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方案 本文关键词: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建立,方案
XX县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方案 本文简介:2016年XX县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方案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4]25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初拟XX县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方案如下:一、精准扶贫工作思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
XX县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方案 本文内容:
2016年XX县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4]25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初拟XX县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方案如下:
一、
精准扶贫工作思路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4]25号)要求,全县统一安排部署,按照“乡为单位、分级负责、精准识别、精准扶持、动态管理”总体要求,通过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找准扶贫对象,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县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二、
精准扶贫工作原则
(一)坚持乡镇为主体,分级负责的原则,有序开展精准扶贫各项工作。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引导第三方监督,实行公示公告,确保政策公开、规则公平、结果公正,群众公认。
(三)坚持程序统一,精准识别的原则。严格按照《XX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流程,认真开展扶贫对象识别认定,做到结果准确、群众满意。
(四)坚持尊重群众意愿,精准扶持的原则。摸清扶贫对象帮扶需求,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到村到户帮扶规划,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措施。
(五)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涉农资金普惠到贫困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特惠到贫困户,做到“精准滴灌”。
(六)坚持进出有据,动态管理原则。建立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脱贫则出,返贫则进,实现有出有进、进出有据。及时更新扶贫对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精准扶贫工作的目标
找准扶贫对象,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做到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让扶贫对象“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建设好班子”,确保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四、精准扶贫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主要任务。
1.建立精准识别机制。组织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对象识别,引入第三方监督,坚持公示公告,提高执行力,确保识别结果真实、准确,做到户建卡、村造册、乡立薄、县归档。
2.建立精准扶持机制。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扶贫措施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因地制宜、因村因户施策,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建立驻村工作队制度,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3.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构建县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建立扶贫对象进出机制,使稳定脱贫的扶贫对象及时退出,低于农村扶贫标准的农户及时纳入。及时开展扶贫信息网络数据更新,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
(二)重点工作
1.
制定实施细则。制定《XX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细则》。
2.组建工作队伍。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乡镇、行政村。大学生村官,结合六大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等活动,组建驻村工作队,开展精准扶贫相关工作。
3.
组织宣传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县扶贫移民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乡(镇)、行政村、第三方等工作人员的宣传培训。
4.开展精准识别。以乡(镇)党委和政府为主体,按照农户申请、民主评议、逐级审核、公示公告等规定程序,精准识别农牧区扶贫对象,并建档立卡。
5.
实施精准扶贫。将各项扶贫措施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针对致贫原因,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责任,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向贫困村派驻工作队,发挥牵线搭桥、引资引智、参与管理等工作,确保扶贫政策和资源精准落到农牧区扶贫对象头上。
6.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农牧区扶贫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变化等情况,按期对脱贫扶贫对象和低于农村扶贫标准的农户进行核查,实现农牧区脱贫对象有进有出,进出有据。
五、精准扶贫工作需出台的配套政策
(一)XX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二)XX县驻村工作队制度。
(三)XX县农牧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
六、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范围
全县26个乡镇,171个行政村区域范围内所有农牧民。
七、推进方式步骤
(一)推进方式。全县统一安排部署,全面有序推进。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进度。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171个行政村扶贫对象识别、建档立卡、结对帮扶(包乡联系单位、县级联系人)、制定计划、数据录入等工作,2015年1月底前,完成数据更新工作。主要分为七个阶段。
1.前期准备工作阶段(2014年5月底前)。各相关部门(各包乡联系单位、定点援建单位、县级包乡联系人)、各乡镇制定实施细则、组建工作队伍、组织宣传培训等。
2.对象识别阶段(2014年6月底前)。完成初选对象、公示公告等工作。
3.结对帮扶阶段(2014年7月底前)。研究提出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4.制定计划阶段(2014年8月底前)。完成制定到村到户帮扶计划,已确定的贫困户、贫困村填写《扶贫手册》、《贫困村登记表》等工作。
5.数据录入阶段(2014年9月底前)。将《贫困手册》、《贫困村登记表》等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6联网运行阶段(2014年10月底前)。县扶贫移民工作局牵头将录入数据在本级范围内联网并并试运行。
7.数据更新阶段(2015年1月底前)。完成农村扶贫对象信息及时更新、录入和动态管理等工作。
八、精准扶贫工作各级工作职责
(一)县级工作职责。制定实施细则;县委组织部组建驻村工作队;县扶贫移民局组织开展乡镇、村、调查员和第三方工作人员培训;县扶贫领导小组组织指导乡镇、村开展工作;督查考核;审定公告农牧区扶贫对象名单;建立农牧区扶贫对象电子档案。
(二)乡镇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宣传动员;组织指导村开展工作;审核、公示上报农牧区扶贫对象名单;指导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研究提出帮扶方案,制定帮扶计划;建立农牧区扶贫对象登记薄。
(三)行政村工作职责。开展政策宣传;制定具体识别操作办法;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大会);公示初选对象名单;会同驻村工作对调查、掌握农牧区扶贫对象困难及需求,提出帮扶方案,制定帮扶计划;接受上级督查和考核;建立农牧区扶贫对象花名册,妥善保存原始档案。
九、精准扶贫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扶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乡镇党委、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督导县扶贫移民工作局负责人亲自抓,精心组织部署,牵头开展指导、督查和考核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宣传培训。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分级召开宣传动员大会,把上级有关政策宣传到村、到户,保护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认真组织各类培训,确保程序规范、识别准确。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查乡、乡查村”原则开展专项督查,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工作实效。
(四)实行全方位监督。县、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引入第三方参与,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