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纳雍县东关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本文关键词:纳雍县,奖惩,教学质量,东关,办法
2011纳雍县东关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本文简介:纳雍县东关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办法(2010——2011学年度用)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深化我校初中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我校初中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品位,推进我校初中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2007年《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关于加快全区教育事业发展
2011纳雍县东关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本文内容:
纳雍县东关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2010——2011学年度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深化我校初中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我校初中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品位,推进我校初中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2007年《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关于加快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共纳雍县委、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纳雍教育“十一五”规划》《纳雍县人民政府文件(纳府发[2008]3号)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该办法已于2010年8月14日经学校行政办公会通过,全体教师会议上公布,并于2010年10月22日经第二届第三次教代会审议通过,现公布实施。
一、奖励办法
A.奖金设置
1、九年级中考、八年级抽考教学成绩,以县下发的各类别奖项的奖金为基数,学校再分别加奖100%的奖金,予以奖励。
2、七年级学年末设置教学成绩奖。考试科目均分总分获第一名的班级,奖参考科目所有教师总计800元;获第二名,奖参考科目所有教师总计600元。
3、教师、学生个人成绩奖:学校学年末各年级学生个人成绩总分第1名奖学生80元,第2、3名分别奖学生60元,第4、5、6名分别奖学生40元;所教学生个人考试科目总分获全年级第1名,奖班级考试科目所有任课教师总计300元;所教学生个人考试科目总分获全年级第2、3名,分别奖班级考试科目所有任课教师总计200元;所教学生个人考试科目总分获全年级第4、5、6名,分别奖班级考试科目所有任课教师总计100元;
B.奖金分配方式
1、教育质量奖:若获奖,用县下发的奖金平均分发给本学期在学校担任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注:借调、进修、离职、外出培训在一学期及其以上的人员等不参与分配)
2、教学成绩奖。
九年级中考、八年级抽考教学成绩奖(含奖学校部分和奖抽测年级科目及初三中考科目教师两部分):分年级(九年级占60%,抽测年级占40%),以参考班级(或抽考班级)为单位核算。计算方式:九年级:1、计算出参考所有班级的所有学科平均分的总分,与全县初中一类学校的同级所有学科平均分总分相比,平均分总分大于全县初中一类学校的平均分总分的班级获奖;小于或等于全县初中一类学校的平均分总分的班级不得参与奖金分配。2、县下发和学校配发的奖金之和除以各班级高出县所有学科平均分总分的总分值所得的商再乘以各获奖班级高出县所有学科平均分总分的分值所得结果即为该班级参考科目教师应获得的奖金。八年级:1、计算出被抽考所有班级的所有学科平均分的总分,与全县初中一类学校的同级所有学科平均分总分相比,平均分总分大于全县初中一类学校的平均分总分的班级获奖;小于或等于全县初中一类学校的平均分总分的班级不得参与奖金分配;同时计算出抽考班级的平均分总分大于全县初中一类学校的平均分总分的差值分别乘以其抽考的总人数得出该班所高的总分。2、县下发和学校配发的奖金之和除以各班所高总分的总和再乘以各班所高的总分所得结果为该班任该科目的教师应获得的奖金。
二、处罚办法及罚金分解方式。
A.若学校教育质量受罚,罚金从每一个本学年在编在岗的教师工资中以平均值扣除上缴。
B.中考和参加抽测科目单科平均分低于县一类学校平均分15-20分和20分以上的,县分别处罚学校任该科目的教师1000元、2000元,在此基础上学校再加处罚任该科目的教师50%的罚金(即总罚金分别为1500元、3000元)。罚金以班级为单位核算,分解到参考(或抽考)班级任课教师身上并从其工资中扣除。计算方式为;
九年级:1、计算出参考所有班级的该科目平均分,与全县初中一类学校的同级同科平均分,平均分大于或等于全县初中一类学校的平均分的班级免予处罚、低于的受处罚。2、总罚金除以各班级该科目的平均分低于县初中一类学校的平均分的总分值再乘以各班级该科目的平均分低于县初中一类学校的平均分的差值,所得结果为该班任该科目的教师应扣除的罚金。八年级:1、计算出被抽考所有班级的该科目平均分,与全县初中一类学校的同级同科平均分相比,平均分大于或等于全县初中一类学校的平均分的班级免于处罚。2、平均分低于的受处罚,同时计算出其科平均分低于全县初中一类学校的平均分的差值分别乘以其抽考的总人数得出该班所低总分。3、总罚金除以各班所低总分的总和再乘以各班所低的总分所得结果为该班任该科目的教师应扣除的罚金。(注:同一教师任多个班级罚金累加)。
另:八、九年级核算科目、方式与县同。相关的平均分数据由教务处提供,并最终核算。
本办法所涉及的相关奖金和罚金以县兑现2011年教育教学的相关奖惩的当月兑现。解释权归校长室。
纳雍县东关中学
201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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