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文化与传播方向)414达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垍
2、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412
3、动画专业(网络游戏方向)414达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排名,择优录取垍
4、导演专业(剪辑方向)院定线(不含数学)414,按专业40%加文化课60%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英语不低于90分
5、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不含数学)248按专业40%加文化课60%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不含数学)248达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排名,择优录取
7、表演专业(表演方向)(不含数学)248专业成绩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达分数线后,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垍
8、录音艺术专业(影视音乐录音与创作方向)412达分数线后,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9、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不含数学)248达分数线后,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语文90分以上,外语80分以上
10、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不含数学)248达分数线后,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语文90分以上,外语55分以上垍
11、表演专业(表演方向)2年(不含数学)194达分数线后,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2006年垍
北京电影学院属于艺术类院校。2006年2月份进行了招生各专业的专业考试,并确定了专业合格考生名单,考生涉及31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港台地区),本科、高职生合计1480人。垍
6月份全国高考后,我院结合2月份的专业成绩和考生的高考成绩,根据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对本科、高职进行了拟录取。我院本科、高职录取原则如下:
一、本科录取原则,以下分专业说明录取原则:
1、表演专业(表演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286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76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垍
3、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5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摄影专业(图片商业摄影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58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5、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人物造型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1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7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