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东乐镇五墩村文化广场建设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山丹县,实施方案,文化广场,建设,东乐镇五墩村
山丹县东乐镇五墩村文化广场建设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山丹县东乐镇五墩村文化健身广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二〇一四年十二月第一章总论1.1概论项目名称:东乐镇五墩村文化健身广场申报单位:山丹县东乐镇人民政府项目地点:东乐镇五墩村十一社项目性质:新建1.1.1项目背景茁壮强健的体魄、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是中华民族持久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根本保证。“以人为本”,
山丹县东乐镇五墩村文化广场建设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山丹县东乐镇
五墩村文化健身广场建设项目
实
施
方
案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论
1.1概论
项目名称:东乐镇五墩村文化健身广场
申报单位:山丹县东乐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点:东乐镇五墩村十一社
项目性质:新建
1.1.1项目背景
茁壮强健的体魄、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是中华民族持久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根本保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一直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信心百倍、豪情满怀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辟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群众体育的蓬勃开展、全民体质的整体增强将成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因此,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将比以往表现出更为强劲的态势,前景令人鼓舞。党和国家发展目标、全面推行全面健身运动的体育方针和政策,无疑是群众性体育活动设施建设项目的时代背景。
1.1.2建设的重要性
东乐镇五墩村位于东乐镇向东2.5公里处。由于干旱少雨,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发展缓慢,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全村共有9个社,384户,1876人,耕地面积6000亩,其中保灌面积5200亩。村文化健身广场建设,对加强该村文化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1.1.3建设的必要性
五墩村人民有着热爱体育事业的优良传统,在春节、元宵、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群众舞狮子、玩龙灯、看戏曲表演、篮球赛等各种活动。近年来,随着群众生活的改善,视野的开阔,观念的转变,文化生活也日益丰富,但是,没有规范且宽阔的活动场所,群众体育活动受到很大的制约,在此情况下,建设群众体育健身广场,成为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国家体育总局从“十二五规划”开始,将农村体育设施建设的重点以行政村为主要对象向农村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转移。五墩村建设群众体育健身广场,对于满足全村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保健需求,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蓬勃开展,增强人民体质;对于丰富农村文化,繁荣文明村风,构建和谐农村,都是十分必要的。
1.2项目建设的内容
广场总面积2236平方米,其中:
(1)篮球场地:占地面积500平方米;
(2)文化长廊:29米;
(3)文化活动室:占地面积108平方米;
(4)室外健身场地:占地面积1628平方米。
第二章
项目单位概况
2.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东乐镇人民政府历来重视群众体育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群众体育事业,近年来,五墩村引导群众开展日常体育活动,广大群众兴趣盎然,群众体质不断增强,促进了文明风尚的形成和发展。目前,广大群众渴望能有条件更好的、功能更完善的健身广场。
2.2项目优势
2.2.1选址优势
文化广场位于五墩村二社和十一社接壤处,规划总面积2236平方米,改区域具有以下特点:
(1)文化广场位于五墩村二社和十一社的中心地带,群众聚居,方便群众开展活动;
(2)面积大,可容纳人数多,能满足群众的健身和文化活动需求;
(3)乡村道路硬化,交通便利,群众来往方便;
(4)群众习惯,也都乐意在此聚集活动,有很好的群众基础;
(5)水电路等基础条件好,不用再此占用耕地。
2.2.2广场功能
广场建成后,可以同时满足500余人开展活动,安排专人管理,提供一下服务:
(1)健身设备:安装篮球、乒乓球等设备,健身器材10套;
(2)健身指导:定期刷新宣传栏,宣传有关运动保健知识;
(3)竞赛活动:组织各类人群的体育赛事,促进竞技水平提高;
(4)健身组织:定期组织全村体育协会负责人会议,促进健身活动;
(5)休息娱乐:在文化活动室里安排棋牌、茶社等设施。
第三章
建设方案及投资预算
3.1工程建设方案
广场面积2236平方米,主要完成土方夯填和硬化,文化活动室建设108平方米,购置篮球、乒乓球和健身器材等体育用品。
3.2投资预算
工程预算总投资58.86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50.8万元,其他费用8.07万元。
3.3资金来源
工程预算总投资58.86万元,全部为群众自筹。
3.4实施进度
建设期为3个月(2014年6月—2014年8月)
3.5项目责任
项目单位:东乐镇五墩村
项目负责人:刘克元
责任措施:分工负责,确保安全、质量和进度
资金管理:建立专账,专款专用,接受组织审计和群众监督。
第四章
目标和意义
4.1发展目标
全民健身运动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也是中华民族持久屹立于民族之林的重要保障,符合我国新时期的发展战略,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于《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精神和发展目标完全一致。
4.2社会意义
村文化广场的建设,能有效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和全民建设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通过有组织的竞技运动和松散型的自由健身活动,培养群众的审美意识、运动情趣,增进人际交往,丰富文化生活,有效实现全村群众身体素质的提高和精神面貌的改善,从而最大限度的提高工作的效率,促进全村经济社会进步,因而具有良好的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