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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龙发20096号农村干部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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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龙发20096号农村干部考核方案 本文简介:沂龙发[2009]6号中共龙家圈乡委龙家圈乡人民政府二OO九年农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方案(2009年1月10日)为进一步完善目标决策、执行责任、监督考核三个体系建设,切实调动全乡农村干部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按照目标量化、程序细化、分级负责、加强领导、严格奖惩的原则,推动全乡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沂龙发20096号农村干部考核方案 本文内容:

沂龙发[2009]6号

中共龙家圈乡委

龙家圈乡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农村干部岗位责任制

(2009年1月10日)

为进一步完善目标决策、执行责任、监督考核三个体系建设,切实调动全乡农村干部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按照目标量化、程序细化、分级负责、加强领导、严格奖惩的原则,推动全乡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自我加压、争先求快,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强化绩效考核为手段,以强化党建、社会稳定、计划生育为保障,进一步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业和民营经济、农业农村经济、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创新等重点工作,鼓励全乡各级干部干大事、创大业,按照财政“三年翻一番、五年翻两番”和争创全县经济强乡的总体要求,实现全乡三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二、考核年度、范围、标准及内容

考核年度:公历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考核范围:全乡66个自然村及所属村干部。

考核标准:考核分数设置基础分数、考绩分数、奖罚分,加分上不封顶,扣分下不保底。

考核内容:

(一)经济工作

1、黄烟税收:各村在交售黄烟环节中实现的税收,每60元得1分。

2、工商税收:现有的工商业纳税户,其交纳税额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的,每交纳1000元得1分;超出10万元部分,每交纳2000元得1分;超出30万元部分,每交纳5000元得1分。2009年度新增加的纳税户,其纳税额1万元以下的,每100元得1分;超出1万元部分,每200元得1分;超出2万元部分,每300元得1分;超出5万元部分,每500元得1分(国税、地税按体现到乡财力部分计分,城建税和教育附加不计分)。

项目占用哪个村的土地,新增税收就统计在哪个村,并且对项目接收村和项目引进人户口所在村不是同一个村的,按上述标准双向同等计分;项目占用多个村土地的,新增税收按占用土地比例分别计算。

3、在本乡范围内,新发展1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纳税户得10分,新发展个体私营纳税企业得20分(以国税、地税新的纳税户为准)。

凡年内实现招商引资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加100分,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200分,超亿元不足5亿元的项目加600分,超5亿元的项目加1000分。项目接收村和项目引进人户口所在村按上述标准双向同等计分。招商引资人需持《投资人确认引资人意见书》和招商办认定的《招商引资项目确认书》报考核办,由考核办会同招商办考核验收。

农业龙头加工企业项目建设。年内每建成一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10分,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50分,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100分,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150分,超亿元的项目加500分。

4、基础设施建设:凡投资兴建工程项目的,必须经有关业务站所室勘测、设计、预算,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报乡批准并报考核办登记备案后方可施工建设,否则一律不予考核。

(1)当年投资兴建的大口井、扬水站、水库、塘坝、拦水坝、蓄水池、三面光渠道、自来水工程、田间电力设施、桥涵、村庄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及校舍、卫生室、办公室、沼气、电子巡更、电子监控均按资金投入规模进行考核(投资额以项目村当年在经管站所下帐目为准,所投工日不考核),按各村人均投入1元得1分。

(2)凡乡及乡以上部门为主立项投资的项目,乡及乡以上部门投入部分不予计分,按项目村实际投入部分计分。

(3)凡本村争取乡外资金或物资投入上述项目建设的,在按照上述标准(1)计分的基础上,每500元再加1分(争取的乡外资金以通过乡财政为准,物资以实际到位折合现金计算)。

(二)重点工作

1、招商引资工作(500分)

按照乡委2009年《关于进一步搞好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由乡招商办组织考核。其考核结果按500分折算计入本考核方案。

2、工业民营经济工作(500分)

按照乡委《关于2009年搞好工业和民营经济工作实施意见》由乡企业办组织考核。其考核结果按500分折算计入本考核方案。

3、黄烟生产工作(200分)

按照乡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烤烟生产的实施意见》由乡烟办组织考核,其考核结果按200分折算计入本考核方案。

4、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100分)

按照乡政府2009年《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实施意见》由乡土地所组织考核,其考核结果按100分折算计入本考核方案。

5、杨树丰产林、林下经济及荒山绿化工作(200分)

按照乡政府《关于加快全乡杨树丰产林发展的实施意见》由乡林业站组织考核,其考核结果按200分折算计入本考核方案。

6、果品精品园建设(100分)。

按照乡政府《关于2009年度果蔬业规模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由乡果蔬站组织考核,其考核结果按100分折算计入本考核方案。

7、畜牧生产(100分)。

按照乡政府《2009年关于加快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实施意见》由乡兽医站组织考核,其考核结果按100分折算计入本考核方案。

8、板材生产(200分)

按照乡政府《二00九年板材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及考核奖惩办法》由乡板材发展办公室组织考核,其考核结果按200分折算计入本考核方案。

9、矿产资源管理(50分)

按照乡政府《龙家圈乡国土资源管理考核办法》由乡国土所组织考核,其考核结果按50分折算计入本考核方案。

10、旅游工作(50分)

按照乡政府《二00九年旅游工作实施意见》由乡旅游办组织考核,其考核结果按50分折算计入本考核方案。

(三)计划生育(300分)

按照乡委《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由乡计生办组织考核,其考核结果按300分折算计入本考核方案。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及安全生产工作(550分)

按照乡委《关于加强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由乡综治办组织考核,其考核结果按300分折算计入本考核方案。

按照乡委《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由乡信访办组织考核,各村考核得分200分封顶,扣分从该村全年工作考核积分中扣除,扣分下不保底。

按照乡政府《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由乡安监办组织考核,各村考核得分以50分折算计入本考核方案。

(五)基层组织建设(200分)

按照乡委《二00九年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由党建远教站组织考核,其考核结果按200分折算计入本考核方案。

(六)精神文明建设(100分)

按照乡委《二00九年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由宣传办组织考核,其考核结果按100分折算计入本考核方案。

(七)农村经营管理及减负工作(100分)

按照乡委《二00九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由乡经管站组织考核,其考核结果按100分折算计入本考核方案。

(八)农村土地管理和乡建工作(50分)

按照乡委《二00九年农村土地管理和乡建工作实施意见》,由乡国土所和乡建办组织考核,其考核结果按50分折算计入本考核方案。

(九)临时性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凡阶段性工作确定考核标准,计入本考核方案。

(十)工作的奖罚分标准

1、奖分标准:现场会、典型推广、奖励、检查加分。

(1)现场会。为乡、县、市、省、国家级提供成功现场会的村分别加5、10、20、30、40分(同一现场重复召开现场会的,按最高级别加分)。

(2)凡参加县直部门举办的各项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或一、二、三名),分别给参加者所在单位加5、3、2分(不重复加分)。

(3)表彰奖励。受县以上表彰奖励的村,县级加5分,市级加10分,省级加20分,国家级加30分(重复表彰的,按最高标准加分)。在乡年度考核以后受表彰的村,其加分转到下一年度考核。

(4)典型经验推广。被乡、县、市、省、国家推广的加5、10、15、20、30分。

(5)检查。指各级带有考核性质的检查,迎接县、市、省、国家检查不失分的单位分别加5、10、15、20分,失分双倍扣分。

2、重点工作加分:

(1)成立专业合作社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加10分,每新建一处互助资金专业合作社并正常运转的加50分。

(2)凡为农业重点项目提供示范点(示范片)的村加50分。

(3)旧村改造的村居,年内改造面积经县有关部门确认的每1亩加10分。

(4)杨树丰产林、荒山绿化、林下经济。杨树丰产林超基数每新增5亩加1分;荒山绿化每完成1亩加1分,完成分配任务的加20分,完成林下经济(菌类)10亩以上的加20分,30亩以上的加50分。

(5)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年内每新增1亩加10分。

(6)每新建1处10亩、30亩以上的标准化养殖小区分别加30分、60分。

(7)年内每新建一处30亩、50亩、100亩、150亩以上的果品精品园,分别加10分、20分、30分、40分。

(8)板材生产。超任务基数,每新增一条旋皮生产线加50分,一条胶合板生产线加100分。

3、罚分标准:

(1)支部书记外出必须向管理区书记请假,外出两天以上必须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凡乡委组织的会议,村干部必须按与会要求准时与会,会议开始后5分钟与会者为迟到;会议结束前离开的为早退。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每缺席一次会议扣10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其他两委成员每缺席一次扣6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

(2)严格按程序报批、使用宅基地、项目用地,每出现一例非法占地未及时制止汇报的,扣50分;凡有违规收费、收费加码或收费不上缴的,每出现一例扣100分;凡群众举报属实或土地、乡建部门发现前去查处,村里不配合的,一例扣200分。

(3)严重违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造成重大影响的,每出现一例扣100分;违背土地延包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一起扣100分;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一起扣100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村综合项目和村主要负责人评先树优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被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农民负担、或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的村,每被否决一项该项不得分。

(5)因不重视安全生产,发生影响重大事故的村,每出现一起扣200分,取消该村综合项目和村主要负责人评先树优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因工作不力,造成上访到县、市或去省进京的,属个体访的分别扣10、20、30、50分,属集体访的分别扣50、100、200、300分,重访的加倍扣分;凡被各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00分;凡出现到县以上集体上访或个体访到市以上重访和被媒体曝光的,取消该村综合项目和村主要负责人评先树优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7)每出现一个瘫痪、半瘫痪班子,且3个月内未得到及时整改的,扣该村200分、100分;每出现一个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村或不按程序发展党员到县以上上访的扣该村100分。

(8)因管理不善造成远程教育、计划生育设备损坏或丢失的,扣所在村100分。

(9)加强殡葬改革,每出现一起土葬,扣村100分。

(十一)基础分数

不足600口人的村,基础分为600分;600-999口人的村,按实有农业人口数,每人1分计算基础分;1000口人以上的村,基础分为1000分。

(十二)凡加分项目必须在项目完成的当周向所在管理区提报,并由管理区负责及时报考核办,当周未提报的,年终一律不计入考核。

三、考核办法

由乡考核办公室会同相关业务单位组织实施,本着“定职、定责、定酬”的要求,实行日常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位次考核与固定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周汇总,月通报,年终兑现,并以通知单的形式通报到各被考核单位。

四、奖惩及工资兑现

经济工作考核得分列全乡前30名,且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入前40名的村,方可具备综合项目的评先树优资格。

对取得全乡评先树优资格的村,列全年综合考核前10名的村,分别授予“综合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1名-20名的村,分别授予“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列经济工作考核前10名的村,分别授予“经济工作明星村”称号;11名-20名的村,分别授予“经济工作先进村”称号。

对计划生育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板材生产、安全生产、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单项考核前10名的村,分别授予“计划生育工作模范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模范村”、“板材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对计划生育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单项考核11名-20名的村,分别授予“计划生育工作先进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村”称号。

其它表彰项目按照乡委评先树优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经济工作和全年综合考核列全乡前30名,且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入前40名的村,村主要负责人符合表彰条件,且考核结果列本管理区所属各村第一名的村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为“基层干部标兵”,其他22名为“模范党支部书记”或“优秀村委主任”,上述先进个人分别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凡是被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或信访工作一票否决或农村土地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村,取消该村综合项目评先树优资格;凡是被一票否决或黄牌警告的村,取消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评先树优资格。凡是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村,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凡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或其他村干部违纪违法被查处的,取消先进个人的评先树优资格。凡是人民来信来访反映问题明显,有待落实或者正在落实的,该村主要负责人不能评先树优。

各村对党委、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与年终评先树优挂钩。

对全年综合考核积分列后3名的村,在全乡评先树优表彰大会上亮黄牌并予以通报批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向乡党委、政府写出检查;连续两年综合考核积分列最后1名的村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

(二)工资

根据各村综合考核得分,按照1分1元钱的标准,作为村党支部书记的全年工资(村委主任主持工作的,其工资享受支部书记工资标准),村党支部书记全年工资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最低不少于2500元,凡工资数额达不到2500元的,补至2500元;村委主任工资占村党支部书记工资的90%,村委主作主持工作的按支部书记工资标准执行;其他村干部工资由各村两委研究具体标准,或者根据各村实际实行误工记工补贴的办法兑现,但最高不得超过村委主任工资额。

五、组织领导

对农村干部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是我乡加强村级干部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牵扯面广,工作量大,原则性、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村干部的切身利益,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乡主要领导牵头,有关分管领导、考核办及有关站所室参入审核把关后及时公布考核结果,确保考核结果准确公正。要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坚持日常工作一月一通报,重点工作不定期通报,达到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工作的目的。各村要以本考核方案为标准,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推动全乡三个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六、附则

1、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乡党委、政府研究确定。

2、本方案由考核办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3、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岗位责任制

农村

考核方案

龙家圈乡党政办

2009年1月10日印发

共印1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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