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供货 本文关键词:合作协议,供货,战略
战略合作协议-供货 本文简介:合同编号:HC--2014战略合作代理协议甲方:新疆华春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f地址:f乙方:__________地址:f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现就甲乙双方合作开发销售新疆特色药材及产品的相关事宜,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实施。一、总则新疆具有独特的的地理环境
战略合作协议-供货 本文内容:
合同编号:HC-
-2014
战略合作代理协
议
甲方:
新疆华春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f
地址:
f
乙方:
________
__
地址:
f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现就甲乙双方合作开发销售新疆特色药材及产品的相关事宜,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实施。
一、
总则
新疆具有独特的的地理环境和社会条件,形成了许多特有的药材品种,药材资源的开发潜力很大。为使新疆特色药材资源更好的走向全国市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关系
1、合作的基础:
1.1、甲方寻求建立稳定的中药材供应源,
1.2、乙方希望在中药材行情变动较大、销售不稳定的市场情况下,能建立较为稳定的价格和销售渠道;
2、合作方式:
2.1、甲方运用自身的品牌、团队、渠道等优势,负责乙方中药材在全国的销售推广;
2.2、乙方为甲方提供保质保量的中药材;
第二部分
合作相关内容的确定
3、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4、乙方拥有的中药材品种为:乙方所在地的现有品种
。
5、药材价格按该年度该中药材市场价确定,也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
甲方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停止乙方中药材的销售工作,包括:
6.1乙方在销售中药材中参杂、使假的;
6.2
乙方销售的中药材存在霉烂、变质或其他不符合人体食用标准的情况的:
6.3乙方未按中药材加工工艺要求进行操作,造成药材成品不合格的:
6.4
乙方销售的中药材不符合《药典要求》的,包括中药材残留物超标的以及中药材药性不达标的;
第三部分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
7.1.1
甲方对乙方的中药材有优先知情权和优先购买权。
7.1.2甲方对乙方的中药材有信息的发布权利、贮存方式的建议权和加工方式的建议权等
8.2
甲方的义务
甲乙双方品牌商标的,并共同负责品牌的维护和推广工作。
(四)乙方享有与甲方企业战略合作的优先权,以及甲方健康产业、医药产业等项目合作的优先权。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人才、技术、政策、福利等各项资源支持。
(五)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推广销售的各项政策和福利,包括优先产品推广权利、宣销活动支持、以及领域专家推广支持。
(六)本意向性协议有效期限暂定三年,自本意向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
三、其他事宜
(一)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应是双方今后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二)在有效期内如有一方要求终止协议,须提前两个月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如果对方同意解除协议,则协议于对方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起两个月后自动废止。如签订正式合同,具体内容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三)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甲乙双方提供给对方与协议相关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
(五)本意向性订单协议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持贰份,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此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甲乙双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资料作为合同组成部分。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新疆华春生物药业股份
乙方:
d
有限公司(公章)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70
地址:
d
号银通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李成功
法定代表人:
d
联系方式:0991-3693662、3853916
联系方式:
d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f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f
经办人:
经办人:
f
电话:
电话:
f
传真:
传真:
f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f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f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f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2:2020年工程供货合同范本
20XX年工程供货合同范本 本文关键词:供货,合同,工程,XX,范本
20XX年工程供货合同范本 本文简介:20XX年工程供货合同范本甲方(供方)中山市莎丽卫浴设备有限公司乙方(需方):哈尔滨亿奥卫浴商行孙广仁(法人代表)甲、乙双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定货明细: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常规产品:注: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
20XX年工程供货合同范本 本文内容:
20XX年工程供货合同范本
甲方(供方)中山市莎丽卫浴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哈尔滨亿奥卫浴商行孙广仁(法人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货明细: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常规产品:
注: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算
2、以上价格不含税,
3、甲方负责运输(仅限中山至哈尔滨长途)、
二、质量检验: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天内生产完工,第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中山发出,天内到达上海。
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内货到达上海
3.交货地点:上海
五、产品接收及检验: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2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2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九、其他条件
1.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篇3:中建八局志高空调供货合同
中建八局志高空调供货合同 本文关键词:供货,中建,志高,空调,合同
中建八局志高空调供货合同 本文简介:空调工程购销安装合同(201200712DG)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乙方:东莞市腾兴冷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中建八局东莞东城万达员工生活区宿舍空调工程
中建八局志高空调供货合同 本文内容:
空调工程购销安装合同(201200712DG)
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市腾兴冷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中建八局东莞东城万达员工生活区宿舍空调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东莞东城东盛街万达广场内中建八局员工生活区。
工程工期: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进场,进场后7日内完成调试和验收工作。
二、工程范围:
本合同的工程范围:志高空调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
三、
空调设备型号及安装材料费:
序号
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小计
品牌
1
KF-25GW/D75+N3
1
套
1600
1600
志高
2
KF-35GW/C96+N3
100
套
1900
190000
志高
3
KF-51GW/D96+N2
100
套
2600
260000
志高
4
KF-72W/N36+N3
2
套
4500
9000
志高
5
加长1匹铜管
米
60
按实际数量结算
6
加长1.5-2匹铜管
米
70
按实际数量结算
7
加长3匹铜管
米
85
按实际数量结算
8
1-2空调支架
付
50
按实际数量结算
9
3空调支架
付
80
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合同设备总价为(含税):人民币肆拾陆万零陆佰元整(小写:¥460600元)
以上价格仅为空调设备价格,其他按实际数量结算,因工地施工按进度进行,货物分批进场,但每次送货不得少于30台。
五、付款方式:
1、空调设备送到工地现场后当天天,甲方支付合同设备全款。
2、整个空调工程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全部材料款项。
3、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若甲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的违约金(违约金按同期贷款利息为准)。
六、双方责任:
1、乙方进场前,甲方提供空调工程施工基础,并提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水、电接驳。
2、在施工过程中,需与其它工种(如土建、电工、装修公司等)配合的工作由甲方或由甲方指定代理人负责协调。
3、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设备的主电源线路、开关及电源插座并按乙方指定位置安装,内外机的连接电源线路由乙方负责安装。
4、乙方进场后,先完成铜管铺设,然后按甲方指定的设备位置进行安装,如甲方要求变更,需承担变更所需费用。
5、乙方需要对前期已经铺设好的铜管进行检测。
6、从进场之日起,工程应该在15天之内完成全部隐蔽工程。
7、乙方应在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乙方货送到工地现场当日,甲方必须及时到现场验收设备,若乙方将货送到现场无人签收,乙方有权将设备拉回,所产生的费用将由甲方支付。交付甲方的一切设备由甲方负责保管。
8、乙方人员在甲方场地进行货物验收或安装调试工作,因乙方原因对其自身或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七、工程验收:
乙方安装完毕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七日内仍未参与验收,即视为整个空调安装工程验收合格。
八、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准时交货或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正式验收,每迟延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若甲方延期付款,每日按未付货款的1‰向乙方交纳违约金。
2、质保期内如因质量问题单次维修15日仍不能正常使用或累计维修日达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全部货款,并按合同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常年备有设备的全部备品备件,随时向甲方提供服务。
3、若乙方超过约定交货期30天仍未能交货的或超过合同规定期限30日内仍未能通过产品的正式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全部货款,并按合同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应做好货物、运输、安装、调试等的安全监督工作,乙方未能履行该义务导致甲方或其他第三方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负责补足。
九、保修:
1、乙方对所安装设备保修期为整机陆年,保修期从验收之日起算,保修期内免收维修费;
2、保修期内,因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等非质量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不在免费保修范围,但乙方仍应负责维修,甲方应支付零部件更换等合理费用。
3、甲方以前委托他人所购买和安装的铜管不在保修范围,如出现质量问题,检查和更换费用另计。
4、保修期内,乙方所安装的设备若出现故障或其他问题,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4小时内进行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经乙方连续5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须负责重新更换该设备;超过5个工作日乙方仍未维修或拒绝维修,甲方有权委托任何第三方处理,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
1、设备所有权自乙方交付甲方之时,转移至甲方。
2、当甲乙双方都同意接受此合同并在下面签名,此文件即成为甲乙双方之间的正式合同,此正式合同之前的任何声明或合约均无效。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1、如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有争议,应协商解决;
2、协商解决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日起生效。
甲方(章):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市腾兴冷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
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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