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华师〔2018〕39号)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脑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为做好我院明年暑期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注:各门课程平均分的测算方法可参见我校继续教育大学网站“学士学位栏目”中的相关手册。 我校继续教育大学()和继续教育办公室()是两个不同的单位。 请注意区分相关信息。 具体代理时间及我院中学生相关信息以我院网站公告为准( )!
二、申请程序
1. 2020年5月19日至5月26日,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请按照附件1《学生终端操作指南》中的指引,按照指引中相应网站完成《成人学士学位申报》,填写相关申请材料。 所有初中升学毕业生在线填写的信息将作为下一步初审和申请学位证书的唯一依据。 请您不必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华南师范大学自考办,准确填写所有内容。
2、完成自学考试的同学除了填写基本信息外,还需要完成以下项目:
①在学位申请系统上传大学结业证书和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学位证书照片(JPG文件,蓝底彩色,180×240像素大小)。
②我处只接受在北京华师大本部学习并在我校申请论文的考生的相关材料,不接受其他学校代为申请学位的考生的材料。 考生请将以下相关纸质材料通过快递邮寄至我院升学办(北京市海珠区五山路178号华视科技大厦230室,王明华老师收件,邮箱: jgzkxw@163.com)。 在校学习的考生,请将材料交由各学校统一处理。 考生递交的材料不予受理,不予回复: a) 在线填写的申请表一份; b) 两张蓝底彩色大一寸的正面照片(必须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保持一致注,不必在每张纸质照片前写上姓名),并粘贴照片在申请表上的“学位证书临时照片”上; 两种形式都可以接受); d) 大专结业证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意:网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否则申请无效。
3、学院将于6月8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后,网上申请材料将被锁定,不可更改。 考生可于6月中旬登录学位申请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如有异议,须于6月12日前向相关教学院校提出申诉,逾期视为人工放弃申诉权利。
三、各校及我院初审机构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各合作学校教职工工作流程:
①及时向完成学业的学生传达本通知精神;
② 各学校在递交考生各种材料时华南师范大学自考办,(请勿向已完成专升本的同学说明:网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发送的纸质材料一致,否则申请无效)。 确认收到的材料无误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学校私章。 近日,5月28日,将升读本科毕业生收到的纸质材料交至我院继续教育办公室。
③近日,6月8日,学校学术人员完成了对申请材料的审核。
2、近日,6月10日,大学学位评定分委会须召开全体会议,对拟授予的成人学士学位名单进行表决。
3、近期6月22日,对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者名单进行审核汇总,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4、7月中旬,办理中学生成人学士学位证。 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应当按照学校通知的要求,持有效身份证件分批到所在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四、注意事项
1、我处只接受在华师大本部就读并在我校申请论文的考生的相关材料,不接受其他学校考生代为申请学位的考生的相关材料。 来自其他学校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处理。 请考生联系他们最初申请的学校。
2、自修大专毕业生的学位申请材料(包括结业情况、课程平均分、照片验证等)须由各学院教职工按以上规定报送我院继续教育办公室时间。
华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大学继续教育办公室
2020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