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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计划介绍

引领计划介绍 本文关键词:引领,计划,介绍

引领计划介绍 本文简介:教育学部——未来教育领袖的摇篮你想了解国际教育的发展动态吗?你想洞察中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吗?你对中国的教育现状满意吗?你想改变中国的教育吗?选择教育学部,成就教育之梦,欢迎加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育人兴邦,教育为基。北师大教育学科历史悠久,实力雄厚,是全国最早设立教育学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最早设

引领计划介绍 本文内容:

教育学部

——未来教育领袖的摇篮

你想了解国际教育的发展动态吗?

你想洞察中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吗?

你对中国的教育现状满意吗?

你想改变中国的教育吗?

选择教育学部,成就教育之梦,欢迎加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育人兴邦,教育为基。北师大教育学科历史悠久,实力雄厚,是全国最早设立教育学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最早设立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最早拥有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单位。多年来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教育学一级学科评估第一名。拥有教育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有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比较教育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数字学习与教育公共服务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重要科研基地;2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学类本科专业,含教育学、公共事业管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教育技术专业。

名师荟萃,薪火相传。教育学部现有教师216人,其中教授80人,副教授73人,91%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16%的教师具有海外博士学位。有一批成就卓著、在全国乃至国际教育研究领域享有盛誉的教育学家。教育学部是中国教育科学研究的桥头堡和策源地,是国家重大教育政策的咨询中心,广泛参与国家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的制定工作。教育学部还是我国高校教育学科对外交流的领跑者,是“国际顶尖教育学院联盟”的发起者,同英国伦敦大学教育学院、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教育学院、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日本京都大学等数十所国外著名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为实施人才培养国际化战略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春风化雨,滋兰树蕙。2011年,教育学部跻身国家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学院”行列,为创新人才培养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学部明确提出了培养具有扎实的学术基础、丰富的实践能力、宽阔的国际视野和不竭的创新精神的一流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学部推进一系列改革措施:推行本科生导师制,加强对学生的个性化指导;实行宽口径培养,充分尊重学生的专业选择自主权;实施学生科研能力助长计划,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施行实践能力拓展计划,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加大人才培养国际化战略,促进学生国际交流;开展“1+1+1”就业创业推进计划,提高就业创业竞争力。教育学部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教育学者、教育管理者、教育技术工程师和优秀教师,他们中的杰出代表如我国著名教育家顾明远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校长董奇教授、北京大学前党委书记闵维方教授等。毕业生在全国教育系统中享有良好的社会声望。2011年-2013年,连续3年学部本科就业率达到100%。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含保送生)招生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学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坚持精英教育,培养拔尖人才。作为教育部首批确定的22所自主选拔试点高校之一,我校2014年根据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国家教育改革试点学院需要,以及学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改革要求,继续面向全国,通过多元考核,综合评价,择优自主选拔(含保送生,以下简称自主招生)具有学科兴趣和特长基础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

招生类型

学校自主招生设有星光计划、引领计划和攀登计划。

星光计划:为我校经管法类、数理技术类、生化环境类和文史类等四类专业(见附件1)择优选拔具有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引领计划:顺应国家“试点学院”教育学部(见附件2)人才培养改革要求,吸引和择优遴选热爱教育事业、对推动教育改革有浓厚兴趣的优秀学生。

攀登计划:择优选拔对天文学(招理工类考生)或哲学(兼招文理生)专业领域(见附件3)具有浓郁兴趣的优秀学生。

二、

申请条件

1.

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根据我校要求自主申请三项自主招生计划之一:

1)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学校学生(按保送生录取的限报英语、日语、俄语专业)。

2)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等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3)具有科技创新,及文学、语言文化(含英语)等方面特殊才能,以及获得其他突出成绩(含校长特别推荐或专家推荐)。

2.

具有其他特殊条件

1)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限报引领计划和攀登计划(点击查看校长实名推荐学校名单)。

2)按我校要求经中学推荐的学生限报确定的自主招生计划。

3)综合素质高,且有培养潜质,综合排名在年级前10%者,可报考引领计划。

4)对天文或哲学学科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者可报考攀登计划。

三、

申请方式

考生自荐、具有推荐名额的中学推荐、或校长实名推荐。

四、

考核方式

1.

按我校要求经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直接参加复试,包括多项能力测试、专家面试和体质测试。

2.

其他自主招生(含保送生)考生:

1)星光计划和引领计划:我校根据考生在联考中报考我校的志愿顺序和申请条件通过初审的自荐考生,以及联考中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中学推荐考生,须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招生联考,考试科目为数学、物理(理工类考生),或语文、数学(文史类考生)。联考合格者,须参加北师大组织的复试,包括多项能力测试,专家面试和体质测试。

2)攀登计划:学校初审合格后,须参加北师大组织的数学、物理(天文学专业)或语文、数学(哲学专业)文化课初试,以及多项能力测试、专家面试和体质测试复试。

五、

合格资格确定

学校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形成的综合成绩(不含体质测试成绩)等,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其中引领计划和攀登计划综合成绩中,文化课占50%,多项能力占20%,专家面试占30%;星光计划综合成绩中,文化课占70%,多项能力占20%,专家面试占10%;校长实名推荐综合成绩构成中,多项能力占40%,专家面试占60%。除引领计划外,合格资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其中攀登计划各专业计划发放合格资格50人。

六、

录取要求

1.符合教育部外国语学校保送条件者,按保送生录取。

2.符合下列条件的相关计划合格考生,以第一志愿第一顺次报考北师大:

1)

星光计划: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省份为第一次模拟形成的调档线,下同)者,按与我校签订的协议在考生所填报的前两个自主招生专业中安排录取;在调档线下20分(750分制,下同)以内,且不低于同科类一本线者,按实考分在认定专业类中安排录取;

2)

引领计划: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下20或25或30分以内,且不低于同科类一本线,即予录取,以我校协议要求为准;

3)

攀登计划: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下30分或35分或40分以内、且不低于同科类一本线,即予录取,以我校协议要求为准;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4)

校长实名推荐:根据高中学业成绩、多项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综合评价。合格者,享受所报自主招生计划的最高录取优惠,特别优秀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科类一本线,即予录取,以我校协议要求为准。

七、

报考程序

1.星光计划和引领计划

1)联考

?

须于2013年12月22日至2014年1月1日通过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考平台(网址:http://www.ccuut.edu.cn)进行报名。

?

按另行通知要求通过联考平台查询初审结果、缴费、打印初试准考证等。

?

2014年3月1日参加联考,地点为各省(西藏除外)主要城市。

2)校考

2014年3月中旬,通过北师大网上报名系统(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进行联考结果查询、打印校考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校考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我校网上通知为准。

2.攀登计划

须通过北师大网上报名系统(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进行报名、查询初审结果、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具体安排如下:

2013年12月22日至2014年1月5日通过北师大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2014年

1月14日至22日,通过北师大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2月10日至16日,通过北师大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2月22日至23日,参加文化课、多项能力、面试和体质测试,地点为北师大。

3.校长实名推荐

须于2013年12月22日至2014年1月5日通过北师大网上报名系统(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进行报名,其余考试环节均须按所报自主招生计划的时间要求和程序规定完成(详见报名系统说明)。

八、

约束与监督机制

1)

北师大自主选拔录取在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工作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

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将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等机构备案,按教育部政策要求对合格资格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3)

北师大自主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

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58807862

九、

特别说明:须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所申请自主招生计划报名截止前通过EMS(以邮戳为准)寄送报名材料,包括:2014年自主招生申请表(报名系统打印)、自荐报告(限1500字,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等),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等。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区101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5,并及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上述材料寄达情况。如寄出3天未查询到寄达情况,请联系快递公司或我校。星光计划和引领计划考生须确保在1月6日前寄达材料。

十、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页:http://admission.bnu.edu.cn

咨询电话:010-58804098

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件精神,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继续面向全国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同时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九校将继续联合进行卓越大学联盟学科基础测试(以下简称学科基础测试)。具体内容如下:

1.

一、

领导机构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1.

二、

招生对象

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全国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

全国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特长突出,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知识竞赛省级及以上奖;或者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或者专利;

2.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任意一门学科单科学习成绩各学年均位于年级前10%或考评均为A级的高中毕业生;

3.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阶段在人文学科、语言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

4.具备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具有培养潜能,且高中三年学习成绩优异者。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确定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专业(见附件)。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五、申报程序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采取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的申请方式。

(1)中学推荐:我校根据近3年录取新生情况,向全国已同我校签订优秀生源基地的中学及部分其他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并寄发推荐名额。就读于获得推荐名额中学且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向中学申请。

(2)学生自荐: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条件的考生可自荐报考。

2.申请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所有考生,须在2013年12月22日9:00

-2014年1月2日9:00,登录“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http://211.151.240.39/excellent_student/)网上报名。

3.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考生认真准备以下申报材料并顺序装订成册(获奖证书按照时间顺序装订,普通A4纸大小):

(1)卓越大学联盟2014年学科基础测试申请表;

(2)个人自述材料(1000-1500字,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市级及以上)或其它证明申请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材料。

4.请考生打印申请表交中学确认盖章,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于2014年1月3日之前(以邮局寄出邮戳为准)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体育馆南厅A15房间),邮编:100081。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属中学推荐类型的考生,其申报材料由中学统一收齐、寄送(特别提醒:如考生申请2所高校,请将申请表和申报材料一并分别寄送)。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六、资格初审

1.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申报材料初审工作。

2.初审工作根据考生的申请条件及个人申报材料,遵循规模控制、突出专长、全面考核、优中择优,并兼顾生源质量与地区分布的合理性原则进行。

3.初审结果将于2014年1月12日通过报名系统公布。

七、学科基础测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报名系统通知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

2.测试科目:理工类考生考核学科基础测试一(涵盖数学与物理知识),文史类考生考核学科基础测试二(涵盖数学与语文知识)。

3.测试时间:2014年3月1日。

八、综合复试

1.我校根据学科基础测试成绩,同时参考考生申报材料情况,确定参加综合复试的入选名单。对于少数具有特殊才能、有强烈从事国防事业志向的考生,根据本人申请,经专家评议,学校可对有关考生另行组织复试。届时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请点击)查询相关名单和复试安排等信息。

2.复试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进行,方式为专家面试。

3.入选考生请按照我校规定时间,持学科基础测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来我校参加复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九、选拔原则

1.

根据考生学科基础测试成绩和综合复试成绩各占50%测算成绩,并兼顾考生申报材料、学科特长及各省份生源情况,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及认定等级。入选考生在《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专业目录》(见附件)中选择、填报专业志愿。

2.

我校将加大对农村户籍考生的政策倾斜,在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初审和认定资格等环节适度提高农村户籍考生比例。

3.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决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赛区一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以及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请在申报材料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申请材料(获奖考生)”,可直接获得笔试资格。笔试通过者方可参加综合复试。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我校实行单独划线,并认定资格。

4.

认定结果将通过学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上网公布。

十、优惠政策

1.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认定分为三个等级:

A档:我校本科一批提档线降40分;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提档线,满足填报的第1专业志愿;

B档:我校本科一批提档线降20分;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提档线,加5分选择专业,且满足所填报的前3个专业志愿之一;

C档:我校本科一批录取线上,加5分选择专业,且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之一。

2.各项优惠政策均不低于当地一本线。提档线在平行志愿省份指第一次模拟形成的提档线。

3.各类认定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考,并按以下方式填报志愿,方享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

(1)填满专业志愿且不重复,并服从专业调剂;

(2)A、B档考生在自主选拔志愿批次(若无自主选拔志愿批次,则必须在平行志愿A志愿或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3)C档考生在平行志愿A志愿或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十一、监督机制

1.

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3.

推荐中学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按照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它说明

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10-68913345,68949926

监督电话:010-68912257

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bit.edu.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考生请注意浏览我校招生网,我校将在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22日

附件:

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专业目录

学院名称

大类招生专业

科类

宇航学院

航空航天类

理工

工程力学

理工

机电学院

武器系统与工程

理工

机械电子工程

理工

机械与车辆学院

机械工程

理工

车辆工程

理工

光电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理工

信息与电子学院

电子信息类

理工

电子信息类(试验班)

理工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

理工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类

理工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理工

材料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理工

化工与环境学院

化工与制药类

理工

环境工程

理工

生命学院

生物科学类

理工

生物医学工程

理工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类

理工

理科试验班(数学菁英班)

理工

物理学院

理科试验班(物理菁英班)

理工

化学学院

化学类

理工

理科试验班(化学菁英班)

理工

管理与经济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理工

工商管理类

理工

国际经济与贸易(理)

理工

国际经济与贸易(文)

文史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经济学(理)

理工

经济学(文)

文史

社会工作

文史

法学院

法学

文史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史

日语

文史

德语

文史

西班牙语

文史

设计与艺术学院

工业设计

理工

徐特立学院

理科试验班(徐特立英才班)

理工

备注:最终录取专业以《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

关于举行2014年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人才选拔的综合评价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含医学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香港大学(按国家院校代码为序)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2014年上述高校继续在自主选拔录取中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考试成绩。

每位考生最多可报3所高校。所报考的高校互为平行关系,志愿不分先后(具体政策以各联考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办法或政策为准)。各高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独立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资格。各高校面试时间尽量错开。

本次联合考试定于2014年3月1日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

理工科类专业考核科目: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文史类专业考核科目:人文科学基础(语文、数学)。各高校自行决定成绩使用方式。

具体要求请参阅各高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01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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