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体育活动中有效地预防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制订扬波中学体育活动事故预防及处置办法,全文如下:
一、明确引发事故的原因
1、对预防体育活动伤害事故认识不足;
2、缺乏准备活动或准备活动不正确;
3、运动技术上的缺点和错误;
4、运动量过大;
5、身体机能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参加体育活动;
6、教学、训练和比赛的组织方法有缺点;
7、动作粗野或违反规则;
8、场地设备不安全等。
二、加强体育活动事故的预防
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学生好胜心强,经验不足,思想上麻痹大意,缺乏预防事故的意识,教师要教育学生树立“宁失一球,勿伤一人”的思想。
2、完善活动设施建设和管理。运动场地要保持平整;球架要定期检修;室内体操房、乒乓房要注意通风。
3、教学和训练、竞赛活动必须精心设计、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1)建立良好教学秩序、重视课前准备;教师、学生着装规范,必须穿着体育服装上课,学生不准穿皮鞋、有跟鞋、凉鞋,女学生不穿裙子上课。
(2)精密组织教学,加强纪律教育。体育教师必须经常反复地向学生进行遵守纪律、遵守常规、服从组织、遵守游戏规则等方面的教育。
(3)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相互保护的意识。
(4)体育教师应掌握特异体质的学生情况,掌握合理的运动量、注意区别对待。建立女学生例假登记制度,对例假学生的活动进行合理调整。课内,教师要随时注意学生的生理反应,适当调整运动量。教师对于病痛、体弱、伤残的学生要及时关心,安排他们免修、见习等。
4、重视准备活动、加强医务监督。教师应根据上课内容和气候情况决定准备活动的内容,严禁不做准备活动就进入体育活动,准备活动要充分、有针对性;学生应掌握自我医务监督的常识。
5、加强保护措施。严格裁判、禁止粗野动作,不使用错误的推、拉、撞等危险动作。
6、加强纪律意识,建立和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三、体育活动事故的处理
1、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报告在场体育老师、卫生室保健老师、班主任和教导处、德育处;有关教师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送医院检查、急救,不要延误。情况紧急或复杂需送医院救护时,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2、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即时到达学生就诊医院,以便作出救治决定,并作好安慰工作。
3、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4、重大的伤害事故由校务办公室及时上报区教育局。
5、前往医院探视,随时掌握伤者身体康复情况。
6、如伤害事故发生在体育课(含体育活动课)内,体育老师在课后,须及时与教导处联系,说明事故发生过程。并写出书面情况说明,交教导处存档。
7、如学生在体育课上未发现异常,但是在上完体育课后,发现有伤害,由班主任上报到教导处后,教导处视情况依照上述原则处理。
8、体育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认真制定、执行教学计划,在备课中要思考每个教学内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制定适当的安全措施,且在教学过程中予以落实。对由于教师组织不当、安全措施不落实引发的事故,学校将追究责任,并实行追偿制度(即责任教师须承担学校赔偿额1%—10%的费用,具体数额由学校行政会议酌情决定),在学校发放的民办津贴或工作常规考核奖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