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总校园绿化管理和管护细则 本文关键词:管护,中小学,细则,绿化,校园
中小学总校园绿化管理和管护细则 本文简介:中小学总校园绿化管理与管护细则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9日点击数:104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园绿化工作是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校园绿化管理工作,稳步提升校园绿化效果,创建整洁优美的育人环境,增强师生环保意识。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总校范围内的校园绿化单位
中小学总校园绿化管理和管护细则 本文内容:
中小学总校园绿化管理与管护细则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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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校园绿化工作是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校园绿化管理工作,稳步提升校园绿化效果,创建整洁优美的育人环境,增强师生环保意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总校范围内的校园绿化单位。
第二章
校园绿化工作管理
第三条
总校校园绿化是在金川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绿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绿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总校内部实行“学校负责,总校指导”。
第四条
绿化费用实行包干使用制,每年年初由总务科根据公司安全环保部下达的绿化费用指标,提出各校当年的绿化费用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将绿化费用计划下达给各校,各校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费用计划实施绿化工程。对于超计划的费用财务科不予核销。
第五条
学校应当制订校园绿化工作管理与管护细则。
第六条
学校应当成立校园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园绿化规划、学生环境保护知识教育与宣传、绿化及其养护等管理工作;落实绿委会、总校绿化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及本办法;建立校园绿化工作岗位责任制。机关绿化工作由总务科负责。
第七条
学校制订的校园绿化规划方案,经总务科及其主管校长审核备案后予以实施,不允许随意改动规划方案。
第八条
总务科负责协调各校与公司生活服务分公司、安全环保部等单位之间的相关工作;督促各校的绿化管理工作,对各校绿化工作设施考核。
第九条
校园绿化工作应当做到:规划科学长远、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效果显著等。
第十条
砍伐树木,应当书面上报绿委会办公室审批,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砍伐树木。
第十一条
绿化管理人员应当努力学习绿化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绿化技术水平,充分认识绿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做好校园绿化管理工作,努力争创全国绿色学校。
第十二条
校园内绿化带应当划分责任区,实行包干责任制。
第三章
运动场草坪使用与管护
第十三条
草坪使用
(一)踩踏草坪,应当在48小时前停止浇水。否则,坪基过软造成坪床损害,缩短草坪寿命。草坪剪草3天后方可踩踏。
(二)5—10月为草坪生长期,生长期的草坪每周可以踩踏1-2次。若草叶呈灰绿色或萎蔫倒伏时,应停止踩踏。
(三)草坪若在一周内规模性踩踏三次,应当进行封闭养护,缓苗两周后方可使用。
(四)草坪内不允许撒入饮料等有害液体、不允许乱扔垃圾。
(五)浇水或下雨未干的草坪不允许踩踏。
(六)11月——次年4月底为草坪枯草期,枯草期不允许规模性踩踏。否则,不利于草坪越冬返青。
(七)各校应制定出具体的使用办法。
第十四条
草坪浇水
(一)浇水时间:当草坪缺水时,会表现出不同程度的萎蔫,进而变为青绿色或灰绿色;表层10—15cm的土壤也会变干,呈现浅白色,此时,就需要浇水。黄昏是浇水的最佳时间,其次是清晨。在夏季炎热时节,为避免烈日灼烧使草坪草严重萎蔫,也可在中午少量喷洒一些水,以利草坪草降温。
(二)浇水量:应当检查土壤中水的实际深度,一般情况下,当土壤湿润到30cm时,说明浇水量已足,应停止浇水。
(三)草坪冬灌一般在11月中旬进行:在一周内漫灌三次即可,确保冬水充足,保证草坪顺利越冬。
(四)若运用喷灌喷洒:应当在2—3天内喷洒一次,每次土壤湿润深度为8—10cm。
(五)浇水时,浇水人员应当留守现场,防止跑水、浪费水、浇水量不足的现象发生。
(六)储水泵房使用人员,负责及时维护好设备,填写设备使用记录,每两个月对储水池清洗一次。
(七)草坪管护人员,负责草坪浇灌设施、设备的维护,严格按照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保持设施、设备卫生清洁及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
草坪施肥
(一)施肥是草坪养护培育的重要措施。适时施肥可为草坪提供生长发育所需的养料,增强草坪质地和持久性。
(二)草坪草需要最多的养分依次是氮、钾、磷。
(三)在草坪的整个生长期,若发现有缺肥现象或植株生长不良,应及时诊断,对症下药,追施所缺元素的化学肥料。若草坪草植株矮小,叶色黄淡或老叶变黄,幼芽生长缓慢,表明缺氮,应补充氮肥;如果老叶显黄,尤其叶尖、叶缘枯萎,叶扭曲变形,表明缺钾,应补充钾肥;若植株矮小而萎缩,叶下垂,皱缩卷曲,叶发灰或发紫,茎叶脆弱易折、易倒伏,抗病虫害能力和抗风能力减弱,表明缺磷,应补充磷肥。
(四)有机肥料是草坪中使用最多,肥效期最长的肥料。对改善土壤质地,形成团粒结构,促进草坪草旺盛生长有重大意义。有机肥料除含有大量有机质和氮、磷、钾营养元素外,还含有其他元素,故在草坪施肥上称为完全肥料。这里的有机肥料主要指:腐熟农家粪肥等。
(五)无机肥料是草坪草生长中应用最广,肥效大而又生效快的一种肥料,主要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这里的复合肥主要指氮、磷、钾复合肥。
(六)一般草坪每年施肥两次,第一次为早春3—4月份,施有机肥料,施量约为5-6kg/m2;若施复合肥,施量约为30—40g/m2。第二次为早秋8—9月份,施有机肥料,施量约为4—5
kg/m2;若施复合肥,施量约为20—30g/m2。新种植草坪,施入土壤中的有机肥料每平方米不少于10kg。其他情况下施无机肥料,每次每平方米施肥量约为20g。氮∶磷∶钾约为10∶8∶6。
(七)草坪施肥一般采用地面撒施方法。
(八)草坪施肥后6小时内必须浇水稀释肥料浓度。
第十六条
草坪修剪
(一)草坪的修剪是草坪管护的重要环节。草坪只有经过修剪,才能保持理想的高度和平整洁净的外观。
(二)草坪修剪的主要目的是在允许的范围内去除草坪表面的多余部分,控制不理想的营养生长,保持和刺激草坪的顶端生长,维持草坪的理想高度、平整的表面及致密、匍匐、多叶,避免其形成多茎、直立的特征。
(三)草坪修剪后,有三个再生部位:(1)是被剪去的上部叶片的老叶仍可继续保持生长;(2)是修剪时未被伤害的幼叶可以长大;(3)是草坪草可以分蘖,分蘖节可以产生新枝条。因此,草坪草可以频繁修剪。
(四)一般草坪草的适宜留茬高度为美观高度。
(五)运动场草坪要求:3—6cm留茬高度。
(六)草坪草修剪应遵循“三分之一”的原则来确定剪去部分的高度与修剪频率,即对于任何一次修剪,被剪去部分一定要在原高度的三分之一以内。否则,影响草坪草的正常生长与再生能力,以及根系的生长发育,从而影响草坪的质地与寿命。
(七)草坪草应在生长发育旺盛期修剪,修剪时间一般应当集中在6—10月中旬。草坪草修剪的具体时间,主要由留茬高度所决定,若留茬高度为4cm,则当草坪草生长到6cm时,即剪去顶部2cm。
(八)草坪草修剪后应当达到理想的高度和平整洁净的外观。
(九)剪草的刀片、叶片要锋利,以保持剪口整齐;剪去的草叶要及时清除掉。
(十)为确保草坪草越冬,一般应在10月中旬进行最后一次剪草,留茬高度约为8—10cm。
第十七条
草坪松土与除草
(一)3月中旬清除枯草,用草耙把枯草搂成堆后运出草坪,同时应用细齿耙在坪床内耙地,使地面土层疏松,促进草根萌发。
(二)3年以上的草坪应当在发芽前用打孔机打孔,孔深约为10cm,孔径约为0.8—1.5cm,孔密度约为30—40个/m2。
(三)对于生长多年踩踏严重的草坪应在发芽前进行滚压。滚压后应及时浇足水。
(四)在生长季节,一般每月应当进行一次人工除杂草,除杂草应将杂草根系挖除,不留残根。
第十八条
草地管护:草坪在生长过程中形成草地高低不平或生长不均匀时,需将适宜草坪草生长的土、沙、有机肥料按1∶1∶1均匀混合过筛,均匀施入草坪低洼处,低洼严重地段应先将草皮取起填平,再将取起的草皮铺平,尽量将草地找平;没有生长出草坪草的地方,应移植或种植草坪草;草坪明显高出地段,应先将草皮取起整平,再将取起的草皮铺平。
第十九条
对学校应当由专(兼)职人员负责草坪使用管护工作,草坪使用与管护应当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应当保持草坪内无杂草丛生、无裸露地面、草地平整、草坪草整齐、留茬高度适宜、草坪草生长旺盛。
第二十条
剪草机操作要求
(一)剪草机应由专人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应当做到用好、管好、保养好机器设备,并能够排除简单故障。
(二)剪草机开动前,剪草机操作人员必须检查刀片的磨损情况;必须全面检查清理被剪区域内的异物及其非工作人员;必须按规范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
第四章
乔木、灌木、花草种植与管护
第二十一条
根据校园绿化美化总体规划,遵照速生树与慢长树、落叶树与常青树,针叶与落叶、乔木与灌木,经济树与观赏树相结合的原则及植物的生物学特性、树冠形状、花果色彩合理选择,因地制宜种植各类植物。
第二十二条
乔木行距一般约为6m,灌木、绿篱行距根据树种而定,一般不超过1
m。乔木、灌木株距不小于行距。
第二十三条
在高压线下不允许种植树高超过3.5米的乔木,在地下管网上面不允许种植乔木、灌木。但可种植花草。
第二十四条
种植时间:春季植树应在土壤解冻,树叶萌发之前(清明前后)进行,即3月15日—4月30日之间。秋季植树主要以耐寒树种和部分针叶树为主,在树叶脱落之后,土壤封冻之前进行,即10月20日—11月11日之间。
第二十五条
种植深度:树木的栽植深度略深于原根系深度,根据植入树种的根系大小确定挖坑直径,以能够将根系完整植入为准。草坪草换土深度约为40—50cm。
第二十六条
种苗质量标准
(一)乔木要植株健壮、无失水、树形良好、无病害、根系完整、无损伤。
(二)果树苗木要树冠丰满、根系完整、无病害、品种优良。
(三)灌木侧枝丰富、花芽饱满、根部土球无松散、无失水现象、无病害。
(四)常绿乔木要冠形丰满、顶芽长势旺盛、根部土球无松散。
(五)花籽要籽粒饱满无杂物,发芽率在85%以上。
(六)草皮要颜色碧绿、无杂草、草株细密无凸斑,草皮厚度确保不漏根。
第二十七条
种植标准
(一)阔叶树在栽植时必须截顶封蜡,以减少蒸发,保持树叶平衡,截顶高度约为树高的三分之一左右。
(二)针叶树栽植要保持原南北方向不变。
(三)栽植前对苗木的病虫根、老根、损伤根进行修剪,栽植时根系要舒展,根部土壤要踩实。
(四)较大树木栽植时要对树干进行固定。
(五)按时种植树木,确保在苗木运到后4小时内种完。
(六)严把苗木质量关,不允许种植不符合规格或带病虫的苗木。
(七)植树后4小时内必须浇透水,及时扶直树苗,并夯实根部。
(八)对新种植的花草树木必须保持土壤湿润,直至成活。
(九)对已经成活的花草树木,应当根据气候变化、土壤、花草树木生长情况确定浇水时间,冬季封冻前必须浇冬水。花草浇水渗土深度不少于30cm,树木浇水渗土深度不少于60cm。
第二十八条
在植物生长季节,对影响花草树木正常生长的杂草进行根除。已经枯死的花草树木,应当及时清除。
第二十九条
施肥
(一)应当在春季施有机肥料。乔木类(包括果树)每株约施35公斤左右,根部轮状埋施;灌木、花草类每平方米约施15公斤左右。
(二)应当在植物生长季节追施化肥,结合浇水施肥。乔木类每亩约施20公斤左右;灌木、花草类每亩约施10公斤左右。
第三十条
病虫害防治与防冻
(一)在入冬前将乔木树主干涂白。白粉配制比例为食盐∶石灰∶水≈1∶10∶100,用白粉涂树的主干部分。
(二)根据病虫害的生长情况,按比例喷施相应的防治病虫害的药物。
(三)应当做好花草树木入冬前的防冻工作,确保其存活率
第三十一条
乔木灌木修剪
(一)乔木修剪:为了保持树种冠形美观,在不损害主干的前提下,对树枝进行修剪。
(二)灌木修剪:为了保持灌木整体或个体美观、侧枝分布均匀、冠内展开匀称,在生长季节对灌木不合适的部分进行及时修剪。
(三)绿篱修剪:为了保持绿篱美观,在生长季节对绿篱进行及时修剪。
第五章
绿化质量标准
第三十二条
原有花草树木的存活率应达到95%以上,新植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应达到85%以上,草坪覆盖率达到95%以上。
第三十三条
树木生长旺盛、挺拔、无明显病虫害;花坛开花不断、色彩丰富;草坪绿期常绿、无秃斑、颜色正常;花草树木长势旺盛。
第三十四条
绿化地带卫生清洁,对绿化地带垃圾清理及时;对死亡的花草树木清理及时。
第三十五条
花草树木修剪及时,观赏性强。
第三十六条
绿化整体效果好,使校园能够给人一种美感,对人能够产生激励作用,充分体现环境育人的功效。
第三十七条
加快向建设花园式学校目标迈进的步伐。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由总务科负责解释。本细则如与总校原相关规定相抵触时,执行本细则。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从2005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