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制定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人人有章可循,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秩序地进行,实现学校制度管理与人文管理的最佳结合。
(3)全面主持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方面工作。并统一协调和推动各部门的工作的开展。
(4)组织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学期、学年工作,提出改进学校工作的意见。
(5)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方针,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6)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开齐各门功课。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7)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确保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及课外活动生动活泼、有成效地开展。
(8)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研究安排支部工作。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以便做出相应决策和对策。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工作,协调学校内部党、政、工、青、妇、队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委会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三)、副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从学校实际出发,按照教学工作计划,布置各阶段的教学任务,全面落实教学工作的各项指标。
3、坚持以教学为主的原则,集中精力抓教学。指导制订、检查教务处、教研组的教学计划,年级组工作;征求对教育教学的意见;分析教学情况,发现、解决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4、抓好教师业务及技能训练,实现教学良性循环;鼓励教师进
行继续教育;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带头人。
5、搞好教育理论指导下的教改实验,及时引进外地教改信息,提出教改方案和总结教改成果。
6、抓好信息技术、科技、艺术、体育、综合实践和卫生保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