理目标:

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一般事故隐患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公司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第五条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全面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提高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第六条

查评方式

(一)部门自查评,按所属专业、所辖设备自我查评。

(二)公司自查评,在部门自查评完成后进行。

(三)专家查评,在公司自查评完成后,由查评专家组进行查评。

第七条

查评的过程管理要求:

(一)查评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查评人员的培训工作,正确把握达标评级工作思想,掌握查评项目、评分标准等,领会评价的精神实质,防止走过场。

(二)查评工作按专业分组,各查评小组须认真组织评价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专业查评是专家负责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专家组组长代表公司组织专家评价工作。

(三)各生产部门的自查要充分发挥部门、班组的作用,将评价项目分解到部门、班组、岗位,自下而上进行查评。在部门、班组查评的基础上,公司查评专业组进行核实性检查。在各专业组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查评组长主持讨论自查结果,并形成企业的自查报告。各部门提供的资料必须是最新的资料,截止日期为被查评的上个月底。自查报告要认真细致准确,对查出的问题要细化、具体化,对所有问题各专业必须有分析,不能是问题的简单罗列。

(四)在各级专家查评组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前一个月,下一级要完成自查评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

(五)各级专家查评时下一级单位应每专业组配备1-3名联络员,专家查评组的联络员应积极配合专家查评工作,如实反映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隐患。

(六)自查评分要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只要危险因素尚未消除或尚未彻底消除,都要按标准扣分。

(七)自查评价报告不能就事论事,要把管理因素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分析,找出管理和责任制落实方面存在的差距。

(八)查评完成后,各专业组要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交换查评意见,提出整改方案。

(九)复查前,要按标准进行检查,新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要写入评价报告。

第八条

整改工作的管理要求:

(一)整改是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的重点。自查要本着“边查边整改”的原则,安排好整改工作。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查评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专家查评完成后,应召开专题会议,按查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制订和下发安全生产标准化查评问题的整改计划,并上报上级单位。

(三)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查出的问题,必须全部列入整改计划。做到整改方案、完成时间、资金、责任人四落实。

(四)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结论的个别问题与现场的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的,要组织专业会议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经生产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上报备案。

(五)各部门要针对专家组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梳理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制定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整改计划和措施。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认真搞好调查研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技术分析论证,严格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消除危及安全生产的严重隐患。

(六)突出时效。对具备条件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

(七)根据对问题危险度评估结果,按照危险程度的大小、严重程度将问题进行分类排队,作为今后安排、落实整改计划的依据。

(八)按照“计划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监督到位、验收到位、资料到位、绩效到位”的“七到位”要求,对专家组查评发现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对策,制定问题整改措施计划,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项目到人,责任到班组(值、专业)”,做到有监督、有考核,要求一般问题、管理性问题整改率达到100%,涉及到需要较大投入、花费时间较长的重大问题整改率达到80%,实现闭环管理。对部分暂时无法整改或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应提供安全技术论证报告,说明原因,并制定出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应经过分公司书面审批并落实,防止事故的发生。

(九)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绩效突出的部门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整改工作或整改项目落实不力的部门给予批评;对因重大问题整改或整改项目落实不力、未及时制定并落实事故预防措施的部门给予批评;对因重大问题整改不力而酿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整改过程中的技术资料、试验记录、安全措施、整改报告、整改的原始资料等必须妥善保存、分类保管。为复评工作做好准备,原始资料保管应落实责任制,落实到整改项目负责部门和整改项目负责人。

(十一)安全性评价整改工作以取得实效为目的,以巩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为出发点,以落实整改责任制为手段,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性评价整改运作体系。

第九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作为一种工作方法,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生产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并积极应用到日常工作中去;作为一种工作标准,各级人员要认真研究查评依据,提高管理标准和工作质量。

第十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整改工作不能就事论事,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深层次的问题。要从加强管理、加强培训、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等几个方面下功夫。通过整改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不能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当成工作任务来完成,要变成安全生产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一种机制。

第三章

管理条件和管理方法

第十一条

管理条件:

(一)有规范的技术管理及基础资料管理。

(二)查评人员熟悉所查评专业的国家、行业和主管部门颁发的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第十二条

管理方法:

(一)定时评价、定量评价、模糊评价相结合;

(二)采用评分法量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文字说明与数字分析相结合;

(三)自我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

(四)采用计算机网络管理。

第四章

绩效评定和考核

第十三条

绩效评定: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管理制度,明确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规范的符合情况、安全管理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的测量评估的方法、组织、周期、过程、报告与分析等要求,测量评估应得出可量化的绩效指标。

第十四条

考核

(一)安全监察部及生技部负责对各生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及整改完成情况及完成率根据公司奖惩规定进行考核,不对查评问题的多少考核。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提出的问题属于以下三类情况之一者,经确认可不进行考核。

1、需大修解决的问题,而整改期间又无大修计划的项目。

2、需大量资金保证,而整改期间资金无条件落实的项目。

3、经生产副总经理确认的其它项目。

第十五条

专家组的接待工作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协助,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的主要精力放在现场查评以及同专家学习交流方面。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六条

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日常的检查与考核。

第十七条

本规定与上级部门规定发生冲突时,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起草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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