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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简介:xx有限公司证照、印章及介绍信管理制度(暂行)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的保管及使用审批程序,确保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的保管及使用,特制定本工作规范。本守则适用于公司全体从业人员。第二章适用范围公司各类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的保管;公司各类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的使用。第三章名词解
《印章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内容:
xx有限公司
证照、印章及介绍信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公司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的保管及使用审批程序,确保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的保管及使用,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本守则适用于公司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适用范围
公司各类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的保管;
公司各类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的使用。
第三章
名词解释
证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高新技术认证、专利证书等;
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等;
介绍信:派人到其他单位联系工作、了解情况或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时用的函件,用以介绍身份以及联系接洽事宜。
第四章
管
理
第一条
证照
一、保管: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高新技术认证、专利证书等由综合行政部负责管理,综合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二、使用:
(一)证照资料原件如需携带外出,外借人员必须填写《证照借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副总裁签批同意后方可外借;
(二)外借证照资料原件使用完成后,借用人员须立即将证照原件归还至管理员处,双方同时在《证照借用申请单》如实填写归还情况并签字确认;
(三)使用证照资料复印件时,应填写《证照复印件使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副总裁签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加盖“再次复印无效”印章;
(四)使用需加盖公章的证照资料复印件,应按照印章使用审批流程要求,完成公章使用审批流程,同时填写《证照复印件使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副总裁签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加盖“再次复印无效”印章;
三、各类证照的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工商、税务、国土等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办理各种证照的年检、变更、更换等工作,保证公司经营主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条
印章
一、刻制:
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印章刻制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需要,填写《印章刻制申请单》完成相关签批手续后才可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
二、保管:
(一)公章、合同专用章由综合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二)法人印鉴章由财务部出纳负责保管;
(三)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会计负责保管;
(四)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
(五)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负责保管;
(六)各类印章应保管于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放置、转交或委托他人代保管;如遇指定管理人员休假或特殊情况外出需移交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管理。移交时必须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同时在第三人见证交换的情况下完成交接工作,不得私自转交;
(七)各类印章如遗失或被盗,除事发后立刻上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向当地公安机关及印章备案管理机关报案,并立即依法办理印章作废的各项手续。
三、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一)用印部门必须如实填写《用印登记表》,用印文件及资料须按使用事由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副总裁审核,总裁签字审批;
(二)签批后用印部门经办人员将《用印登记表》原件及需加盖印章的文件资料一并交由印章管理人员审核后用印;
(三)已完成并通过审批流程需要用印的各类合同类文件,应将完成签批手续的《合同审批单》连同需用印合同一并交印章管理员处用印。同时提交《合同审批单》复印件一份交印章管理员存档备查。(合同审批单原件与一份用印后的合同原件交公司档案室存档备查);
(四)用印完成后,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在《用印登记表》上如实填写该次用印情况;
(五)未经总裁签字批准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在空白纸张、页面/介绍信上加盖公司印章。如遇特殊情况需在空白纸张、页面/介绍信上加盖公章的,申请用印部门必须如实填写《用印登记表》最终经总裁签批后管理员方可用印;
(六)未按规定完成印章使用签批手续的合同、文件、资料等,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用印;
(七)除特殊情况外,公章、合同专用章不得外借。若确因工作需要,需携带公章、合同专用章外出,必须填写《印章借用申请单》,经副总裁和总裁同时签批同意后方可外借。携带公章、合同专用章外出使用时,由保管人员及用印部门指派专人同时在场,由保管人按公司审批要求盖印,确保专项使用;
(八)印章管理人员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违规使用印章,一经发现,除与相关人员一起承担由此给公司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外,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更换和销毁:
印章如有损坏需更换或依法需进行销毁的,由印章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需经总裁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同意,方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和销毁;发票专用章、法人印鉴章、职能部门章需经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更换和销毁。
第三条
介绍信
一、印制:公司介绍信统一由综合部印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介绍信;
二、保管:介绍信由综合行政部负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三、使用:
(一)介绍信在使用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介绍信管理人员在开具介绍信前,必须填写《介绍信使用登记表》经介绍信使用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方能开具;
(二)介绍信一式二份(使用联和存根联),介绍信管理员在开具介绍信时必须将介绍信的内容明确具体的填写,使用联与存根联内容必须一致。同时使用联上必须注明。
(三)介绍信使用记录及申请表单原件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存档备查。
第四条
归档
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管理人员定期(年度)将相关申请单原件/存根联统一移交公司综合行政部档案管理员处,完成书面交接工作手续。
第五章
附
则
本制度由综合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经董事长批准签发后执行。
签
发
人:
二0一五年
月
日
附件:
1、
《证照借用申请单》
2、
2、《证照复印件借用申请单》
3、《印章刻制申请单》
4、《用印登记表》
5、《印章借用申请单》
6、《介绍信》
7、《介绍信使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