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7月8-9日,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知法犯法,组织事业单位招聘面试中,严重违反2013年由广东省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
我们控告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违法行为如下:
1、技能测试不需要检查证件,考官不认识考生,如何保证不替考,现场确实有考生替考。
2、按省规定,面试现场需要封闭式管理,可是现场管理混乱2022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录取分数变化,考生任意走出与考完的考生交流,甚至还可以玩手机,通过通讯设备提前获知考题。
3、技能测试至今已经四个月过去了,我们考生均不知道技能测试成绩,你们已经公布了录取的人员,天理何在?要暗箱操作吗?
我们连自己的分数都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4、按省有关规定,面试成绩需要考生签名确认。至今为止,广东食品药品学院有关于面试成绩叫过我们签名吗?
。。。。还有许多不符合省有关规定的,不详细列出。请问省卫计委,广东食品药品学院是否需要遵守省的有关事业单位面试条例?如果要遵守,既然广东食品药品学院组织面试过程违反了省的工作规定,是否违法?既然违法了,是否需要维护考生权益,组织一次公平公正的面试?呼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2014年7月8日至9日,我等考生参加卫计委下属的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在招聘过程中,从面试公告到面试结束,一场不规范漏洞百出的面试2022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录取分数变化,严重违反了由广东省组织部和广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通知的网址为:。面对种种不公平恶心的面试招聘过程,远远超过了我等考生的忍受范围。
面试结束后,我等考生于是在2014年7月11号向广东省卫计委纪委举报《反映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违规操作的问题》在后文附上,回执编号为:“72”,与“”,我们本以为可以还我们公平,得到一个合理的结果,可是经历漫长等待,终于在前几天卫计委给我们的答复是承认在组织过程中存在问题,但总体符合符合我省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规定,这究竟是什么逻辑?
这不是明摆着睁眼说瞎话吗?
既然广东省组织部和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已经在2013年2月21日联合发文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作为广东省事业单位的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是否在其适用范围之内?如果是属于广东省事业单位一员,是否需要遵守广东省要求的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